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7-137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组配分类: 济政办函
文件编号: 济政办函〔2017〕20号 成文日期: 2017-09-1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适应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合理利用气候资源,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泉、农业抗旱、防雹等现实需求为出发点,围绕我市资源型缺水市情,将人影工作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的有效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影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建成较为完善的人影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作业站点标准化、作业装备现代化、作业指挥视频化、作业管理信息化、作业流程规范化、弹药配送物流化和人员管理属地化,人影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效益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市城乡水务和气象部门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根据保泉形势,科学制定年度和不同保泉时段的增雨保泉作业方案,加强增雨保泉作业服务。积极开展夏季城市增雨降温试验和净化城市空气等人工增雨(雪)作业,做好城市生态建设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提供应急作业服务保障。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为重大活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人影业务能力建设。完成人影综合探测系统、地面作业装备现代化升级改造、火箭高炮作业站点标准化改造、远程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弹药专业存储和社会化物流配送系统以及人影智慧化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人影作业体系。
  (三)强化人影安全监管。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影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并将其纳入市、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将人影安全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局,对人影弹药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实施联合监管。气象部门要强化人影工作管理职能,建立人影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要开展作业站点安全等级评估,杜绝使用安全评估不达标且具有安全隐患的作业站点。
  (四)探索利用飞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业务。推动建立跨区域的飞机作业统筹协调机制,与国家、省有关单位及有飞机增雨作业业务的地市加强联络沟通,根据重大天气过程和重大应急服务需求,建立相应的会商、协调、调度、指挥体系,确保关键时期实现“借机”作业。
  (五)夯实人影作业队伍建设。相关县区政府要建立专职人影作业队伍,并将其纳入地方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落实镇(街道)选拔、劳务派遣、政府监管等制度规定。气象部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联动机制,对基层作业人员按规定政审和业务培训,并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确保队伍健康稳定。
  三、组织保障
  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相关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按规定加强人影工作机构建设,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力度。作业区内的县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辖区作业站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处置以及作业人员选拔管理等工作。市和有关县区政府要将人影工作相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作业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将人影工作纳入全市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市民素质教育体系,并将其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影工作的认识。要广泛宣传人影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客观评价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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