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8-1850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11-09
- 标题: 《济南市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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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7〕43号)文件精神,我市印发《济南市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17年12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结构降碳、区域降碳、智慧降碳、市场降碳工作格局,部署低碳能源倍增计划等五大低碳行动,要求我市“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下降20.5%,力争2025年前实现峰值年目标。结合省方案要求和我市建设低碳试点城市重点任务,起草了《济南市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二、方案特点
强化低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低碳生态理念,突出低碳对能源革命、产业转型、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做好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生活等“低碳+”文章,将低碳理念引入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
突出济南特色。立足我市实际,梳理我市在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等方面发展优势,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对产业提质增效、能源结构优化、降碳治污协同、低碳品质生活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2020年各项重点任务目标。
体现“双控”思想。对能源消费实施“双控”,明确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同时提出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的理念和总量率先达峰目标。
三、文件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济南市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全面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支撑。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提出符合我市的合理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到2025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力争尽早提前达峰。
(二)重点任务。根据我市实际,做好“低碳+”文章,部署城市低碳发展的六大行动,包括:构建现代低碳经济体系、建设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打造低碳品质生活、构建低碳生态环境、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完善低碳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现代低碳经济体系。主要包括:发展优势低碳产业集群、农业绿色循环产业、优势低碳服务业、低碳循环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协同推进降碳治污,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建设低碳高效能源体系。主要包括:通过集约利用煤炭资源、加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完善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强化能源总量控制,严格能源节约利用,深入推进节能降碳。
三是打造低碳品质生活。主要包括: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推广模式,切实推进建筑低碳化;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出行,全面促进交通低碳化;弘扬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普及低碳消费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是构建低碳生态环境。主要包括:培育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湿地碳库,全面提升碳汇能力;推进废弃物低碳化利用,提升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有效控制城乡环境碳排放水平。
五是加强低碳科技创新。主要包括:加快治霾降碳、节能减排等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发;提高核心技术产业化能力,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六是完善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完善碳排放总量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和低碳激励政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国家低碳城市,开展低碳区县、低碳园区、低碳旅游等低碳试点示范。
(三)保障措施。方案提出五个方面的保障举措。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应对气候变化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区县碳排放强度控制,“十三五”期间,历下区、槐荫区、高新区碳排放强度下降20%,市中区、天桥区、济阳区、商河县碳排放强度下降20.5%,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碳排放强度下降21%,历城区碳排放强度下降22%。
三是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工作监督管理。
四是营造绿色低碳氛围彻,建立政府引导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是积极推动开放合作,参与国际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治理、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