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18-1836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8-12-03
- 标题: 《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发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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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发文说明
一、发文背景
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气〔2018〕22号);8月3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到地区、到年度、到责任单位”。11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商情提供<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的函》,要求各市提供落实方案和制度建设相关材料;11月20日,徐群副市长批示要求“请环保局办理”。为落实国家、省要求以及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市应发布此文。
二、会签及领导审阅情况
8月27日,我局代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代拟稿)》(以下简称“市《三期行动计划》”),并向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发文征求了意见。9月21日,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我局对市《三期行动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39个部门进行了会签。11月5日,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代拟稿)>的请示》;11月6日,肖辉副秘书长批示“请徐市长阅示,建议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按程序办理”;11月9日,徐群副市长批示“拟同意,呈述涛市长批示”。
三、信息公开属性
信息公开属性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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