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六批信访件共计20件(来电10件、来信10件)。
截至12月6日,已办结19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1.03万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 ||||||||
2018年12月6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地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70000201811260027 | 济南市槐荫区矿山办事处,万科公园里小区楼下森林公园里,有人用高音喇叭唱歌,噪音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没有解决。 | 济南市 | 噪音 | 11月27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匡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10批受理编号X370000201811100023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1.被举报的济南森林公园位于槐荫区张庄路西首北侧,周边有龙腾国际等3个密集大型居民小区,人员众多,导致公园人流巨大,长期存在40余个各类锻炼群体,娱乐、锻炼时有噪声扰民情况。 2.经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有人使用高音喇叭唱歌的现象。 3.经查询,自今年以来,区热线办未接到过举报人反映的高音喇叭唱歌扰民现象。 | 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匡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公安分局、匡山街道办事处联合保安人员共30余人组成巡逻队伍,自11月中旬开始,每周2至3次于早5时和晚19时,在园区进行巡查,发现娱乐健身噪声明显时,及时劝说降噪。在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公园大门口设置宣传牌,利用园区LED屏和广播进行音视频宣传和提醒。 2.严格控制娱乐健身时间,早6点后方可开始,晚10点前必须结束。 | 无 |
2 | D370000201811260031 | 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与颖秀路交叉口聚鑫旺园小区7号楼楼下有6家饭店、烧烤店,无专用烟道,油烟、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大气,噪音 | 11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协调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6家饭店位于聚鑫旺园小区7号楼南侧一层独立商铺,其中1家未营业,5家(关东烧烤店、海味坊饭店、鞑子餐厅、鼎巧火锅店、虾起哄龙虾餐厅)在营,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关于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问题。5家在营饭店距居民楼约40米,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有清洗维护台账,设有独立烟道,排气筒均位于商铺南侧朝南排放,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家饭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3.关于噪声扰民问题。主要噪声源为饭店油烟净化设施和风机。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昼间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夜间噪声检测结果3家达标、2家(舜华关东烧烤店、舜华海味坊饭店)超标。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对2家噪声超标的餐饮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12月1日前完成隔音降噪设施安装。 12月1日,2家饭店隔音降噪设施安装完毕。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 | 属实 |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加大对此处饭店的油烟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保证隔音降噪设施完好,防止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3 | D370000201811260041 | 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省实验中学东小区东邻鲁兴建材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味,污水外排。有关部门多次查处未彻底解决。 | 济南市 | 大气,水 | 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和郭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企业实为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矿渣微粉,现有3条生产线,均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目前只有1条生产线生产。 2.生产工艺设计为全负压生产操作,所有产尘工序均安装覆膜滤料布袋收尘设备;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委托城肥部门定期清运。 3.该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无组织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4.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要求,该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23时30分全部停产,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再恢复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5.2018年以来共接到12345举报22件,历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均到达现场,其中夜间检查15次,均按要求进行了及时回复,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 | 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郭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企业检查,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该企业定期检测,并公布检测数据,确保达标排放。 | 无 |
4 | D370000201811260043 | 济南市章丘区芽庄村村南的两家养鸭场粪便随意堆放在路边,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水 | 11月27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刁镇政府、区畜牧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核实,刁镇南芽、北芽村(统称芽庄村),未发现有养鸭场。核查过程中,发现南芽村一村民家中喂有3头牛,少量牛粪堆放于村头垃圾堆放点旁边,准备作为农肥还田,存在异味。刁镇政府立即责令该户对牛粪进行了清理还田,并要求其今后不得在路边堆放,同时要求农户要经常喷洒消毒及除臭剂,避免气味扰民。 | 属实 |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刁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 无 |
5 | D370000201811260047 |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上海花园小区,小区北门有一个五金市场,里面有多家汽车修理厂,无手续,喷漆和废机油造成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28日,历城区政府组织东风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五金市场属于祝甸村集体资产,市场内现有20家汽修厂,从事简单汽车维修,无喷漆工艺,均办理了工商、环保手续,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 2.上述企业在日常维修给车辆加注润滑油(机油、助力油、齿轮油等)的过程中,有挥发现象,产生异味。 | 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采取以下措施: 对祝甸五金市场汽车维修商户加强管理,对废机油采用密闭容器规范贮存,暂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度,确保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及时转运,妥善处置。 | 无 |
6 | D370000201811260050 | 济南市历下区洪山南路金邸山庄小区2号楼的力刻健身房,营业噪声、空调外机噪声扰民,近期开始装修,噪声及粉尘扰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 济南市 | 噪音 | 11月2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和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15批编号X370000201811150023信访件内容基本一致。 1.金邸山庄小区位于历下区洪山路1499号,2号楼楼下两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住宅。力刻健身房位于商铺的一、二层,于2018年10月10日开始营业,营业时间为9:00至21:30。 2.关于“营业噪声和空调外机噪声扰民”问题。营业噪声源来自人员活动和器械使用时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噪声来自两台空调室外机,北侧的空调外机已挪至一楼,远离居住层;南侧空调外机在二楼走廊处。区环保局对空调外机北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超标。 3.关于“装修噪声及粉尘扰民”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健身房已于11月24日装修完毕,不存在装修施工噪音和粉尘扰民问题。 4.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经12345热线核实,自今年7月该健身房开始装修至今共收到投诉8次。7月份投诉4次,认为该健身房影响楼房承重结构,建成后会产生噪音。10月至11月共投诉4次,投诉音响及跑步机噪声扰民,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已回复。 | 属实 | 1.历下区环保局责令力刻健身房于12月9日前对噪声排放超标的空调室外机进行整改,增加降噪措施,待再次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将跑步机等器械挪至一层,远离居民楼层并加装减震地垫。 3.营业期间严禁使用音箱播放音乐并严格按照营业时间经营,防止噪声扰民。 | 无 |
7 | D370000201811260090 | 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大庙屯村东侧,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村南侧,石子粉碎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 济南市 | 土壤,大气,噪音 | 11月27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大庙屯村东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陡沟街道办事处大庙屯村属于旧村改造村庄,村东侧部分房屋拆迁后形成的建筑垃圾,陡沟街道办事处已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现场检查时发现有部分防尘网老化破损、吹落,造成建筑垃圾裸露。村东道路两侧散落有少量生活垃圾。 2.关于村南侧石子粉碎厂噪声、粉尘污染问题。来件反映的“村南侧石子粉碎厂”实为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租用李某某厂房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9月份因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中区环保局责令其停建。现场查看时,除一台传送机外,其他生产设备已拆除,未发现生产迹象和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3.关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2018年以来,陡沟街道办事处共接到关于大庙屯东侧建筑垃圾问题的投诉件6件,关于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问题1件,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回复。 | 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和区环保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立即对大庙屯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11月27日已清理完毕。对部分裸露的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严密覆盖,后期片区整体开发时统一组织清运。 2.加强对山东湖光山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巡查管控,若发现违法生产行为将严肃查处。 | 无 |
8 | D370000201811260091 | 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街道,生活污水排入兴济河,造成水体污染。 | 济南市 | 水 | 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市政局、段北街道办事处对经十路至张庄路段北街道辖区兴济河河段进行现场排查。经查实,目前该河段正在实施兴济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河道内是我市“五库连通”工程调剂的景观用水,主要来源为南部山区饮用水水库。经排查此地段的生活污水均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沿线未发现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直排河道现象。 | 不属实 | 无 | 无 |
9 | D370000201811260101 | 济南市济阳县济阳街道高楼村委会东侧200米,养鸭场,臭味熏人。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27日,济阳区政府组织济阳街道办事处、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反映的“养鸭场”是位于济阳街道高楼村东北方的养殖专业户,位于限养区。现场检查时2个养鸭棚已闲置,棚内存有异味。 2.经了解,该养殖户已决定不再从事养殖行业,且自2018年8月起停止养殖。养殖设施已于12月5日前自行拆除。 | 属实 | 济阳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养殖户对养鸭棚进行清理,喷洒除臭剂,防止异味扰民。 | 无 |
10 | D370000201811260102 |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章邹路西段南侧,多家废铁回收加工站,噪声扰民,车辆运输扬尘污染严重,违规处置废机油。 | 济南市 | 土壤,大气,噪音 | 11月27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刁镇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24批编号D370000201811240044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1.关于“章丘区刁镇章邹路西段南侧,多家废铁回收加工站”问题。经现场核实,举报件反映的多家废品收购站为章丘市布方商贸有限公司和章丘市正帝物资有限公司两家,均位于刁镇白衣村村西,距离白衣村约250米,均从事废铁的收购和销售。其中章丘市布方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018年6月开始经营;章丘市正帝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011年5月开始经营。两家废品收购站均办理了营业执照。两家公司所属行业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核实,噪声主要是装卸车产生的声音,两家废铁收购站距离居民约200米。 3.关于“车辆运输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核实,厂区内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 4.关于“违规处置废机油”问题。经现场核实,两家收购站不从事废机油的收购、储存等业务,现场也未发现废机油,不存在违规处置废机油行为。 | 属实 |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刁镇政府督促两家废品收购站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洒水,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防止扬尘污染。 | 无 |
11 | X370000201811260003 |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军队干休所院内西南角的建筑垃圾场存在多年,扬尘异味扰民。山大路北段原在水一方位置山大路沟边被覆盖的地方全是黑色发臭的污泥。 | 济南市 | 土壤,海洋 | 11月2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东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排管中心、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山大路11号军队干休所院内西南角的建筑垃圾场存在多年,扬尘异味扰民问题。 此问题与第八批编号X370000201811080022件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 此处建筑渣土为济南泉景历山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份拆除原址楼房所产生的。该公司已于11月20日开始进行建筑渣土清运。11月23日0时,济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渣土清运工作暂时停止。现场已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进行了防尘网蓬盖,无明显异味。 2.关于山大路北段原在水一方位置山大路沟边被覆盖的地方全是黑色发臭的污泥问题。山大路边沟整修、清淤工程已列入区排管中心2018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该工程已于9月份开始实施,预计12月底完成。目前,山大路边沟原在水一方位置河道已打开,正在进行截污施工和污泥清运工作。转办件中所述“黑色发臭污泥”为从河道内清理出的淤泥,下一步将清运至渣土办指定土场-河北落威土场进行安全处置,该项工作预计12月9日完成。 | 属实 | 1.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好蓬盖和洒水降尘措施,切实履行扬尘防治责任。待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解除后,立即恢复渣土清运工作,12月9日前完成。 2.东关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制度,加强山大路边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排管中心,积极配合河道维护工作,保持河道整洁畅通,确保行洪安全。 | 无 |
12 | X370000201811260005 | 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147-1号的超意兴快餐店英雄山路分店,油烟、噪声扰民,污水未经隔油处理直接外排。 | 济南市 | 大气,噪音,水 | 市中区政府组织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和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十五批编号X370000201811150027、第二十批编号X370000201811200025和第二十批编号X370000201811200019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关于油烟扰民的问题。超意兴快餐店英雄山路分店位于金钟衡器厂办公楼外探裙楼一层,东临英雄山路,周边不靠近居民区,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店于2018年10月已改为配送经营模式,不在此处炒菜,不产生油烟,原有油烟净化设施现用于过滤店内加热菜品产生的蒸气,独立烟道排气筒位于二楼南侧,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 2.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该店噪声源为店内排气扇,经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噪声排放检测,噪声排放达标。 3.关于污水未经隔油处理直接外排的问题。该店按规定设有三级隔油池,能定期进行清理维护,有维护记录。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现场未发现污水倒至道路或通过其他管道直接外排的现象。 | 属实 | 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和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超意兴快餐店的日常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池并定期维护,防止出现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按规定处理和排放污水。 | 无 |
13 | X370000201811260010 | 济南市高新区凤新路南湖花苑附近渣土车夜间运输,噪声、扬尘扰民。 | 济南市 | 噪音,大气 | 11月27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十二批编号X370000201811220006反映问题基本一致。 1.关于南湖花苑附近渣土车夜间运输问题。凤新路南湖花苑附近有国家重型汽车研发中心二期和汉峪片区A04地块(金科博翠)两处在建工地,目前,均处于渣土运输施工阶段,且均已办理建筑渣土处置审批手续和渣土运输通行证,渣土运输车途经南湖花苑小区南门,对该小区造成了一定影响。11月23日,高新区相关部门约见凤新路南湖花苑小区周边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要求其采取合理调整渣土车辆通行路线等措施,减少渣土运输对小区的影响。 2.关于噪声、扬尘扰民的问题。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渣土运输路线设置噪声检测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11月23日,高新区相关部门采取了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密闭不严、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加该区域噪声检测频次等措施,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作业,全密闭运输,减速慢行、严禁鸣笛。 经11月27日、28日对凤新路夜间值守巡查核实,该道路保洁状况良好,未发现渣土运输车扬尘现象。 | 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夜间安排专人对凤新路重点值守。 2.持续开展建筑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控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 无 |
14 | X370000201811260021 | 济南市历下区榜棚街华鲁大厦一层的杨国福麻辣烫等多家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影响旧军港16号居民正常生活。 | 济南市 | 大气 | 11月2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泉城路管委会、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食药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华鲁大厦商业楼位于榜棚街5号,共六层,一层共有8家餐馆,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关于多家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问题。8家餐馆中,1家(米香居水饺店)经营项目不产生油烟。7家餐馆经营项目产生油烟,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并有维护台账,均设有自建烟道;经第三方机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3.关于油烟影响“旧军门巷16号”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华鲁大厦位于旧军门巷16号院东侧,距其最近的居民楼约10米,间隔的院墙高约3米。现场检查发现,上述7家餐馆中,3家(杨国福麻辣烫、重庆小面、老冯家面馆)烟道均附在大厦楼体西侧,排烟口(距地面2.7米)朝西,烟道和排烟口设置不符合规范,对旧军门巷16号居民产生一定影响;其他4家餐馆不对上述居民构成影响。 | 属实 | 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泉城路管委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环保局采取下列措施: 1.11月27日,责令3家餐馆(杨国福麻辣烫、重庆小面、老冯家面馆)整改烟道和排烟口。12月4日,3家餐馆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2.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7家经营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馆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尽量减少经营行为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无 |
15 | X370000201811260027 |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济南利达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济南冠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中分公司产生的油烟、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 济南市 | 大气,水 | 市中区政府组织区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和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冠源餐饮有限公司市中分公司”位于腊山路18-1号市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内,主要从事学校配餐服务,周边不靠近居民区,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关于油烟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该公司食品加工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能正常使用、定期维护和清洗,有维护台账;设有专用烟道,排气筒经操作间沿所在厂房西侧至顶部,朝上排放。经第三方机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3.关于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按规定设有三级隔油池,能定期进行清理维护,有维护记录。污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属实 | 市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和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隔油池并定期维护,防止出现油烟污染问题,保持污水合规排放。 | 无 |
16 | X370000201811260030 | 济南市南部山区跑马岭野生动物世界,此门往北几百米向西,有一条西南方向的小路,直至一个院子,进院子向里走右转“老鼠洞子沟“,有一处毁林建设的豪华私人会所。 | 济南市 | 生态 | 11月27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南山管委会基建办、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区域位于柳埠街道马家峪村东北角。济南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曾在此处非法占用马家峪村2607.4平方米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酒店,土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2016年5月20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济南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家峪村集体土地进行违建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389号),责令济南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并处罚款77116元。违法建筑已于2018年7月29日拆除完毕。 2.该区域拆除后建绿透绿工作已由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设计招标,目前正在进行节点绿化。 | 属实 | 南山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加大对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无破坏生态问题发生。 | 无 |
17 | X370000201811260032 | 济南市历下区保利大明小区12号楼楼下有一个体修车洗车店,污水乱排,粉尘污染严重,废旧垃圾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 济南市 | 水,土壤,大气 | 11月27日,历下区政府组织东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保利大明湖花园一区12号楼楼下修车洗车店,其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济南历下驿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机动车维修、清洗站(点)备案手续,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举报件所述污水乱排问题:该洗车店有一处污水井篦子,污水流入水井篦子进入保利大明湖小区自建污水管网中。 3.举报件所述废旧垃圾问题:实为店外摆放的汽车装具、桌椅板凳和废旧轮胎等杂物。 4.举报件所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洗车、维修过程中无产生粉尘工序,不产生粉尘污染。 | 属实 | 1.11月27日,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车辆清洗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城执历下〔2018〕第10631号),并立案调查,立案号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8〕第1532号,拟对当事人作出300元罚款。当事人已将店外杂物清理完毕,并承诺不再从事汽车修理及清洗业务,现已停止营业。 2.11月28日,历下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立案号济历下环告字〔2018〕第30号,拟对当事人作出10000元罚款。 3.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 无 |
18 | X370000201811260037 | 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小冶村原村主任在309国道与潘王路南1公里路西处倾倒上亿吨固废煤矸石,覆盖了近20亩可耕地,污染土壤,破坏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土壤 | 11月27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圣井街道办事处会同章丘区国土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6批X370000201811060048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1.董某某于2018年1月任小冶村村主任,于8月份被劝退。董某某自2004年在章丘区圣井街道潘王路路西圣井2号煤井南,租用采矿用地约12亩,从事煤矸石粉碎加工及销售经营。2014年底,因圣井2号煤井闭井,董某某停止煤矸石生产销售,生产现场留存大量煤矸石。 2.2018年5月23日、7月31日,章丘区曾两次接到过举报小冶村董某某煤矸石堆占地问题的信访件,圣井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测量,现场煤矸石堆体积约6852立方米,经区国土局认定该区域为工矿用地,占地约2亩。圣井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0日将煤矸石全部清理转运到闽源钢铁有限公司灰场贮存,清理后的现场已使用防尘网全覆盖。9月30日,章丘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圣井街道办事处、小冶村有关人员、信访人堂弟(受信访人委托)共同到达现场进行核实,信访人堂弟现场确认堆存煤矸石已清运完毕。章丘区已将信访件办理情况按规定回复信访人。 | 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圣井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 无 |
19 | X370000201811260051 |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槐苑欣城一楼饭店无手续经营,油烟严重,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大气,噪音 | 11月27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件与第八批编号X370000201811080021、第十五批编号X370000201811150030、第二十二批编号X370000201811220051信访件的部分内容一致。 1.该一楼饭店名为“初味牛锅”,位于与槐苑欣城1、2号商住楼(三层以上为住宅)一二层商业部分相连并垂直座落的二层沿街门头房内。 2.关于无手续经营的问题。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齐全。 3.关于油烟严重问题。该店经营牛肉火锅,不产生油烟,为排放熬煮汤料产生的蒸汽和净化气味,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其排气筒位于沿街房二层顶部,距最近居民楼约11米,向东排放(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 4.关于噪声扰民问题。该餐饮店主要噪声源为烟道风机及设置在二楼顶部的空调外机,经区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该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帐,防止油烟、噪声扰民,依法合规经营。 | 无 |
备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六批信访件共计20件(来电10件、来信10件)。截至12月6日,已办结19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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