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7〕4号),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进行如下调整:
一、撤销崔寨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崔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崔寨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孙耿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孙耿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孙耿镇政府驻地。
三、撤销回河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回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回河镇政府驻地。
四、撤销太平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太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太平镇政府驻地。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