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工程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31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工程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0日
  

济南市工程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市城乡建设委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工程设计和装修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设计和装修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为目标,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设计质量,突出建筑文化特色,提高行业信息化和设计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优化装修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工程设计和装修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工程设计行业目标。到2018年,全市工程设计单位全部改企,企业总营业收入和人均营业收入力争名列全省首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大型工程设计单位广泛应用,完成白图替代蓝图试点工作,施工图审查电子化程度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市工程设计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20亿元企业2—3家,2家企业实现上市,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和现代服务支柱产业;90%的工程设计单位完成改制工作,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市场主导;大型企业具备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中小型企业设计特色明显,形成差异化的良性市场竞争格局;大中型企业建成设计与管理一体化系统,BIM技术在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广泛应用,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实现BIM设计;白图替代蓝图和施工图审查电子化全面推开,外省市和境外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2.装修服务业目标。到2020年,推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总产值达到500亿元,龙头企业产值超过2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全力打造工程设计产业聚集区。依托东部新区工程设计企业众多的优势,加强与高端专业设计运营机构合作,引进一批高水平设计团队,提高东部新区工程设计产业聚集能力。鼓励工程设计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产业聚集区建设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工程设计企业专业化、社会化和园区化聚集。经过5年打造,东部新区区域内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20亿元企业1—2家,1家企业实现上市。通过10年努力,使该区域成为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工程设计中心和人才高地。
  (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一是扩大企业规模。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实施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大型工程设计企业向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迈进步伐,鼓励大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大型装饰企业成为能够承包室内外装饰、水、电、暖、消防和智能工程的专业工程集团。促进中小型工程设计和装饰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推动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装修企业通过上市筹资、银行担保、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资本运作方式承揽项目设计、施工等一条龙服务。二是拓展产业链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业务模式外延,鼓励工程设计企业向咨询策划、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采购等业务延伸,拓展服务链条。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发展,利用信息化技术全面拓展工程设计企业的产业链。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新商业模式,立足于工程全生命周期,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三是促进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经营管理向集约型转变,向依靠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注重效率和效益并重发展,提升企业资源集聚、集成能力。四是打造企业品牌。充分利用工程设计大师、优秀工程设计等做好品牌塑造、宣传和提升,从企业战略、核心竞争力、价值增值等角度构建品牌运作体系,提升品牌优势。
  (三)推动设计发展创新创优。一是开展工程设计项目评优。组织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和绿色工程设计大赛、BIM设计大赛、优秀工程设计论文评选等活动,坚持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地域文化传承与创新,突出技术创新和科技含量,并探索利用互联网从使用功能、空间营造、外观形态、环境融合等多方面开展建筑作品评价。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后评价制度,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有关要求,适时开展评价工作,并逐步建立后评价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二是搭建行业交流创新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搭建优势互补的企业联合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成技术开发与生产相结合。推动工程设计企业拓展业务协同合作新模式,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三是鼓励龙头设计企业牵头组建各类设计产业联盟,吸引国际知名设计机构与设计师加入,打造行业品牌。
  (四)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一是开展建筑文化研究。支持企业和行业开展建筑文化研究,编制传承和繁荣建筑文化、城市文化相关规划。突出建筑师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建筑文化整体策划意识,倡导注重文化传承的城市设计。二是加强装修文化研究。提炼运用富有泉城特色的建筑文化元素,将文化融入装修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古建筑装饰研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优秀人才选拔工作。选拔推送省勘察设计大师等优秀人才,并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加大人才激励力度,积极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人才。二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将专业人才培养作为行业和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推动企业健全内部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从业者技术素质,打造具有管理产业化运作能力的管理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应用省统一的设计标准和建筑标准图集,推动建筑产品订单化、批量化、产业化。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和装饰产品工厂化生产,建立适应工业化生产的标准体系。大力推广住宅精装修,推进土建装修一体化,推广精装房和装修工程菜单式服务,减少业主购房后二次装修造成的材料浪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七)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推动企业通过“强强合作”、“借船出海”等模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工程技术标准国际化。积极搭建国际工程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促进品牌优势突出、信誉良好的工程设计企业大力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鼓励有特色专长的中小企业与大型国际工程公司合作开拓海外业务,实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础条件好、有实力的大型装饰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并推动企业以合资、合作或投资收购等方式,有效利用当地资源拓展业务领域,形成资金、设计、建造、设备综合优势,带动相关设备、建材出口。
  (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BIM技术,提高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相关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生产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运维机构要深度推进BIM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基于BIM技术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模式。通过BIM的深度应用,推动工程设计和装修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工程全生命周期。推动工程设计和装修企业建立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系统集成的一体化应用系统,促进企业应用三维设计、协同设计、动态模拟及云计算技术,推进物联网、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逐步建立区域性行业信息标准,提升行业在技术、产品、产业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及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共建共享。加快建设O2O(线上线下电子商务)商业模式下互联网家装平台,实现在线销售、线下施工,通过三维动态模拟装修、真实案例和详细产品信息,借助新技术实现施工全过程透明化。推动家居装饰智能化,利用综合布线、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住宅设施与家庭日常事务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健全标准体系。一是推动转企改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转制改革配套措施。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国有独资、混合所有制、民营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促进企业产权制度、经营模式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体现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制度。二是支持技术进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规定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方案创研中心,工程设计企业可将年营业收入的5%作为技术研发基金或优秀建筑方案创作基金。三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强制招标项目范围和形式,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实效性。研究制定多元化工程设计招投标方式,重视对设计团队的人员、业绩、信用等综合能力考评,淡化商务标,强化技术标,充分尊重建筑师原创,对评审专家严格审查,合理区分招标项目类型和专业,对不同招标项目规定合理评审程序。鼓励非国有投资项目自主选择发包方式;鼓励对业绩优秀、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院士和设计大师实施委托设计方式。四是健全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养老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领域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BIM应用工作,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推广,确保BIM技术推广应用持续进行。鼓励和支持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二)严格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提高管理水平。采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手段扩大信息化监管范围,完善行政审批电子化,推进项目信息等数据收集,完善审批后追溯制度,加强动态监管,扩大部门间信息交换,形成统一的监管大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管理科学化、精准化。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继续开展信用评估工作,逐步健全统一有效的行业诚信奖惩机制。利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行业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诚信程度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别化管理。四是规范“互联网+设计”。积极应对市场新模式,在鼓励参与探索工程设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同时,制定“互联网+设计”行为规范,避免挂靠资质、出卖资质及人证分离等不良市场行为,引导工程设计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三)强化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安全。一是强化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动企业树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观念,强化企业质量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超限审查、抗震审查等各类技术审查工作,重点抓好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超限工程审查工作,确保重大、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二是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作用。创新施工图审查方式,逐步推行审图数字化、网络化,提高审查水平和效率。
  (四)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和管理措施,建立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价格体系,体现行业服务价值。促进工程设计和装修企业加强自律,依法有序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增强凝聚力,提高社会公信力,使行业协会成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社团组织。三是强化纽带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业务培训、科技推广、经验交流、国际合作等活动。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行业协会要发挥熟悉行业、了解企业的优势,高质量地履行好所承接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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