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预防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号)、《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鲁人社发〔2017〕51号),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现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册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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