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我市对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届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确定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5件。因上位法修改,确定《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61号,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目录.doc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6660307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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