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工作,开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开辟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绿色通道,开展国务院营商环境条例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持续清理办事材料中的证明事项,大力推进证明电子化。落实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和公示制度,全面推广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信息核查工作机制,推动在全省率先创建“无证明城市”。
三是提升高端法律服务供给能力。高标准打造区域性国际法律服务和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推进合作制公证处入驻自贸区济南片区,组建投资融资、兼并重组、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争取年内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进驻机构达到10家,建成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3家,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5家,高端人才达到30名。
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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