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52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6-30
- 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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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大力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各项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健康济南行动,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
开展健康济南行动是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从“规划图”到“路线图”的重要途径。2019年6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同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0年4月下旬,健康中国行动山东推进委员会出台《健康山东行动(2020-2022年)》(鲁健推委发〔2020〕1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实际,市卫生健康委会同41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共同拟定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提出了我市2022年和2030年要实现的35项主要健康指标;主要任务围绕“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个方面,重点内容是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学校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等15项专项健康行动,明确了每项行动的主要措施;组织实施部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开展督导评估等措施,推动健康济南行动的贯彻落实。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拓展主要指标内容。在健康山东30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0-6岁视力异常或眼病儿童早期干预、6岁儿童近视率、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使用率和标准使用率等5项指标,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取得显著的改善和提高。
(二)突出“走在前列”目标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主要指标设定与《济南国际医疗康养名城发展规划》的指标体系相统一,35项目标任务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标准,其中,2030年实现的30项省定目标中,20项指标优于国家标准,15项指标优于省标准。
(三)体现健康济南工作特色。如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中,提出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中,提出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在全民健身行动中,提出实施“青年大健康计划”和“互联网+全民健身的新赛事”;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中,提出成立各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组建市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在技术保障中,充分发挥国家大数据北方中心的优势为各项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建立市、区县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做好健康济南行动工作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列出了15项专项行动的责任部门,出台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实施情况评估,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并逐步推行全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