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55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7-16
- 标题: 关于发布《济南市省市级河湖和水库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有关情况的说明
- 发文字号:
按照《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鲁河长办函字〔2019〕37号)《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鲁水管字〔2017〕26号)《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鲁水规字〔2019〕3号)等相关要求,完成了济南市省、市级29条(段、处)河湖及水库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对发布省市级河湖和水库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划定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布《通告》的必要性
河湖是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重要基础。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制定《通告》的主要依据
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鲁河长办函字〔2019〕37号),河湖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通知公告、网站、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依据上述法律法规,依法划定了济南市省、市级29条(段、处)河湖(北大沙河、北太平河、陡沟河、兴济河、腊山分洪道、大明湖、济西湿地、小清河济南段、大辛河、巨野河、东湖水库、狼猫山水库、芽庄湖章丘片区、白云湖、徒骇河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段、龙脊河、韩仓河、齐济河、玉符河、瀛汶河章丘段、鹊山水库、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华山湖、玉清湖水库、雪野水库、乔店水库、大冶水库、杨家横水库)及水库大坝管理(保护)范围,明确了管理界限,以此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管护水平,逐步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促进济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