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49300771XN/2020-20652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8-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供销合作社
  • 标题: 济南市供销社召开《民法典》学习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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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供销社召开《民法典》学习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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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在下属企业贸易总公司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交流座谈会,邀请济南市委党校丁现忠教授现场解读《民法典》。济南市供销合作社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司法局相关人员和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20余位代表参加。

 会议指出,《民法典》带有强烈的时代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部法典,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广大职工应全面学习、了解民法典,要深刻领会法典精神,更新自身对法律的认识。《民法典》体系上有很大的创新,其中包括人格权独立成编,不制定债权总则,以及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特别是人格权独立成编,充分体现了人格保护的时代需要。

会议强调,民法典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们生产生活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写入法典,由此使民法典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成文法的不周延性、滞后性、不合目的性等天然缺陷,真真正正的成为了老百姓生活的一部百科全书,市社系统内的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深入了解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并做好宣传工作,将民法典作为我们平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和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将所学知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市供销社系统创造一个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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