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83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0-09-05
  • 标题: 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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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发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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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29日,经省政府同意,以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市消防工作“放管服”改革,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济南实际,代为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25日至8月10日,向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17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并报市政府,8月24日,市政府同意以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其中主要任务共十四项。在简政放权方面,一是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实施精准化重点监管,三是实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五是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六是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在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制度,试点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制度。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便民利企服务方面,推行容缺后补、预约办理、跨层联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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