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推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确认制”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10月申报期起针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推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确认制”。
据了解,该举措旨在为进一步优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据悉,市税务局在顺利推行留抵退税“确认制”的基础上,2021年10月申报期起针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推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确认制”。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确认制”是在现有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申报记录和大数据分析结果,为纳税人提供的一种退税辅导服务举措。通告显示,凡注册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且纳税信用为A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以通过“确认制”方式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市税务局介绍,相较于原办理方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确认制”实现了纳税申报和退税办理的无缝衔接;纳税人申请退税信息、退税金额以及完税凭证信息由电子税务局自动计算推送,纳税人无需再自行准备提交。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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