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4月27日公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生变化,市政府决定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济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要依据。
附件: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一、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济南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承办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五、济南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济南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