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0 09:31 信息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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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摘要如下。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告知承诺制为基础,在更大范围推动简化涉企审批,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便利度。

2.重点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分级分类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和综合审批改革,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破解“体外循环”,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改革;重点推进社会投资综合审批改革;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

3.全面完善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公平竞争制度。清除隐性壁垒,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清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

4.率先构建数字赋能的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加快数字政务建设,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大力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政务建设;优化公证服务;全面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优化融资信贷服务;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率先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守住安全底线,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方式,探索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运用风险、信用、科技等各类监管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综合监管效能。健全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加强重点监管;重点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创新实施场景化综合监管。

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以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3.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协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

4.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引导困境企业破产重整;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健全破产申请和资产处置制度;创新企业注销登记制度。

5.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聚焦案件审理、鉴定、执行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诉讼全流程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和成本;规范和提升案件执行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三、着力打造更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1.提升投资贸易管理国际化水平。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跨境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深化金融、信息、文化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开放创新。

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精准服务外资企业,更好吸引国际人才在京发展。加强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便利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国际人才来京创业。

3.深化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业务流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造“智慧口岸”,大力推进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物流高效化。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改革;加快空港双枢纽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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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市政府研究室 2021-12-20 09:31:53

近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摘要如下。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告知承诺制为基础,在更大范围推动简化涉企审批,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便利度。

2.重点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分级分类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和综合审批改革,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破解“体外循环”,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改革;重点推进社会投资综合审批改革;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堵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

3.全面完善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公平竞争制度。清除隐性壁垒,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清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

4.率先构建数字赋能的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加快数字政务建设,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用制度和技术的办法让市场主体和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大力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政务建设;优化公证服务;全面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优化融资信贷服务;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提升税费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率先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守住安全底线,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方式,探索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运用风险、信用、科技等各类监管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综合监管效能。健全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加强重点监管;重点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创新实施场景化综合监管。

2.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以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3.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协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

4.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引导困境企业破产重整;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健全破产申请和资产处置制度;创新企业注销登记制度。

5.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聚焦案件审理、鉴定、执行等关键环节,深入推进诉讼全流程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和成本;规范和提升案件执行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三、着力打造更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1.提升投资贸易管理国际化水平。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跨境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深化金融、信息、文化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开放创新。

2.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精准服务外资企业,更好吸引国际人才在京发展。加强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便利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国际人才来京创业。

3.深化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业务流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打造“智慧口岸”,大力推进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物流高效化。持续推进通关提速降费改革;加快空港双枢纽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站)

编辑:张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