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 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培训人数不少于5000人。
(二)全面提升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一批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行业人才队伍。
二、培训对象
(一)领军人才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着眼济南未来发展规划,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整体发展。
(二)实用性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因需施教,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创新性原则,采取混合式培养的方式,力求培训效果最佳。
四、培训实施
(一)领军人才培训班(500人-700人)
1.培训时间:2021年3月-12月
2.培训人数:40-50人/期
3.培养目标:重点提升领导人员的战略规划能力、运营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增强对产业布局的能力,带领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4.培训内容:领军人才培训班共12个模块。包含: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基础理论和应急管理、党建引领、产业趋势、发展模式、领导能力、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现场教学、研讨交流、总结考核。
(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不少于4500人)
1.培训时间:2021年3月-12月
2.培训人数:50-100人/期
3.培养目标:培养从业人员的基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4.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共6个模块。包含: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基础理论和应急操作、综合素质、业务实战、总结考核。
(三)培训形式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培训,采取网络教学、集中授课、互动交流、访问游学、专家指导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培训,每期培训班不少于40个课时。培训实施主体应对培训过程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包括报名申请表、学员职务、学员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开班计划书、面部识别考勤记录、时长不低于教学计划规定课时50%的全勤影像资料、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
(四)培训主体
承担专项行动培训的实施主体,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驻济的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优质培训机构、行业协会或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整建制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称“培训机构”)应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自身需求从中选择培训机构。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组织考核,第三方评价组织负责命题和考务,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验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评价组织对培训项目的考核环节采取现场监督、电话回访、问卷调查、检查培训档案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后出具培训验收报告。第三方评价组织留存完整的验收资料。
五、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培训计划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企业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县区按计划(见附件1)分批次组织。
六、培训补贴
(一)补贴标准
专项行动培训补贴及发放办法严格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根据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成本、师资力量、培训所在城市、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补贴标准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不高于1600元/人,领军人才培训补贴标准不高于6000 元/人。
(二)补贴流程
1.培训申请。承担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领军人才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教学计划、报名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培训人员花名册留存备查;培训机构开班时,同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2.开班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开班培训,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培训监管,开班首日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参训学员进行确认,并将学员录入面部识别考勤系统。培训实施后,按规定向培训机构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
3.考核验收。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评价组织对培训项目的考核环节开展验收,重点审查培训机构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参训人员课堂出勤情况、考核组织情况、培训档案存储情况等材料;对于开展线上培训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6号)相关规定审查线上培训记录。培训机构对参训学员组织考核时,由第三方评价组织负责命题和考务;根据验收情况,第三方评价组织出具培训验收报告;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发放合格证书,培训机构负责将合格人员花名册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公示拨款。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拟拨付培训补贴金额、培训人员名单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5%的,全额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合格率低于95%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不高于全额资金的80%。
5.材料归档。培训机构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以下材料归档备查: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申请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保存期不低于5年。
七、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项目报备(见附件2)、参训人员信息收集、参训人员资质审核、培训组织报名、培训质量监管、补贴资金拨付、培训档案资料留存、疫情防控等工作,每季度末将培训执行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选优秀师资力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按照“谁培训、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培训的真实性和培训质量承担责任。
(三)强化培训监管。各区县应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鲁人社字〔2020〕55号)文件要求,对本辖区培训项目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管,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对虚假培训或虚报、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结果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资金奖补、机构等级评定、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附件:1.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培训计划
2.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备表
3.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4.培训进度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产业发展处)
附件1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提升专项行动培训计划
单位:人
所在区县 | 培训计划 |
历下区 | 1200 |
市中区 | 800 |
历城区 | 800 |
槐荫区 | 300 |
天桥区 | 300 |
章丘区 | 300 |
高新区 | 1500 |
莱芜区 | 200 |
钢城区 | 100 |
长清区 | 100 |
济阳区 | 200 |
平阴县 | 100 |
商河县 | 100 |
附件2
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备表
项目名称 | |||
培训机构 | 统一社会 | ||
培训资质、编号及取得时间 | |||
联系人及 | 培训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培训类别 | 补贴标准 | ||
培训对象 | |||
培训形式 | □访问游学 □考察观摩 □专家指导 □集中授课 □互动交流 □网络教学 | ||
参训人数 | 培训课时 | ||
培训 | |||
培训 |
| ||
区县 |
| ||
说明:1.培训类别:领军人才、综合能力提升;2.补贴标准:依据中标价格填写;3.培训对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4.此表一式两份,区县人社部门与培训机构各留存1份。
附件3
(培训项目名称) 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培训机构(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 | 是否签订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备注 |
附件4
第 季度培训进度表
区、市(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年 月 日 | |||||
培训内容 | 累计培训班次 | 累计培训人数 | 累计发放 | 备注 |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企业人力资源 | ||||
领军人才 | |||||
综合能力提升 | |||||
合 计 |
编辑:陈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