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经市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66608173)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确保类(4件)

(一)《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制定)

(二)《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修改)

(三)《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修改)

(四)《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改)

二、调研类(3件)

(一)《济南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制定)

(二)《济南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制定)

(三)《济南市城乡供排水水质督查办法》(制定)

三、其他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适时作出政府规章立、改、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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