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省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第八批向社会公开。本次公开信访件及边督边改办理情况共计149件,其中属实133件,不属实16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八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访受〔2021〕JD0151号 | 莱芜区周王许羊丘山,在山上有加工厂叫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环保手续,严重污染地下水,严重影响周边耕地,公司附近的庄稼不生长,生长果子无法售卖,因为污染物超标,要求查处该公司。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9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严重污染地下水”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3.关于“严重影响周边耕地,公司附近的庄稼不生长,生长果子无法售卖,因为污染物超标”问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2 | 访受〔2021〕JD0159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向北有一家配煤厂,煤场向外运输煤时,造成煤粉飞扬,造成环境污染,希望进行整治。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反映的“配煤厂”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3 | 访受〔2021〕JD0180号 | 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小康村,小康公寓楼向东200米左右紧挨着居民楼的民房中有居民养猪,臭味难闻,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要求加强治理。 | 章丘区 | 固废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小康村小康公寓(非城镇居民区)东200米处,现有2家养殖户,一家为张某龙养殖场,饲养生猪,存栏母猪10头、育肥猪140头,于1993年建场开始养殖;另一家为张某堂养殖场,饲养生猪,存栏母猪14头,育肥猪80头,于1995年建场开始养殖。两家养殖场均正常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粪污去向台账等资料齐备完善;建场时间远早于小康公寓(2013年)的时间。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 现场检查时,两家养殖场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空气中能够闻到养殖异味。 | 是 | 1.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连夜与两养殖户进行了沟通,商讨养殖场迁建事宜并已达成初步迁建意向。
下一步,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协助养殖户筛选、确定迁建地块,帮扶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完善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新的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养殖户将根据养殖周期处理完现有生猪后逐步完成搬迁。总体迁建工作计划于2022年1月完成。 2.在养殖场迁建之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相公庄街道办事处三方将加强监管,督促养殖场严格按照《章丘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办法》(章环整办〔2017〕9号)规范运营,加强粪污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定期采取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减少和控制异味产生,防止异味扰民。 | 无 | |
4 | 访受〔2021〕JD0186号 | 章丘区大学路三箭学府小区和易安明郡小区中间有一处空地,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无人监管,要求进行整治。 | 章丘区 | 固废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件反映的“三箭学府小区和易安明郡小区中间空地”位于双山街道办事处文化路社区(章莱路西侧,大学路南侧),地块面积46亩,所有权归属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东三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待开发山坡地。 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存在少量建筑装饰装修垃圾(约50立方),集中分布在空地中的3个点位;其余部分被原生植被覆盖;该地块由施工单位山东三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 是 | 1.章丘区政府责成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督促产权单位及施工单位对该空地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垃圾立即进行清运,已于5月16日清理完成,并对清运后的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
2.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卫管护中心督促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三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对该地块的管理责任,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三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加强对该地块的的巡查、管理,杜绝倾倒行为。 3.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督促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杂草进行修剪,改善现场环境,已于5月21日完成。 | 无 | |
5 | 访受〔2021〕JD0200号 | 1、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章莱路国防训练基地西侧山沟,山沟内堆放了建筑垃圾和渣土,其中掩埋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进行清理。
2、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横沟村,村西北方向有大的矿坑,填埋了上百万方的建筑垃圾,其中也掩埋了巨量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化工垃圾,严重污染了地下水,使水变质,要求进行清理。 | 章丘区 | 固废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环卫管护中心、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举报件中两个问题属于同一区域,位于双山街道办事处横沟村西北方位,所反映的矿坑为原双山街道办事处采石坑。举报件中反映的排放至此地块的垃圾实为章丘区白泉、杨胡安置房项目产生的土方(约25万方),2021年3月-4月,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依据《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委托济南伊圣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25万方土方进行清运,运至双山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该采石坑,用于矿坑回填,举报件中反映的上百万方实为25万方。 2.现场核查时,整体土方排运工程已结束,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化工垃圾。2021年3月-4月土方排运过程中,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不定时到排运现场及周边进行了巡查,全过程未发现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化工垃圾倾倒现象。 3.2021年5月23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委托济南市章丘环境监控中心对横沟村饮用水井进行取样检测(报告名称: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编号:章环监(水)字2021年第19号),根据检测报告,该水井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现象。 4.用建筑渣土回填矿坑属于建筑渣土再利用,符合《济南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要清理。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环卫管护中心、双山街道办事处加强管理切实采取以下措施:
1.对裸土进行覆盖,已于5月15日覆盖完毕。对坡度较大的斜坡播撒草种,已于5月22日完成。 2.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倾倒行为依法处理。 3.后续做好跟踪复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无 | |
6 | 访受〔2021〕JD0205号 | 章丘区黄河街道办事处曹徐村,村南侧有人员在耕地内种植树木,影响庄稼生长,要求移除树木。 | 章丘区 | 生态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黄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位置位于黄河街道办事处曹徐村南。现场核查时发现曹徐村村民曹某忠在自己承包的耕地内种植树苗,种植面积约1亩地,共计栽种70余株树苗。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黄河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将树苗移植,不得在耕地内种植树木,已于5月16日完成。 | 无 | |
7 | 访受〔2021〕JD0213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的6000平米的违建厂房内加工煤炭,每天不定时进行加工,加工作业污染空气,污染地下水,道路上有布满了黑色的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进行拆除。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企业名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村北侧的6000平米的违建厂房”问题:经询问企业,租用土地面积约12亩,厂房为钢结构大棚,建筑面积约5000平米,土地类型为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在寨里镇城镇规划之外,无规划建设相关手续。 3.反映的“每天不定时进行加工,加工作业污染空气,污染地下水,道路上有布满了黑色的粉尘”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8 | 访受〔2021〕JD0219号 | 彩石街道办事处黄路泉村,村东侧高速扬尘严重,滤网覆盖的有漏洞,影响村民生活,希望进行治理。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曹范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在章丘区境内主线长6.68公里,与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黄路泉村直线距离2.51千米,中间有山丘相隔。该高速公路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27日建成通车。 2.现场检查时,该高速公路黄路泉村所在路段正常通车运营,护坡基本良好,路面未见扬尘。但绕城高速下穿涵洞四角有裸露土堆。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责成曹范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绕城高速下穿涵洞四角裸露土堆进行覆盖,已于5月16日完成。 2.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并协调相关单位确保扬尘防治措施长效落实。 | 无 | |
9 | 访受〔2021〕JD0231号 | 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宗家村,村西侧有两家做门的喷漆厂,每天全时段喷漆,刺鼻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尽快搬离村内。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信访件反映的两处加工点位于高官街道办事处宗家村西侧,两处为同一业主经营。现场核查时,其中一处空闲,未发现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另外一处正在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有喷塑房,未发现喷塑作业,现场有异味,管理混乱,无任何证照、手续。业主当场表示不再从事加工生产行为,并自行清理现场。 | 是 | 1.截止5月16日上午,该业主已将生产设备清理完毕。
2.章丘区政府责成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加强后续跟踪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 无 | |
10 | 访受〔2021〕JD0239号 | 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焦家村,村民赵某某在村西北角树林内圈养鸡、鸭、鹅家禽,每天夜间家禽叫声扰民严重,影响村民休息。 | 章丘区 | 噪声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件中反映的养殖点位于龙山街道办事处焦家村西北角,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70米,为该村村民赵某国承包的一片林地,在此散养肉鸡60只、鹅2只。 经现场核查和走访了解,养殖点夜间噪声主要由其所饲养的2只鹅和2只公鸡鸣叫产生。 | 是 | 1.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责成焦家村村委、街道兽医站与养殖户进行交流沟通,达成处理意见。
2.养殖户已于5月16日将引发噪音的2只鹅和2只公鸡处理掉,其它鸡群已于5月20日转移到距离居民区更远的林地。 | 无 | |
11 | 访受〔2021〕JD0257号 | 山东世纪鑫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章丘区曹范镇南曹范村向南500米左右,公司的车辆出入较多,行驶过程中及货物装卸时扬尘严重,盗取地下水资源。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曹范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世纪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曹范街道办事处寨山后村东200米。该公司主要生产PK构件、混凝土、砂浆。主要生产单元: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混凝土搅拌站1座、建筑垃圾回收处理生产线1条、住宅产业化构件生产线1条,所有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均在密闭车间内。主要原料有水泥、黄沙、粉煤灰等。该公司厂内运输车辆行驶、原料装卸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正下着小雨,现场及厂区道路未发现扬尘,硬化路面上有泥水,晴天易产生扬尘。配套建设了车辆清洗平台,能正常使用;配备了清扫车和洒水车每天进行道路清扫、洒水,记录齐全。装卸的货物主要是水泥、黄沙、粉煤灰。水泥、粉煤灰装卸时使用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密闭钢板仓,并配备了布袋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黄沙装卸在密闭料棚内进行,配套喷淋设施,运行正常。 3.2020年11月,该公司委托山东华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颗粒物进行了检测并出具《山东世纪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华晟(检)字[2020]第2011001号),结果显示,该公司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9mg/m³,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22mg/m³,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标准值10mg/m³)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³)。 4.该公司厂区内无自备井,生产生活用水由曹范街道联村供水公司供水。该公司与寨山后村签订了协议,将该村单村供水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在联村供水公司供水出现故障时由寨山后村为该公司供水,该备用水源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曹范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局、采取下以措施:
1.督促山东世纪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济南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试行)》各项要求,厂区做好清扫和洒水记录。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经洗车平台冲洗,原料装卸过程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扬尘影响。 2.先行切断单村供水备用水源取水管道,已于5月21日完成,目前不具备取水条件。 3.督促山东世纪鑫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在获得许可手续之前不得使用备用水源。 | 无 | |
12 | 访受〔2021〕JD0341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开办煤炭厂,违法加工煤炭,扬尘污染,没有任何手续,厂内排除的废水直接流淌到村内的耕地和道路上,有保护伞,要求尽快取缔。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80、0396、0470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煤炭厂”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厂内排除的废水直接流淌道村内的耕地和道路上”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3 | 访受〔2021〕JD0380号 | 莱芜区寨里镇羊丘山以南周王许村以北煤炭加工厂,该工厂没有环评手续进行加工工作,加工工作时会产生黑色的粉尘,影响环境,污染严重。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96、0470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煤炭加工厂”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加工工作时会产生黑色的粉尘,影响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4 | 访受〔2021〕JD0396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羊丘山,山上有一家加工煤炭的工厂,叫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加工煤炭的污水没有任何处理直接向外排放,水污染严重,加工工作时产生大量扬尘,空气污染严重。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470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加工煤炭的污水没有任何处理直接向外排放,水污染严重,加工工作时产生大量扬尘,空气污染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5 | 访受〔2021〕JD0470号 | 莱芜区寨里镇鱼池家园向西有个果园,在果园南侧有一个碳厂,碳厂拉碳导致到处都是碳灰,导致道路和果园上落满碳灰,要求解决碳灰的问题。 | 莱芜区 | 固废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碳厂”实为炭厂,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鱼池家园以西,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碳厂拉碳导致到处都是碳灰,导致道路和果园上落满碳灰”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实地查看邻近果园,果树上未发现有炭灰。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6 | 访受〔2021〕JD0479号 | 平阴县青龙路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青龙河内,排除的水有黄的泡沫,并伴有异味,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进行治理。 | 平阴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5月17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是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平阴县青龙路北段。经调查,该单位共设置4个排水口,其中在单位东门北侧设置雨水排放口2处,在单位东北角设置污水总排口和清净下水总排口各1处。该单位污水通过酸碱中和、沉淀、澄清等处理工序后外排至公司污水总排口,进入平阴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单位清净下水通过独立管道排入入河排污口。2020年8月26日,该公司获得了入河排污口审批(济平环水审字[2020]1号),编码为XE02453701240002,排污许可证中明确标注了该排放口的基本信息、排放许可限值、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等资料。 2.关于“排除的水有黄的泡沫,并伴有异味”的问题。按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该公司清净下水配套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由第三方运营公司运维,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经过现场检查,该公司清净下水在线监测设施运转正常,通过查阅在线监控数据。自2020年10月15日入河排水以来,该单位清净下水均达标。该公司冷却水取自田山电灌处黄河水沉砂池,黄河水自身浊度高,水体流动导致水体外观发黄,排入河道的清净下水没有泡沫和异味。 | 是 | 平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锦水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加大对该企业检查频次,监督企业污水和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 2.锦水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对企业违法行为及时转交职能部门。 | 无 | |
17 | 访受〔2021〕JD0493号 | 章丘区城东开发区三涧大道济南安地冶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的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巨大的声音及难闻的气味,噪音扰民及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 | 章丘区 | 噪声污染 | 5月17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济南安地冶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东,唐王山东延线南侧,东、南侧紧邻企业。于2018年5月22日取得《冶金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评手续(章环报告表[2018]442号),通过原章丘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章环建验[2018]119号)。该企业年产冶金专用设备70台、环保除尘设备30台。建设有生产车间三座,主要生产设备有:车床、钻床、数控切割机、起重机及镗铣床,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焊接-组装。该公司下料工序产生噪声和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颗粒物,已配套建设除尘器、焊烟净化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在封闭车间内生产。 1.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机械加工和起重机使用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济南市章丘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测。根据5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章环监(声)字2021年第一号]显示,该公司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4.5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5.4dB(A),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5.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该企业职工多数居住在济南,由班车接送,企业夜间不生产。 2.关于废气污染问题。通过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焊接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和铆焊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提供的《企业颗粒物检测报告》(SDWZ-20200830)结果显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3.3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标准值10mg/m3),厂界颗粒物浓度最高0.4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标准值:1.0mg/m3)。 3.关于难闻气味问题。企业喷涂工序因喷漆设备老化进行升级改造,喷漆房已于2021年2月拆除,现车间内无喷漆设备,厂区内无新建喷漆房,近期企业已将喷漆工艺外协,下一步根据市场情形决定是否新建喷漆房。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济南市章丘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据5月20日出具的环境空气检测结果单(ZQJLQ2)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VOCs未检出。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济南安地冶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生产车间封闭降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加强后续跟踪监管,督导该公司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 无 | |
18 | 访受〔2021〕JD0525号 | 章丘区白云湖街道黄家塘村,在村东侧有一家加工木板的工厂,工厂使用的胶内含有大量的甲醛,污染附近空气,且工厂内违规使用锅炉,要求调查查处。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17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反映的企业为章丘合丰木材加工厂,位于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办事处黄家塘村村东,有木板生产线一条,有一台锅炉,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使用脲醛胶,涂胶工段产生甲醛,无污染防治设施。 2.现场核查时,现场正在进行木板加工作业,有异味。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沟通协商章丘合丰木材加工厂自行清理锅炉、木板加工等生产设施以及所有原料、成品并承诺不再生产经营。截至5月18日,现场已清理完毕。 2.加大对辖区内各村庄巡查、摸排力度,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坚决严厉打击,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 无 | |
19 | 访受〔2021〕JD0533号 | 1.平阴县洪范池镇苗海村,2020年12月份村西北侧的山体被挖掘,破坏了青山绿水,2021年3月9号村西北方向的农耕地被破坏,有人私自开挖掘机挖掘耕地上的土,且将挖的土运到山上填坑,破坏了农耕地。
2.平阴县洪范池镇苗海村,有一个修环河路的项目,修路占用了村民的土地,没有任何补偿,且破坏了农耕地,要求补偿土地或资金。 | 平阴县 | 生态 | 2021年5月17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洪范池镇政府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平阴县洪范池镇苗海村,2020年12月份村西北侧的山体被挖掘,破坏了青山绿水”问题。经调查,苗海村村西北侧山体上现存有一处历史上形成的石窝,为整修村内道路、村部建设等公益事业工程,村委决定雇用施工队于2020年10月26日至27日、2020年12月5日至14日就地取材进行整修。洪范池镇政府对苗海村村西北侧山体石窝进行了恢复治理,截止2021年3月23日,已完成客土5000余m3,整治修复已完成。在石窝山体恢复需要种植土回填,经村两委研究并征得土地承包村民同意,取用村西北方向耕地土层较厚的地块土层用于山体恢复。取土后,原有地块耕作层未破坏,仍属于耕地性质,不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 2.关于“平阴县洪范池镇苗海村,有一个修环河路的项目,没有任何补偿,且破坏了农耕地,要求补偿土地或资金”问题。经调查,该道路按照《2018年度平阴县洪范池镇周河等28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并经平阴县自然资源局《平阴县孝直镇宋柳沟等41村等8个土地整治(开发)项目入库的通知》(平国土资发【2018】75号)批准而修建的生产道路。修路所占四个村民小组的土地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该道路属于农业生产道路,不属于破坏农耕地行为。 | 是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洪范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将此区域列入重点巡查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严格依法处置。 2.洪范池镇对修环河路占地补偿款发放情况再次向群众进行公示。2021年5月24日已进行公示。 | 无 | |
20 | 访受〔2021〕JD0541号 | 市中区七里山西路26-1院,院子内安装一户一表,安装完成以后未及时清理,导致尘土飞扬;在小区向南30米左右有条玉符河(音译),河里有30米长的距离是黑水,不清楚是何原因,要求调查黑水的原因,并治理。 | 市中区 | 大气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七里山西路26-1号院内自2021年3月15日进行热力管道改造,建设单位为济南市南郊热电厂,至5月19日已全部竣工并撤场,现场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2.信访投诉反映的位置实际为兴济河七里山西路河段,对北至卧龙路桥,东至建设路大桥西侧进行了巡查,该河段水质清澈,河道河底为自然土层,有少量底泥,附着水生植物,该水生植物具有净化水质、提升水环境的作用,水面有少量浮萍和水藻,现场无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投诉反映的30米距离的黑水。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兴济河出境断面水质每月开展两次监督检测,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保持河道长治久清。 | 无 | |
21 | 访受〔2021〕JD0558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属于煤炭厂,生产加工过程产生扬尘严重,影响庄稼农作物生长,无法食用;并且每逢下雨时会将煤炭废渣冲刷至可耕地内,认为造成地下饮用水污染。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73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生产加工过程产生扬尘严重,影响庄稼农作物生长,无法食用;并且每逢下雨时会将煤炭废渣冲刷至可耕地内,认为造成地下饮用水污染”问题: 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密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厂区无雨水收集装置,雨水自流至厂区内洼地,自然蒸发。经农业农村部门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22 | 访受〔2021〕JD0565号 | 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矿村,村书记以村中修建防火通道的名义,对村北侧的山体开山采石,破坏山体约3公里左右。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处存在修建防火通道项目,为兴隆街道办事处钅广村防火通道建设工程,该项目为市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批复,批复文号分别为:市中森防指字【2020】5号和济市中自然资发【2021】2号。该项目因依山势修建,路面建设需要开挖和加垫找平,存在土石方作业和土方内部倒运工序,项目施工线路与林地批复线路一致,未发现开山采石及破坏山体现象。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钅广村防火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全程监管。 2.加大对项目建设监管治理,严格按照工程内容和要求安全施工,坚决避免售卖山石和破坏山体的情况。 | 无 | |
23 | 访受〔2021〕JD0573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羊丘山南侧,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加工煤炭,污水排入耕地,农作物及果树受影响严重,扬尘严重,多次反映未处理,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污水排入耕地,农作物及果树受影响严重,扬尘严重,多次反映未处理,要求取缔”问题: 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密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经农业农村部门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24 | 访受〔2021〕JX0009号 | 在章丘区绣会镇茂李村南,有在违法耕地上露天焊罐和喷涂油漆、银粉的行为,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17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绣惠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信访件与第4批访受﹝2021﹞JX0004号信访件举报内容基本相同。 1.该信访反映问题企业为济南联钢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绣惠街道办事处茂李村南侧,建于2017年6月。 2.现场核查时,该单位未生产,现场有切割、焊接设备,以及移动式旱烟除尘器等设备,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现象,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 3.三处场地共约800㎡,其中两个约470㎡占用耕地堆放材料。 | 是 | 1.企业已于5月18日自行清理设备及原材料,腾退占用耕地,并承诺不再从事相关生产作业。
2.章丘区政府责成绣惠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 无 | |
25 | 访受〔2021〕JD0634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西侧羊丘山脚下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加工煤炭,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可耕地,耕地内的农作物无法生长,严重污染地下水,导致果园内果子碳类污染物超标,果农无法销售,并且存在扬尘污染现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要求查处该公司。 | 莱芜区 | 固废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8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关于“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可耕地,耕地内的农作物无法生长,严重污染地下水,导致果园内果子碳类污染物超标,果农无法销售,并且存在扬尘污染现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无污水外排;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26 | 访受〔2021〕JD0635号 | 先行区太平街道付家村,整个付家村的污水都排放到村西侧,污水污染了村内地下水,鱼池内和牧马河两岸的都存在有机物漂浮,并且牧马河内有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认为存在严重污染情况,要求对水质进行检测。 | 先行区 | 涉水污染 | 2021年5月18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办公室、太平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太平街道付家村建有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了污水管网,付家村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中水排到村西头的坑塘(本村的池塘,非人工养殖鱼池)。现场查看,该坑塘内无污染物,水质清澈透明,有野生鱼类和苲草。 该污水处理站是2020年先行区污水治理项目,建成后正常使用,排放标准执行山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一级标准,对污水处理站排放中水每半年检测一次。检测报告显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符合排放标准。 2.牧马河两岸有少许生活垃圾,牧马河水质较清,水面有漂浮物,水里有苲草和鱼类。5月18日下午对牧马河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是 | 先行区管委会责成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办公室、太平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8日,鱼池内和牧马河两岸及河内生活垃圾及有机漂浮物已清理,并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2.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督促水利站、环保网格员每周对该河道加强巡查和监督检查,并继续做好巡查台账。 | 无 | |
27 | 访受〔2021〕JD0638号 | 莱芜区寨里镇大渔池村,村南侧碳场存在扬尘污染的现象,果树和庄稼都被污染,要求进行查处。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企业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碳场存在扬尘污染的现象”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已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生产加工环节,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粉尘。 3.反映的“果树和庄稼都被污染”问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28 | 访受〔2021〕JD0640号 | 平阴县玫瑰镇鹅庄村,村内修建铁路,扬尘污染严重,无人治理,要求进行监管。 | 平阴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18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玫瑰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是平阴县玫瑰镇俄庄村的聊泰铁路黄河公铁桥及公路接线工程。该项目起于东阿县,与聊泰铁路共线跨越黄河,向东延伸与平阴境内G105相接,项目线路全长13.452km,其中平阴境内约5km。平阴境内工程计划于2021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总工期32个月。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2.关于“扬尘污染严重,无人治理”问题。经调查,该工程占用俄庄村房屋10处,其中已拆除4处,拆除现场约100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因覆盖不严导致扬尘污染。 | 是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5月18日将已拆除的4户房屋形成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对该村剩余房屋拆迁施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工作要求,对拆除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及覆盖,采取湿法作业,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便道及时清扫、洒水,对临时道路采取硬化措施,严格控制扬尘产生。 2.督促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好对该工程建设涉及8个村的房屋拆除所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出现扬尘污染现象。 | 无 | |
29 | 访受〔2021〕JD0705号 | 孙耿街道办事处小赵村东,村主任赵建军占用耕地建养猪场,异味严重,滋生蚊虫。 | 先行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18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管委会农业农村办公室、孙耿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占用耕地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系小赵村原村主任赵XX建于2012年12月,面积约550平方米,位于该村东侧,所处位置非禁养区,符合原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济阳县畜牧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相关规定。经国土部门查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该养殖场占地为设施农用地,并未占用耕地。现养殖场生猪存栏85头,年出栏约180头,非规模化养殖。 2、反映养猪场异味严重问题属实。养猪场自建有160立方的污水暂存池,50立方的储粪场,采用彩钢瓦盖板覆盖防淋,混凝土预制地面防渗,均正常使用,每月约清运两次。猪舍产生的粪便异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易滋生蚊虫。 | 是 | 先行区管委会责成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孙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场对猪舍内暂存的粪污进行清理,并对猪舍周边废弃养殖器具、柴草等杂物进行整理,保持场区卫生整洁,已于5月18日清理完毕。畜禽粪便做到日产日清。 2.督促养殖户用2%的聚维酮碘对猪舍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用超强长效除臭剂进行除臭,每天喷洒1次,并已建立台账,做好记录。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蚊虫滋生。 3.督促养殖户新购置、修复残缺围挡50余米,减少对外界环境影响。 4.上述整改工作已于5月18日整改完毕。下一步,将定期对该养殖户进行监督检查,持续保持好内外环境卫生,维护周边环境。 | 无 | |
30 | 访受〔2021〕JD0706号 | 大桥镇谷家村西南角路东边,村书记承包的藕池内堆放大量固体废物,产生异味严重,目前正在清理,要求公安部门尽快取证立案。 | 先行区 | 固废污染 | 2021年5月18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大桥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此件与编号〔2021〕JD0108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一致。 2、反映事发地点位于谷家村口南侧,为该村村民谷某某承包,面积约4500平方米,2016年填平,目前该处大部分区域已用砖块硬化,上面覆盖有建筑垃圾,其余部分覆盖厚土并已种植果树。 3、反映的“异味严重”问题,经现场查看没有发现有严重气味。 4、市生态环保局天桥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多点钻探取样,并送第三方检测,等待出具检测报告。 | 是 | 先行区管委会责成大桥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大桥街道办事处安排大型机械,对固体垃圾现场作业予以清理清运,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洁。 上述工作计划拟于6月1日前全部完成。 2.根据鉴定检测情况,依法依规进一步处理。 | 无 | |
31 | 访受〔2021〕JX0016号 | 反映平阴县玫瑰湖湿地公园里面河北人建的游乐设施违规占用湿地绿地,不符合湿地保护规划。 | 平阴县 | 生态 | 2021年5月18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公园综合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所反映玫瑰湖湿地公园属于国家级湿地公园,其产权及物业由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经现场查看,该公园内现有卡丁车、碰碰车、迷你穿梭等10个游乐项目,目前游乐项目基本处于停业状态。 2.经查实,该湿地公园游乐设施超出原设计规划,属于违法建设。 | 是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公园综合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2021年5月21日,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停止该游乐设施运行,并进行断电。 2.平阴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游乐设施,逾期如未落实,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园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依法予以拆除。 | 无 | |
32 | 访受〔2021〕JX0018号 | 反映平阴四中东面文笔山山体公园有李姓人员放羊,规模约50只左右,另外公园里坟墓众多,且无序,生态破坏严重。 | 平阴县 | 生态 | 2021年5月18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榆山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平阴四中东面文笔山山体公园有李姓人员放羊,规模约50只左右”的问题。经调查,在信访件反映的公园实为环秀森林公园。经现场排查,在公园外的环山路西南侧的一处民宅中发现一户居民圈养了山羊5只(4大1小),未发现在公园中放养情况。 2.关于“公园里坟墓众多,且无序,生态破坏严重”问题,经调查,环秀森林公园为公益性公园,免费为当地居民提供强身健体、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2012年11月份经济南市林业局现场考察和专家组评审,该公园被批准设立为市级森林公园(济林果字〔2012〕3号)。近年来,县民政局根据上级要求对原山体遗留的散葬坟墓采取了“去坟头、改卧碑、增绿化”等方式进行治理,目前散葬坟墓存量正逐步减少。经现场检查,该公园绿化完整、植被茂密,未见生态破坏现象。 | 是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民政局、榆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经耐心细致宣传相关城市管理规定后,该名养羊群众已自愿将所养殖的5只羊进行了处理。2021年5月22日已完成清栏。 2.县民政局加强对环秀森林公园坟墓管理工作,严禁新增坟头。 3.榆山街道办事处增加对环秀森林公园的日常巡查频次,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 无 | |
33 | 访受〔2021〕JX0019号 | 济南市历城区坝王110千伏变电站的环评报告,缺失公众参与和敏感地区的替换方案,该变电站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坝王路与开源中路交叉口,在六个小区的正中间,项目环评报告16页1个“等”字忽略居住区、文教区两个重要敏感区,缺失针对环境敏感区的线路方案比选及替代方案的环境可行性、论证内容,缺失公众参与环节。 | 历城区 | 辐射 | 2021年5月20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变电站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变电站为济南历城坝王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坝王路与开源中路交叉路口的西北角。该项目已取得《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山东济南历城坝王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辐表审﹝2020﹞24号)。目前项目尚未开始施工。 2.信访人关心的环评报告问题。 (1)关于忽略居住区、文教区两个重要敏感区的问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4.7.1规定,110kV变电站电磁评价范围为站界外30米,110kV架空线路电磁评价范围为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地下电缆电磁评价范围为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拟建110kV变电站位于坝王路与开源中路交叉路口的西北角,该变电站站界外30米范围内即为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站址西侧3.53米的临时板房、站址西南侧16.01米的石化家属楼、站址西侧18.02米的石化办公楼,通过现状监测和类比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了测绘,根据测绘图,站址北侧77.27米的在建万象新天B7地块1期居民楼(18F),站址北侧48.19米的在建商铺,西南侧78.85米的滨河新居1#居民楼(13F),东侧34.89米的在建万象新天M地块施工围墙,均不在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 (2)关于替代方案问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4.3.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不需增加线路方案比选及替代方案的环境可行性论证的内容。 (3)关于环评公参问题。本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没有要求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否 | 无 | 无 | |
34 | 访受〔2021〕JD0721号 | 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殷家林村后街,村后街有一户养猪户距离居民区10米左右,恶臭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尤其夜间打扫卫生时臭气难闻,要求进行整治。 | 市中区 | 大气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养猪户为殷家林村村民王某某,在自家的果园内养猪已20余年,目前养猪110头,距离周边村民住户约10米,养殖区域建有100余立方的储粪池一座,粪道都已做密闭处理,养猪区域雨污分流,并自备有密闭的抽粪车辆,每十天进行一次抽粪作业,用于肥水还田,做到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该处区域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2.该养殖区域每天早5时打扫卫生,夜间根据卫生情况随时打扫,打扫完毕后喷洒除臭剂,存在一定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陡沟办事处已和该养殖户协商,在不造成土壤污染和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增加除臭剂使用量,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巡查该区域异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 无 | |
35 | 访受〔2021〕JD0722号 | 历下区燕子山西路28号有几栋别墅,别墅靠山建设,建设时破坏了山体,并将树木砍伐,影响生态环境,要求恢复山体。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18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燕子山西路28号别墅为汇雅・燕子山庄(北区)项目,始建于2003年,全部建筑物均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的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对占用树木进行就近移植保护,不存在破坏山体及砍伐树木的情况。 2.燕子山由燕子山实验林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了进山大门并在山体周边拉设了铁丝网围挡,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未被破坏。 | 否 | 无 | 无 | |
36 | 访受〔2021〕JD0723号 | 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白马山,有人员将山体破坏,开采山石,要求进行查处。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为2020年12份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山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白马山西北端、卧龙花园西侧(青龙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A包),并非破坏山体行为。该项目预计2021年8月完工。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2021年8月前完成治理工作,改善山体地质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开山采石、破坏山体情况。 | 无 | |
37 | 访受〔2021〕JD0724号 | 莱芜区口镇江水村,村民吕某某在村东侧使用挖掘机将山上的树木破坏,在山上修建的小水库养鸭子,要求恢复山体。 | 莱芜区 | 生态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口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反映的位置位于口镇街道办事处南江水村东山,该山承包人为南江水村人吕某松,承包时间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68年12月25日,经实地查看,林木为吕某松本人种植的板栗树,属一般经济林,不是公益林。吕某松为增加承包收益,2021年2月安排吕某泉(施工人员)对承包山场内原有河沟进行整理,计划拦河截流建设小塘坝用于农业灌溉(未建成),建设小塘坝需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立项批准,具体由镇水利站上报,吕某松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设。施工中对周边板栗树(吕某松所有)造成破坏,初步测量面积约3-4亩。经现场巡查,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养殖鸭子情况。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口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责令吕某松对周边破坏区域进行覆土治理,达到林业生产条件;经再次复核,已整改完成。 2.对破坏区域重新植树,确保成活率,恢复生态。 3.加强该区域巡查频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38 | 访受〔2021〕JD0729号 | 天桥区二环北路与蓝翔路交界口西南侧的汽车修理厂,每天不定时存在室外棚内喷漆,造成环境污染,要求进行查处。 | 天桥区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该举报地点位在天桥区蓝翔路1号,被举报单位为济南华彬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天桥分公司,建有3个维修车间,1座密闭喷漆房,紧邻喷漆房北侧搭建2间洗车棚。该公司日常喷漆、烘干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同通过引风机送入“过滤棉+活性炭+UV光氧设备”装置处理后排放。 2.室外搭建的洗车棚仅用于抛光、洗车工序,有洗车专用喷枪、汽车维修零件、抛光机等设备,但未发现喷漆设备,也未发现喷漆痕迹,现场未闻到喷漆异味。 3.该公司提供了2021年1月份检测报告,检测点位为调漆、烘干、喷漆工序有组织和整个汽车修理厂无组织VOC排放浓度,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喷漆作业管理,喷漆、烘干工序必须在密闭喷漆房进行,杜绝室外喷漆。 2.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换UV灯管、活性炭、过滤棉,确保喷漆作业时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运维更换记录。 3.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 | 无 | |
39 | 访受〔2021〕JD0731号 | 天桥区东工商河北头与小清河南路交界口向南200米左右,河道两侧杂草丛生,水质存在污染的情况,污水处理站经常被垃圾堵塞,要求进行治理。 | 天桥区 | 涉水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河道两侧杂草丛生,水质存在污染”的问题。经实地核查,由于此段河道为土质护坡,为防止土质护坡水土流失,对此河段河岸两侧进行了绿化,并种植水生植物用以净化水质。该河段是后引河,河水较清,水面有浮萍,无异味。经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监测站取样监测,该处河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均符合地表水水质标准要求。 关于“污水处理站经常被垃圾堵塞”的问题。此处无污水处理站,河岸东侧有一地下污水泵站,运行正常,未发现垃圾堵塞现象。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内及河道两侧的杂草垃圾。 2.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污水泵站正常运行。 | 无 | |
40 | 访受〔2021〕JD0732号 | 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308国道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填埋固废几百万吨,市区环保局以及环保厅配合企业弄虚作假,以固废应用于路基材料作为合法处置固废的去处,实际已非法填埋,2019和2020年省环保厅督察所接收的由裕兴化工厂上报的处置台账皆是伪造,处置固废的企业绝大部分无处置资质,所有书面举报材料同时报下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请省督察组重视。 | 天桥区 | 固废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济南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济南裕兴公司位于济南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内,从事钛白粉的生产及销售,年产钛白粉约10万吨。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Ⅱ类一般工业固废钛石膏(俗称红石膏),满负荷生产时日产量约2000吨。依据环评文件,“钛石膏的主要成分与天然石膏接近,可广泛利用于建材行业”,同时根据《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第3.3条款:固体废物建材利用的主要形式包括利用固体废物生产水泥、砖瓦、轻骨料、混凝土、玻璃、陶瓷、陶粒、路基材料等。近年来,对钛石膏用于路基材料综合利用方式有关各方多次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评审,结论均为“钛石膏作为路基填料配料可行”。因此,裕兴公司将钛石膏用于路基材料这种综合利用方式,不属于非法填埋。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及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对裕兴公司钛石膏台账进行检查,未发现弄虚作假问题。其中有的检查组还会同公安部门、省内专家对裕兴公司钛石膏的台账进行了复核,均未发现弄虚作假问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不同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单位无需办理相关资质。 | 否 |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济南新材料园区管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继续加强对裕兴公司的环境监管,要求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 2.在固废综合利用过程中做到合法、合规。 | 无 | |
41 | 访受〔2021〕JD0735号 | 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清雅居小区西侧建筑工地,每天22:00-凌晨6:00都存在施工现象,挖掘机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夜间停止施工。 | 天桥区 | 噪声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药山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中的建筑工地为中海学士里十三地块,此工地目前为渣土施工作业阶段。执法人员于05月19日21:30分和23:30分两次到达该工地,该工地均未施工。 2.经确认此工地目前为渣土施工作业阶段,按照我市建筑渣土施工的相关规定,春秋季渣土夜间施工时间为21:00到次日6:00时,该工地施工时间符合要求。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工地建设方、施工方、运输方召开现场会,针对夜间建筑渣土挖运时噪音扰民问题对施工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责成施工方加强对现场挖掘机的管理,夜间施工不得使用油锤,装车时要降低挖斗高度,轻装轻放,人工清理挖斗。 3.责成运输单位加强对司机的管理,进出工地禁止鸣笛,减速慢行。 4.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降低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无 | |
42 | 访受〔2021〕JD0737号 | 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华润仰山云栖径小区,别墅区北侧的泄洪沟被业主圈占,变为菜地,兴隆街道办事处5月6日下达拆除通知,但是业主没有拆除并且还有加盖的情况,圈占后导致雨季雨水无法排出小区,要求恢复泄洪沟原有的功能。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泄洪沟两侧区域为业主租用的兴隆一村集体用地,已签订租用合同,用于种植蔬菜和果蔬,不存在私自圈占情况。 2.该处泄洪沟有两处盖板,为个别业主方便行走私自搭设,盖板位于泄洪沟上方,不影响正常行洪。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0日兴隆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盖板进行了拆除,5月24日已拆除完毕。 2.将加强对该泄洪沟及周边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禁止圈占行为的发生。 | 无 | |
43 | 访受〔2021〕JD0738号 | 天桥区交通厅宿舍东门东工商河,河西岸处有一处雨水管,2020年夏天雨水管排放出污水,污染河内的水质,要求进行查处。 | 天桥区 | 涉水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了解,去年夏天部分时段存在污水溢流问题,通过治理该问题已消除。经现场排查,该转办件描述的位置未发现雨水管及排污现象,该段河水较清,无异味。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严格执行和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工商河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排污问题及时整治。 | 无 | |
44 | 访受〔2021〕JD0742号 | 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卧虎山山体公园南坡,山体破损严重,没有种植树木,山石被开采,破坏生态平衡,并且山上还有人员居住,污染环境,要求进行山体修复。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山体区域为土屋村村民集体用地,没有植被树木。该区域未发现开山采石,山体破坏现象。 2.信访投诉反映的山体区域建设的房屋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原土屋村村民建设的生活用房,有部分居民居住,该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存在部分生活垃圾。该区域生活污水接入四建美林小区管道。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6日舜耕街道办事组织人员对信访投诉区域的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2.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卫生保洁、开山采石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无 | |
45 | 访受〔2021〕JD0746号 | 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中海国际社区B3地块,B3地块的东侧原规划的绿地位置没有建设完毕,现无人管理,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差,影响小区生活环境,要求尽快完善绿地。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为公共绿地,产权属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由中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2.经现场查看,该区域绿地已经建设完毕,因疏于管理,存在部分生活垃圾、杂草丛生的情况。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9日中海物业管理公司已将该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杂草清理完毕。 2.要求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日常维护、清理等工作。 3.加强该区域长效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46 | 访受〔2021〕JD0747号 | 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西校区宿舍区域,宿舍区域内道路一直在施工,扬尘污染严重,并且小区内公厕卫生无人打扫,臭味难闻,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近几年都存在此状况,要求进行整治。 | 历下区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宿舍区域内道路一直在施工,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所说道路施工工程实际为文化西路片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现场发现道路保洁较差,土方覆盖不到位等现象。 2.关于“小区内公厕卫生无人打扫,臭味难闻,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近几年都存在此状况”的问题。经调查,该宿舍院内原有旱厕1处,已于2017年9月停止使用并将门窗全部封闭,经现场核实,该厕所产权单位为山东大学,已停用多年,现场无臭味难闻的现象。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下达《济南市历下区建设扬尘污染治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八项扬尘防治措施”规定进行施工。5月21日,已整改完毕。 2.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采用湿法作业,土方覆盖严密。 | 无 | |
47 | 访受〔2021〕JD0750号 | 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侯家村,村内扶贫项目养,国家规定要圈养,但是村书记侯某某还是以放养的方式养殖,羊将村内山上的植被破坏,并且啃食庄稼,要求进行整治并进行追责。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存在政府扶贫养羊项目,该项目特意流转了20亩地作为养羊区域,属于适养区内。侯某某于适养区内放羊,不存在林区内饲养及破坏植被庄稼现象。 2.关于该信访投诉反映国家要求圈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对养殖方式为圈养或放养无明确要求。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养羊。 2.加大该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啃食庄家、破坏林木、及生态环境的情况。 | 无 | |
48 | 访受〔2021〕JD0752号 | 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东温石村,村北侧有村民王某某养猪,粪便随意堆放,臭味难闻,影响村民生活,要求进行查处。 | 莱芜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羊里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养猪场位于莱芜区羊里街道办事处东温石村村北,与住户相邻,由王某成经营,共存栏35头,属养殖散户,不在禁养区。现场检查期间,猪粪堆放在养殖场门口西侧,异味明显。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羊里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责令王某成清理粪便并将堆放现场打扫干净,现场检查期间已清理完毕;要求养殖户每日清理圈舍、粪便,做到日产日清;使用微生态制剂减少臭味产生。 2.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粪污治理指导和日常监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引导养殖户,合理选址并配套相应收集处理设施后进行养殖。 | 无 | |
49 | 访受〔2021〕JD0754号 | 槐荫区槐荫中学南门西侧道路南面,有人员在此处圈占土地,饲养鸡、鸭、鹅和羊,卫生脏乱差,污染严重,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无法开窗,要求进行查处。 | 槐荫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槐荫区槐荫中学南门西侧道路南面地块,为中赵村村民李某某的承包地,承包地面积约2亩,与槐荫中学南门相隔约6米的一条马路,自行散养鸡2只、鸭15只、鹅5只、羊7只,总数29只,属非规模化养殖。 2.散养地位于槐荫中学南门对面路边小树林内,养殖期间产生畜禽垃圾和粪便,因未进行集中圈养造成畜禽垃圾及粪便随处产生造成异味扰民。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2021年5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找到养殖人村民李某某,提出以下整改要求:限李某某2日内将所有养殖畜禽散养改为集中圈养;将集中圈养地迁至距离槐荫中学南侧约70米处;将现场畜禽垃圾及粪便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异味。 2.2021年5月21日现场检查,该村民已按要求完成所有整改。 3.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巡查,确保产生的畜禽粪便做到日产日清。 | 无 | |
50 | 访受〔2021〕JD0757号 | 历下区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北校门向西的道路,道路南侧井盖下人防工程施工时发现泉眼,但是人防工程的工作人员一直对外宣称是下水道破裂,两年的时间一直没有人排查是否有泉眼,清水两年的时间一直在流淌,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内,认为浪费水资源。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人防办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具体位置为千佛山校区北门16号宿舍楼南侧省人防工程入口处,日常由山东大学学工部辖属武装部进行管理。经排查,该处工程施工时未发现泉眼。 2.关于“清水两年的时间一直在流淌,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内,认为浪费水资源”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处人防工程存在浅层地下水渗出现象,平时渗水量较小,雨天渗水量有所增加。为防止人防工程内部因积水出现安全问题,管理部门在渗水处安装了摄像头监控渗水水位,并使用自动抽水泵将渗水引入雨水管道,最终流入南圩子壕沟河道进行补水,使渗水得以被充分利用,无浪费水资源现象。 | 否 | 无 | 无 | |
51 | 访受〔2021〕JD0759号 | 1、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九曲祥盛苑小区,小区1号楼与2号楼中间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在绿化带内,并且还有小区居民倾倒生活垃圾。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2、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九曲祥盛苑小区,小区东侧的山体被破坏,山石裸露,雨天泥土有被冲刷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进行监管。 | 市中区 | 固废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该区域存在堆放建筑垃圾情况,为小区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用于堆放小区内业主装修产生的的建筑垃圾,每月定期清理。 2.现场未发现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存在山体破坏的问题。2020年3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实施该区域山体治理,在山体坡面进行了排险、挂设防护网,在山脚和山体上部进行了绿植种植,2020年12月已完成施工验收。裸露山体为高陡立面,目前不具备治理条件。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9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协调小区物业对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了清理,5月22日已清理完毕。 2.要求该物业根据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具体存放的情况,适时清理,避免出现量大堆积情况。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安全隐患、山体破坏情况。 | 无 | |
52 | 访受〔2021〕JD0761号 | 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黄河隧道两侧泺口棚户区,小区内没有下水管道,也没有污水管道,导致道路上污水横流,生活垃圾随处乱扔,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要求进行治理。 | 天桥区 | 涉水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泺口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黄河隧道两侧泺口棚户区,小区内没有下水管道,也没有污水管道,导致道路上污水横流”的问题。 1.济泺路穿黄隧道两侧为待拆迁的棚户区和北园锅炉厂宿舍小区。该片区已列入拆迁范围,已发冻结公告,已签署开发协议,征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除北园锅炉厂宿舍小区有污水管道外,其他区域雨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目前,正在修建济泺路穿黄隧道周边的污水管网,预计该工程5月31日前完工,力争在雨季来临前解决排污问题。 二、关于“生活垃圾随处乱扔”的问题。 对该路段东西两侧实地核查,未发现生活垃圾。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泺口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泺口社区居委会已向穿黄隧道项目部发函,督促其5月31日前建设完污水管网。 2.加大该地段的卫生保洁力度和清扫频次。 3.加强对该路段管道掏挖养护,确保道路雨、污水排水正常,安全度汛。 | 无 | |
53 | 访受〔2021〕JD0765号 | 天桥区黄冈桥小清河河道东西两侧,有人员撒网钓鱼,捞出的垃圾堆放在木桥上,污染环境,散发恶臭味,影响生态环境,要求进行治理。 | 天桥区 | 固废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转办件反映问题属实。黄冈桥小清河河道东西两侧木栈道上存在少量因撒网捕鱼捞出的垃圾。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人员立即清理,5月20日已清理完毕。 2.下一步,加强对小清河沿线的巡查力度,发现不文明现象及时制止并做好爱河、护河的宣传工作。 | 无 | |
54 | 访受〔2021〕JD0767号 | 市中区卧龙花园小区泉景学校,学校操场东侧,空地使用围挡围住,空地内自然生长了杂草和树木,要求进行绿化改造。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教体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空地区域,为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景天沅晴园二期项目,因铁路看守所地块未完成搬迁,该项目尚未进行开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2.空地区域存在自然生长的杂草和树木情况。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教体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协调现管理单位绿地泉美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做好现有地块进行卫生清理、维护工作。 2.待铁路看守所完成搬迁后,尽快推进泉景天沅晴园二期项目实施。 | 无 | |
55 | 访受〔2021〕JD0770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羊丘山山脚下开办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煤炭加工,废碳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村内的耕地内,严重污染地下水,污染周边环境,导致耕地内农作物无法生长,果园内的果子因为污染物超标导致无法出售,扬尘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4、0775、0777、0822、0824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映的“废碳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村内的耕地内,严重污染地下水”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3.反映的“污染周边环境,导致耕地内农作物无法生长,果园内的果子因为污染物超标导致无法出售,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56 | 访受〔2021〕JD0771号 | 莱芜区雪野街道办事处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小区2期与3期中间的排洪沟,沟内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沙土等杂物,严重污染小区生活环境,泄洪沟内的水直接排放到雪野湖内,也影响到雪野湖的水源,要求进行整治。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雪野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恒大金碧天下小区2期与3期中间泄洪沟确实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砂土等杂物。建筑垃圾为装修时少量泡沫盒、纸箱等被风刮到泄洪沟河道内,约9方;生活垃圾为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工人宿舍生活所产生,将其扔至泄洪沟附近,约1.1方;砂土为恒大金碧天下项目建设回填暂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雪野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将生活垃圾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立即联系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安排垃圾分类运输车对现场涂料桶等进行单独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由雪野街道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口镇陈林建筑垃圾掩埋场,5月24日,经复核,清理完成。
2.莱芜区政府责令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安排3台挖掘机对河道进行疏通,并对河道坡面进行了治理,5月23日,经复核,已完成疏通。 3.雪野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恒大金碧天下小区物业加强监管,立即在小区内设立建筑垃圾暂存点,对该现场内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5月21日,设立了建筑垃圾暂存点。 4.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指导雪野街道办事处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无 | |
57 | 访受〔2021〕JD0772号 | 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玉龙湾小区,小区向南500米左右河的东岸100米左右有一处树林,现大片树林被损坏,倾倒上许多建筑垃圾,少部分生活垃圾,占地大约1万平方米,要求尽快清理垃圾并恢复林地。 | 莱芜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垃圾堆存点位于孝义楼村南侧,现场存在多处裸露的建筑垃圾,并混合少量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该区域进出道路原为生产路,较为隐蔽,周围道路施工单位或工地偷倒建筑和生活垃圾所形成的。通过与孝义楼村党支部书记核实,该地块至今未栽植过任何树木,与该地块接壤处存在丛生灌木但未被倾倒垃圾填埋,与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图对照,该地块为非林地,不存在需要恢复林地情况,并无大片树林被损坏情况。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针对举报问题进行以下整改:
1、鹏泉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协调使用核准登记的环保渣土车,将建筑垃圾运输到盈丰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将现场的建筑垃圾于5月20日上午全部彻底清理完成,共清运建筑垃圾800立方米。 2、鹏泉街道办事处组织环卫工人将建筑垃圾参杂的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然后将生活垃圾运输到生活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清理生活垃圾500公斤,并用2000目的防尘网进行全面覆盖。 3.鹏泉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
58 | 访受〔2021〕JD0773号 | 市中区兴隆办事处华润紫云府小区南侧山体,现在山体开发严重,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影响生态环境。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投诉反映的原兴隆三村石料厂已于2003年3月关停,5月15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在开山采石、破坏山体现象和痕迹。该处山体为2017年由社会投资建设的山体治理项目,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于2019年已完成施工。目前项目治理区域内绿化效果较好。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杜绝出现开采山石、破坏山体现象。 | 无 | |
59 | 访受〔2021〕JD0774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有一家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主要加工煤炭,加工工作时产生粉尘及噪音,扬尘污染与噪音扰民严重,影响环境。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5、0777、0822、082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加工工作时产生粉尘及噪音,扬尘污染与噪音扰民严重,影响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60 | 访受〔2021〕JD0775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有一家煤厂(老板马某成),厂房没有环评手续,主要加工煤炭,加工工作时产生粉尘,扬尘污染严重,严重影响环境,要求进行取缔。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7、0822、082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一家煤厂”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加工工作时产生粉尘,扬尘污染严重,严重影响环境,要求进行取缔”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61 | 访受〔2021〕JD0776号 | 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北候村,村西北方向有一家驾校(没有名称),驾校内是土路,每天驾校内车辆行驶时产生扬尘,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环境。 | 南部山区 | 大气污染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处为济南市世纪安达驾校练车点,位于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北侯村村西、园区北路以南。世纪安达驾校练车点东侧有一条长约250米,宽约7米的土路,驾校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禁止世纪安达驾校所有车辆及社会车辆在此通行。同时,做好洒水抑尘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 无 | |
62 | 访受〔2021〕JD0777号 | 莱芜区寨里镇羊丘山,山东侧山脚下有一家煤厂,每隔四天左右向外排放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民的耕地里,污染土地,导致庄稼无法正常生长,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822、082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一家煤厂”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每隔四天左右向外排放污水,直接排放到村民的耕地里,污染土地,导致庄稼无法正常生长”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63 | 访受〔2021〕JD0780号 | 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兴福佳苑小区13号楼1单元,楼顶上安装移动等运营公司的信号接收箱,夜间产生的噪音较为明显,影响居民休息,要求进行拆除。 | 槐荫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兴福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基站属于西客站安置区1区4地块联通综合移动通信基站(槐荫区)建设项目,位于槐荫区兴福佳苑小区13号楼1单元(原5号楼)楼顶,建设机房一间,设有计算机一台和信号接收器天线四台。根据《关于印发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1990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1年1月21日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自主备案。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兴福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济南千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信号接收器周边进行了夜间噪声检测。经检测:经检测背景值为43.6dB(A),基站南侧43.8dB(A)、基站东侧43.6dB(A)、基站西侧43.7dB(A)。从检测数据来看,基站工作时噪声强度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II类功能区夜间标准,且与背景值比较差异较小。 2.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将加大对该基站噪声排放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并对该处基站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其噪声达标排放。 | 无 | |
64 | 访受〔2021〕JD0784号 | 历下区鼎秀家园小区南区东崖,山崖裸露,没有任何植被,影响生态环境,希望能够种植绿植。 | 历下区 | 生态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鼎秀家园37号楼东南侧。该处平整区域已种植苗木进行绿化,山崖部分为山石地貌,不具备绿化和种植条件。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增加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如有种植苗木损毁干枯情况,及时安排绿化补种。 | 无 | |
65 | 访受〔2021〕JD0787号 | 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汶阳大街可仁加油站向东五十米向北的道路,道路没有进行硬化,车辆通行时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环境。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该道路原为大桥社区生产路,随着经济发展,之后发展成为工业园内园区道路,周边大桥路、原山路等规划道路已经修建,该道路主要为道路两侧工业园内部企业使用。该段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农村道路,为工业内园区道路。经调查,现状道路进行了部分硬化,未硬化部分为风化砂路面。前期该区域曾列为拆迁区域,但因拆迁方案未形成,所以该部分路段一直未硬化。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通过沟通协调,由大桥社区拿出道路修建计划及预算,由大桥社区出资修建,鹏泉街道对大桥社区进行补助。预计7月底前完成道路修建,后续做好跟踪复查,确保修缮完成。 2.在道路修建完成前,由大桥社区采取洒水、清扫等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 | 无 | |
66 | 访受〔2021〕JD0790号 | 历下区燕祥苑小学东邻路南侧的废品收购站(没有名称),每天6:00-21:00之间营业工作,工作期间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历下区 | 噪声污染 | 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为山东亚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80米。 2.废品回收处理站营业期间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会产生一定噪音,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其噪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49.6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对周边影响不明显,不存在扰民严重现象。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经营者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避开中午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段经营。5月23日已整改完成。 | 无 | |
67 | 访受〔2021〕JD0791号 | 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西郭村,李某某承包了村南侧的太甲山公墓,李某某联合村民王某某破坏五千多平米的山体建设公墓,且将树木及植被全部挖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生态保护局、管委会规划发展局、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太甲山生态陵园位于南部山区仲宫街道西郭村南太甲山峪内,地块地类为园地,是该村公益性公墓。2013年3月21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人民政府对该宗土地用地进行了审批并共同出具《村(居)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审批表》。2013年4月3日,西郭村公益性公墓经历城区民政局批复项目用地面积42亩,性质为农村公益性公墓(济历城民发[2013]3号)。西郭村村民委员会与济南福陵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签订协议,由济南福陵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2020年,济南福陵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退出,西郭村与济南太甲一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签订公墓维护管理协议书,由济南太甲一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墓地的管理和维护。生态墓穴建设过程中,清理了地表植被及34棵树木,未进行挖山采石,并按照批复要求栽植树木,截至目前栽种树木1500余棵。现建成墓穴占地面积3980平方米,全部在批复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责令西郭村加强对该墓地的管理,做好植树绿化,落实管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山体破坏行为,有效提升区域生态质量。 | 无 | |
68 | 访受〔2021〕JD0796号 | 历下区山师东路1号院3号楼3单元101室,每天12:00之后一直燃烧木头烧水,散发的气味呛人,影响居民的生活。 | 历下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历下区山师东路1号院南侧存有炉具和木头,经了解,该院3号楼3单元101室的两位老人为减少生活开支,用木头烧水做饭。 | 是 | 文东街道办事处对两位老人耐心讲解、细心劝导,让老人懂得,在院内燃烧木头散发的气味和烟尘,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污染环境。两位老人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于5月20日主动拆除了炉具,清理了院内的木头。 | 无 | |
69 | 访受〔2021〕JD0798号 | 高新区海信慧园小区西区西侧,近期此处规划夜市,夜市经营时产生噪音,扰民严重,及产生空气污染及灯光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 | 高新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夜市经营时产生噪音”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部分摊位供电使用发电机,发电机设备运行时存在噪声影响;过山车、碰碰车等娱乐设施,运行时存在噪声影响。 2.关于“空气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内有经营炸臭豆腐、炸串等餐饮项目的摊位,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净化设备过滤净化效果不佳。 3.关于“灯光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周边设有围挡,夜市内的照明设备均低于围挡高度。夜市门口有亮度刺眼的LED闪烁广告牌。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要求发电机全面停用,娱乐设施经营摊位调低高音喇叭音量,并对易产生噪声的过山车、碰碰车等娱乐设施加装降噪设备。同时张贴提示标语,提醒游客切勿大声喧哗。2021年5月23日已整改完成。 2.智远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的摊位进行停业整改。对门口亮度刺眼的LED闪烁广告牌予以清理,调整市场内照明灯具的亮度和照射方向。另外规定22:30起,除保留必要的照明设备外,对其余广告牌等灯光予以关闭。2021年5月23日已整改完成。 3.智远街道办事处定期联合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增加对夜市的巡查频次。 | 无 | |
70 | 访受〔2021〕JD0801号 | 历下区县西巷9号永安泉,现在周围商铺的生活污水全部倒灌到泉眼内,导致永安泉水污染严重,要求进行整治处理。 | 历下区 | 涉水污染 | 历下区政府组织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永安泉位于县西巷9号泉乐坊北首,经现场核实,永安泉水出水口距离泉池水面有一定距离,现场未发现周边商户生活污水倒灌到泉眼内现象。经现场检查,该处泉水出水水质清澈,时常有周边居民来此取水使用。因保洁人员泉池水面清理打捞不及时,导致水面上漂浮有柳絮、树叶及少量白色垃圾。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督促乐盈物业公司马上整改,并对泉池进行现场清理打捞,5月22日已整改完毕。 | 无 | |
71 | 访受〔2021〕JD0809号 | 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西蒋峪和苑小区5号楼西南角与西北角两侧,每天19:30-21:00之间有跳广场舞的,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 | 历下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龙洞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于20:20到西蒋峪和苑小区5号楼西南角与西北角两侧进行核查,西北和西南两侧确实有居民在广场跳广场舞,伴舞歌曲音量较小,经进一步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跳舞人员在20:30结束且声音较小,没有影响生活。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音量过大的情况及时劝阻,避免对周围居民带来影响。 | 无 | |
72 | 访受〔2021〕JD0812号 | 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张家洼村西北侧,有一家玉发铸造有限公司,每天7:00至17:00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严重,且机器噪音扰民严重,现在内部使用专用吹风机将粉尘直接朝向鲁矿大街排放,吹风机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玉发铸造有限公司”为莱芜市玉发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张家洼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752666411M,项目内容主要是铸造生产,项目无相关手续。 2.反映的“每天7:00至17:00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严重,且机器噪音扰民严重,现在内部使用专用吹风机将粉尘直接朝向鲁矿大街排放,吹风机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生产,中频电炉已拆除,车间内建有抛丸机一台(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存有铸造模具、铸造用沙等;所反映风机为抛丸机配套袋式除尘器的配套引风风机,现场未发现使用专用吹风机将粉尘向鲁矿大街直接排放情况。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责令企业5月24日前拆除抛丸机、吹风机等设备,清理生产原料和模具。经复查,现场已清理完成。 2.加大该区域巡查频次、力度,防止出现反弹。 | 无 | |
73 | 访受〔2021〕JD0815号 | 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紫金山路标山二期工程,目前滨河集团每天7:00开始全天在此处进行拆迁,导致周边扬尘严重。 | 天桥区 | 大气污染 | 5月18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滨河指挥部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处为标山二期拆迁工地,拆迁过程中受拆除现场条件限制,以及近期干燥无雨天气情况影响,拆除过程中降尘设备与施工设备未达到一一对应,降尘效果不明显,导致产生扬尘。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滨河指挥部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施工中加大降尘力度,严格按照湿法作业要求进行土石方施工,及时对非作业面采用高标准高密度防尘网全程覆盖工地内裸露土地,每天保证对片区内施工范围四次全程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日常巡查频率,如遇重污染及极端恶劣天气,以及特殊时间段,对片区范围内所有施工设备全部停止作业。 | 无 | |
74 | 访受〔2021〕JD0820号 | 历下区龙鼎大道恒大龙奥御苑小区,东侧位置的山体,4月份此处的环山道正在进行绿化建设,但近期目前已停止施工,停止对山体进行绿化,使用绿网覆盖部分的山体,依然存在黄土裸露,要求尽快完成绿化。 | 历下区 | 生态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存在黄土裸露,要求尽快完成绿化”的问题。信访件反映地点位于恒大龙奥御苑小区东侧位置山体,4月份施工内容是环山道路外侧绿化前的黄土回填工程,经现场巡查,在环山道路一侧因实施黄土回填,确有黄土裸露现象。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龙洞街道办事处已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员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5月22日已覆盖完毕。同时要求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计划6月初对该处进行苗木绿化,计划于9月1日前完成。 | 无 | |
75 | 访受〔2021〕JD0822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昊祥成经贸有限公司(法人:马某成),无任何手续,不定时生产、加工煤炭,粉尘扰民;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运输过程大车撒漏,造成村内道路扬尘严重。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不定时生产、加工煤炭,粉尘扰民;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运输过程大车撒漏,造成村内道路扬尘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76 | 访受〔2021〕JD0824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有一家无名煤炭作坊,无任何手续,白天生产煤炭,污水外排到村内道路上;生产中粉尘扰民,影响农作物生长;运输中大车损坏村内道路,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涉水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无名煤炭作坊”全称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白天生产煤炭,污水外排到村内道路上;生产中粉尘扰民,影响农作物生长;运输中大车损坏村内道路,要求取缔”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77 | 访受〔2021〕JD0825号 | 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柳龙崮村村东北角,村民王某某在此建设养猪场,处于村子上风口,粪便外排入附近小河内,雨天异味严重。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反映问题为柳龙崮村东北角王某行养猪场,在此养殖生猪38头,系散养户,不在禁养区,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粪污排入小河内。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鹏泉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经积极沟通,养殖户同意将所饲养的生猪全部外售或清理。经复核,猪圈已拆除,周边粪污已清理干净。 2.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反弹。 | 无 | |
78 | 访受〔2021〕JD0829号 | 南部山区高而街道办事处西沟村村西,有一座桃花岭山,村书记翟某三无证砍伐桃花岭山上大柏树50多棵,投诉后林业站出具的证明中被砍伐树木的数量、规模与实际不符,目前还有几百平方的山体未补种植被,要求恢复植被。
西沟村村西的小山子,村书记翟某三将此山砍伐植被、挖平山体进行售卖。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高而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局、综合管理执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10月22日,高而街道办事处西沟村建设村级扶贫光伏项目时,砍伐了桃花岭山上37棵侧柏树;2017年10月23日,高而街道办事处护林中队工作人员对砍伐树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其毁坏37棵直径5-10厘米、数龄15年左右的侧柏树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考虑当时气温低、栽植树木成活率等问题,要求其于2018年雨季进行补植恢复。2018年8月15日,济南市森林公安局南山分局向西沟村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补种毁坏株数3倍的树木”的行政处罚。2018年8月,西沟村在桃花岭山上900平方米范围内补植了230棵侧柏树。2021年5月19日,经现场查看补植树木数量、成活率均已达到补种标准。通过前期管护和自然恢复,林业生态效果将逐步提高。 2.为解决西沟村村民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1月22日,经西沟村村委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急需地基的村民可以在村西小山子裸岩地以每户0.3亩的标准用于宅基地建设,每户上缴3万元用于通村道路占地占树费用。2020年10月,4户西沟村村民在此处整平地基时破坏了部分山体和植被,挖出的山石原预用于建房使用,现已用于山体回填修复,不存在挖山售卖行为。2020年11月,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2021年3月25日,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就西沟村涉嫌非法占地、开采破坏山体下达了《警示函》。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高而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高而街道办事处西沟村于2021年5月22日已对破坏的山体进行了回填修复。 2、责令高而街道办事处西沟村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对此处山体覆土复绿工作以恢复生态。 | 无 | |
79 | 访受〔2021〕JD0830号 | 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青年东路5号文教宿舍大院内,国家老旧小区电力改造项目在小区4号楼与5号楼之间要建设2个2.5米高、3.5米长的630千伏安高压变压器,距离居民楼近,建设前未向附近居民公示,担心辐射问题,要求在小区原来变电站位置选址建设。 | 历下区 | 辐射 |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为山东省省级机关文教大院“一户一表”改造并安装变压器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济南供电公司,施工单位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拟安装的2台630伏变压器位于该院落的宿舍4号楼和5号楼之间,距离南侧4号楼约8米,距离北侧5号楼约13米,东侧和西侧是绿化带。该工程于2020年10月10日开始施工,因为安装选址存在纠纷,2021年4月30日停工。现场检查时,变压器尚未安装。该项目于2020年10月3日在小区入口处公示牌进行了公示。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趵突泉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供电公司、施工方与社区、物业、居民加强沟通,进行科普宣传,做好选址工作。 2.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督促国家电网济南供电公司对建成后的变电站进行电磁辐射检测,并向周围群众进行公示。 | 无 | |
80 | 访受〔2021〕JD0833号 | 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路稻香村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小区内楼体间距中杂草丛生;私家车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小区内有多家餐饮店,食客随地小便污染环境。要求有关部门实地落实处理。 | 天桥区 | 生态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稻香村小区为开放式小区,内有多个单位宿舍,楼体间有少量垃圾和杂草,私家车停放在道路两侧。小区内餐饮店营业证照齐全,内部设有卫生间,小区内有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标识齐全。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北园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管护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安排保洁员配合小区物业清理小区内垃圾,清除杂草,已于5月20日清理完毕。 2.要求联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明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小区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要求餐饮店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劝阻随地小便行为,引导食客文明如厕。具备条件的,设置简易便桶,及时清运处置。 | 无 | |
81 | 访受〔2021〕JD0839号 | 沁园路与崇华路交叉口西北角,盛福不夜城夜市,距离居民楼过近,多家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食客大声喧哗噪声扰民;
夜市内游乐设施高音喇叭、机器设备噪声扰民;游玩市民喧闹噪声扰民。 夜市霓虹灯过亮,光污染扰民。 夜市私自占用政府规划的体育用地破坏绿化,影响周围环境。 | 历下区 | 大气污染 | 此件与编号〔2021〕JD0630号和编号〔2021〕JD0798号信访件为同一举报地点。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区公安分局、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多家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食客大声喧哗噪声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内的烧烤摊位全部在室内进行烧烤,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存在露天烧烤现象。就餐区域在室外,存在食客大声喧哗情况。 2.关于“夜市内游乐设施高音喇叭,机器设备噪声扰民,游玩市民喧闹噪声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部分摊位未进行集中供电,临时使用发电机进行发电,发电机设备运行时存在噪音;另外夜市内有过山车、碰碰车等娱乐设施,设施运行和使用高音喇叭和娱乐设施运行时产生噪音,并存在游玩市民喧闹情况。 3.关于“夜市霓虹灯过亮,光污染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夜市周边设有围挡,夜市内的照明设备均低于围挡高度。夜市门口有亮度刺眼的LED闪烁广告牌。 4.关于“夜市私自占用政府规划的体育用地破坏绿化,影响周围环境”的问题。经核实,该地块为盛福庄集体土地,规划为体育用地和医院用地,现属于闲置用地。此处夜市占地面积约17000㎡,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开设。该地块未进行过绿化,不存在破坏绿化情况。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区公安分局要求发电机全面停用,娱乐设施经营摊位调低高音喇叭音量,并对易产生噪声的过山车、碰碰车等娱乐设施加装降噪设备。同时张贴提示标语,提醒游客切勿大声喧哗。2021年5月23日已整改完成。 2.智远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的摊位进行停业整改。对门口亮度刺眼的LED闪烁广告牌予以清理,调整市场内照明灯具的亮度和照射方向。另外规定22:30起,除保留必要的照明设备外,对其余广告牌等灯光予以关闭。2021年5月23日已整改完成。 3.智远街道办事处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增加对夜市的巡查频次。 | 无 | |
82 | 访受〔2021〕JD0841号 | 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兴福佳苑小区13号楼楼顶,电信公司和移动公司在此安装了十几个信号放大器,担心辐射问题,要求迁移。 | 槐荫区 | 辐射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兴福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组织兴福街道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基站属于西客站安置区1区4地块联通综合移动通信基站(槐荫区)建设项目,位于槐荫区兴福佳苑小区13号楼1单元(原5号楼)楼顶,安装了四台信号接收器天线等设备,发射功率40W。根据《关于印发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1990号)规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21年1月21日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自主备案。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分局槐荫分局、兴福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济南千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基站射频电场强度、射频功率密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标准。 2.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将联合兴福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等对基站附近居民加强电磁辐射等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减少社会公众对基站建设和电磁辐射等多方面的误解。 | 无 | |
83 | 访受〔2021〕JD0842号 | 莱芜区农高区寨里镇金井村村西侧,金井河东岸,有一处无名露天的非法洗沙作坊,不定时洗沙时粉尘扰民、机器噪声扰民、污水外排。省督察组进驻济南后已停工,但沙子堆放仍然未覆盖。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寨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反映位置系泰安与莱芜交界处一处存洗沙点,占地总面积1027平方米。其中莱芜区寨里镇金井村占地面积345平方米,主要用于沙存放使用;泰安市祝阳镇西金井村占地682平方米,原先存放洗沙设备。2020年12月,寨里镇已督促金井村对此地进行了清理整平覆绿。
2.2021年5月20日现场查看,莱芜区地界内无洗沙现象,无洗沙设备,无存沙,无外排水,现场靠路部分已进行了栽植绿化。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寨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存洗沙现象反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对区界内未绿化部分进行绿化,原绿化部分进行补栽。 | 无 | |
84 | 访受〔2021〕JD0846号 | 莱芜区雪野镇恒大金碧天下小区中间,泄洪沟内有大量各类垃圾,污染下游雪野湖水;小区内建筑垃圾任意堆放,无人管理,污染周围环境。 | 莱芜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雪野街道办事处、莱芜区城市管理局、莱芜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恒大金碧天下小区2期与3期中间泄洪沟确实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砂土等杂物。建筑垃圾为装修时少量泡沫盒、纸箱等被风刮到泄洪沟河道内,约9方;生活垃圾为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工人宿舍生活所产生,将其扔至泄洪沟附近,约1.1方;砂土为恒大金碧天下项目建设回填暂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雪野街道办事处、莱芜区城市管理局、莱芜区城乡水务局将生活垃圾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立即联系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安排垃圾分类运输车对现场涂料桶等进行单独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由雪野街道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莱芜)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口镇陈林建筑垃圾掩埋场,5月24日,经复核,清理完成。
2.莱芜区政府责令恒大金碧天下工地安排3台挖掘机对河道进行疏通,并对河道坡面进行了治理,5.月23日,经复核,已完成疏通。 3.雪野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恒大金碧天下小区物业加强监管,立即在小区内设立建筑垃圾暂存点,对该现场内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5月21日,设立了建筑垃圾暂存点。 4.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指导雪野街道办事处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无 | |
85 | 访受〔2021〕JD0847号 | 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金阁花园小区南侧,有几栋违章建筑,租用给广告公司,产生异味扰民。 | 天桥区 | 大气污染 | 5月19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泺口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3年,因需要安置社区46名再就业人员、保障社区居民生活、进行北太平河整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泺口街道北闸子社区居委会自筹资金对该处房屋进行建设及危房改造。上述房屋出租收益用于保障泺口街道办事处北闸子社区居委会的村民生活。 2.关于“产生异味扰民”的问题。 该小区南侧商铺现有37家业户,其中29家为广告印刷行业经营业户,其他8家业户为仓储经营。广告印刷业户均为小微经营业户,平均经营场所面积约20平方米,其中11家涉及UV打印、写真工艺,没有喷绘工艺,使用低VOCs含量水性油墨,生产设施包括雕刻机、UV平板打印机等,配套了粉尘收集器。现场检查时,空气中存在气味。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泺口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各印刷经营业户在使用低VOCs含量水性油墨的同时,还要确保配套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业户在经营过程中尽量密闭,同时注意排风风向设法远离居民区。 3.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无 | |
86 | 访受〔2021〕JD0850号 | 槐荫区刘长山南侧山体被破坏,无植被,山石裸露,影响生态,要求有关部门现场落实,恢复生态。 | 槐荫区 | 生态 | 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044号反映问题相同,2021年5月14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振兴街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刘长山南侧山体位于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南项目北侧,济南阳光100国际新城五期南项目于2020年9月25日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2020年底,该项目物业公司济南万怡物业服务公司对该山体采用种植草本植被进行生态修复,由于极寒天气导致部分绿化苗木冻死,部分位置出现了山石裸露的现象。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振兴街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针对山石裸露问题,督促济南万怡物业服务公司对山体重新进行补种和喷播,预计6月26日完成补种喷播;喷播的草种内加入环保抑尘剂,可有效固化土层,防止产生扬尘。待苗木生长旺盛之后,将显著改善绿化现状。 | 无 | |
87 | 访受〔2021〕JD0852号 |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友谊苑小区15号楼楼南侧和物价局宿舍中间的绿化带内,30多年的梧桐树和10多年的洋槐树被毒杀后砍伐,种植果树,破坏了周围生态,要求有关部门现场落实、查处。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检查,信访件反映的绿化带内有一个被砍伐后遗留的树桩,经调查,为2020年10月友谊苑小区物业为消除影响该小区暖气管线安全隐患而伐除的歪树所遗留。绿化带绿植比较茂盛,绿化带内有核桃树和杏树各1棵,为多年前种植,未发现有破坏周围生态的现象。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增加该区域的巡查频次,避免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 无 | |
88 | 访受〔2021〕JD0854号 |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名士豪庭小区一区,小区内绿化带被居民硬化占位私用,面积特别大,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查处,恢复绿化。 | 历下区 | 生态 | 2021年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名士豪庭社区位于经十路12373号,2008年由香港南益地产建成,在取得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后投用至今,目前由南方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小区一区一楼普遍带有小院,且在房屋南侧有进入小院的大门和楼梯。经调查落实,小院是在交房时一并交付业主,并经开发商、物业公司同意由业主使用。目前,业主小院普遍使用绿植、栅栏、树木等不同实物进行围合、围挡。小院外属于小区的公共绿化面积。经现场巡查,小院外公共绿化面积未发现有被居民硬化占位私用等情况。 | 否 | 无 | 无 | |
89 | 访受〔2021〕JD0857号 | 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匡山小区幸福街107号楼、83号楼、93号楼下路北,有一卖羊蹄的移动商贩,17点-22点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噪声扰民。 | 槐荫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19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分局槐荫分局、匡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槐荫区匡山街道办事处匡山小区107号楼、83号楼、93号楼坐落在槐荫区幸福街南北两侧,属开放式老旧小区。 2.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两天对该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卖羊蹄的商贩。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分局槐荫分局、匡山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流动商贩的管理和引导,杜绝占道经营现象。 2.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该区域规范经营。 | 无 | |
90 | 访受〔2021〕JX0023号 | 先行区大桥街道办事处谷家村书记谷某某与他父亲非法在集体的鱼塘藕池违法倾倒化工废料、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三万多立方。 | 先行区 | 固废污染 | 2021年5月19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大桥街道办事处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实:
1.该转办信访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08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706号问题部分一致。 2.问题反映地点位于谷家村口南侧,为该村村民谷某某承包,属集体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2016年填平,目前该处大部分区域已用砖块硬化,上面覆盖有建筑垃圾,其余部分覆盖厚土并已种植果树。 3.目前正在对原鱼塘藕池位置进行挖掘,未发现化工废料。 4.济南市生态环保局天桥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多点钻探取样,并送第三方检测,等待出具检测报告。 | 是 | 先行区管委会责成大桥街道办事处会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大桥街道办事处筹资安排大型机械,对固体垃圾现场作业予以挖掘、清理、清运,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洁,上述工作计划于6月1日前全部完成。 2.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根据鉴定检测情况,依法依规进一步处理。 | 无 | |
91 | 访受〔2021〕JX0026号 | 槐荫区西市场街道社区经四纬十东北角处,有乱摆摊经营的情况,几家经营麻辣烫、麻辣串、铁板鱿鱼等烧烤店,下午三四点出摊,用大喇叭播放音乐,声音大,烧烤气味大,有烟雾,就餐人员喧哗,油污垃圾不能及时打扫,生活环境质量较差。 | 槐荫区 | 噪声污染 | 5月19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被投诉人为辖区居民,现场经营麻辣烫、麻辣串等小吃,占地面积约6平方米,现场存在少量油污垃圾,未发现用大喇叭播放音乐和露天烧烤现象。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向被投诉人下达《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槐综执责改字(2021)第0301009号,责令被投诉人停止占道经营活动,清理油污垃圾,并配合中队立案调查处理。 2.西市场办事处与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大疏导和管理力度,引导商贩到指定地点进行经营,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活动。 3.西市场办事处进一步加强此区域商贩经营管理力度,安排专人巡查,防止使用大喇叭叫卖等噪声扰民现象。 | 无 | |
92 | 访受〔2021〕JX0028号 | 历下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历园新村将原来的绿化带硬化改为停车场,影响空气净化,要求恢复绿地。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19日,历下区政府组织东关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历园新村小区为1994年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2016年该小区作为济南市老旧住宅小区重点整治试点小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和历园新村社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反复调研,制定了小区整治方案,实施了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对小区交通和绿化进行合理规划,并使用透水砖合理增设了部分停车位,使其兼顾透水、绿化和停车功能。2016年小区环境综合提升改造完成后,未再更改规划进行整治施工,不存在将原来的绿化带硬化为停车场、影响空气净化的问题。 | 否 | 无 | 无 | |
93 | 访受〔2021〕JX0029号 | 莱芜区西凤城街道办事处南十里铺村亓磊,假借整修军事用地之名,夜间动用多台大型设备盗采军事分界线以外的风化沙山体,造成山体面目全非,水土流失严重。 | 莱芜区 | 生态 | 5月19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口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反映位置位于口镇街道办崔家庄村北,为中国人民解放军71770部队丘山训练基地,属于特殊军事用地,被反映人亓某为凤城街道办南十里铺村人。2019年9月,因训练需要,71770部队对丘山训练基地进行整修部分军事工程,包括修建障碍场地、维修靶挡等,部队委托山东省莱芜市祥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为陈某,施工中陈某租用了凤城街道南十里铺村民亓某的装载机,2019年11月左右施工完成。 2.经与崔家庄村委了解、与施工人员交流并进行现场勘察,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全部用于回填南面障碍训练场和维修靶挡场地,未发现有砂土外运外卖情况。 3.在该区域西北角有一堆废弃的砂土,估计约有200立方米,是由于某单位练习机械操作所产生的。口镇街道办事处对该土堆进行了覆盖。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口镇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区自然资源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71770部队进行对接,在符合军事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对该位置进行治理。 2.口镇街道办事处将做好属地协调、村民解释说明等工作。 | 无 | |
94 | 访受〔2021〕JD0874号 | 高新区齐鲁软件园东侧大山坡山体公园,现有人进行开山,将山体破坏,山体的北面全部开采完毕,每天噪音污染严重,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与中央政策相违背,要求进行查处并恢复山体。 | 高新区 | 生态 | 此件与第4批访受[2021]JD0471号、第6批访受[2021]JD694号基本一致。2021年5月16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建设管理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大山坡公园北侧建筑工地为金鳞企业家项目,由济南金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北临舜颂路,南靠大山坡公园,围墙东侧紧邻中海天悦府住宅小区和凤凰路小学、济南高新区卓尚实验幼儿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87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34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商务楼、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建设单位金鳞企业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了《不动产登记证书》(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02804号)。取得土地后该企业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10120200019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01202000615号)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70199202101150101(2021002)】等手续,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存在违法开山和超用地红线开山行为。 3.由于该项目基础开挖时多为石方作业,作业过程中存在噪声和扬尘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进行昼间噪声检测(夜间不施工),检测结果85.9分贝,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要求(70分贝)。 | 是 | 5月17日下午,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责成建设管理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7日,建设管理部对建设单位济南金鳞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铁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土方单位济南英雄山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约谈。5月18日,施工单位编制了扬尘控制及噪音防治施工方案、并进行公示;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雾炮降尘等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周一至周五将油锤作业时间控制在14:10-21:10之间,周六、周日控制在9:00-19:00之间。 2.在项目东侧与中海天悦府住宅小区和凤凰路小学、济南高新区卓尚实验幼儿园间设置双层隔音围挡,内侧围挡高5米,长120米,外侧围挡高3米,长120米。5月19日已设置完成。 3.针对该项目噪声超标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已立案(济环立字[2021]G002号),拟处罚款2.375万元。 4.建设管理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加大对该项目重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 无 | |
95 | 访受〔2021〕JD0875号 | 商河县韩庙乡从原粮食所东侧的河道至韩庙乡中心幼儿园的河段,河道两侧的商户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污物倒入河内,导致河水污染,臭气难闻,附近的耕地需要使用河道内的水进行灌溉,影响生态环境,要求进行治理。 | 商河县 | 涉水污染 | 5月20日,商河县人民政府组织韩庙镇人民政府、商河县水务局、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该河道位于刘庙村西侧,临近镇驻地东侧门头房,长度约400米、宽约14米、深约4米,南北走向,主要功能为灌溉排涝。现场检查发现河道西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为2020年10月份韩庙镇驻地东侧商品房建成后,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把相关建筑垃圾用于周边道路深层填平,其中一部分在河道西侧,随着时间推移裸露出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系附近业主未按城镇环卫管理要求倒入门口配置的垃圾桶,擅自倾倒至此。 2.经排查,在河道两侧发现7个排水管,主要用于沿街商户排放雨水和少量洗漱、餐厨等生活废水;粪便等生活废水未排入河道,而是改厕后进入化粪池,定期抽运处理。 3.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加油站桥北侧和加油站桥北侧30米处分别进行了取样检测,两处点位化学需氧量、PH值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地作物要求。 | 是 | 商河县人民政府责成韩庙镇人民政府、商河县水务局、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韩庙镇人民政府安排环卫工人清理了生活垃圾;出动2辆挖掘机清理了建筑垃圾,并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5月23日已完成整改。 2.韩庙镇人民政府对7个排水管进行了封堵,不再使用。在沿街房周边建设2座废水收集池,责令商户将洗漱、餐厨等生活废水集中排放到废水收集池内定期清运,做到无害化处理;雨水集中排放到沿街房前面的雨水收集管道内。5月23日已完成整改。 3.韩庙镇人民政府对沿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附近商户将生活垃圾自觉投放到垃圾桶内,不得随意倾倒。 4.韩庙镇人民政府、商河县水务局、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96 | 访受〔2021〕JD0876号 | 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二环北路万科金色悦城小区,小区西南门门口有一家烤羊排的流动餐车,每天17:00之后占道经营,使用炭火烧烤,污染周围环境,影响生态,要求进行查处。 | 天桥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烤羊排的流动餐车正在经营,使用炭火烧烤,情况属实。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执法人员当场取缔了该占道经营餐车。 2.下一步,药山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的流动摊贩及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乱象情况进行排查,杜绝流动摊贩等现象。 | 无 | |
97 | 访受〔2021〕JD0877号 | 历下区化纤厂路济南热力集团院内准备建设冷却塔,2019年已经向附近小区的居民公示过建设的规划信息,认为冷却塔会产生军团菌,对人体造成影响,要求更换建设位置。 | 历下区 | 其他 | 5月15日,历下区政府已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件中反映的冷却塔项目为济南热力集团拟建济南中央商务区区域能源工程项目的一部分,拟建项目已依法取得立项、规划、环评等法定许可手续。 2.关于反映的冷却塔会产生噪声等污染、要求禁止建设的问题。经核实拟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济南热力集团已取消东新热电厂内建设冷却塔工程的建设计划。 | 否 | 无 | 无 | |
98 | 访受〔2021〕JD0885号 | 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隆广场百家店位置,每天19:00开始广场舞噪音扰民,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 历下区 | 噪声污染 |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该位置汇隆广场的配套地下建筑,每天19:00至21:30约有20人聚集跳舞,跳舞时有音响播放音乐,产生噪音。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姚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1年5月20日,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对此处聚集跳舞的人群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劝导,告知禁止在汇隆广场周边及地下车库跳舞。 2.市公安局历下分局联合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加强巡查,杜绝跳舞扰民现象发生。 | 无 | |
99 | 访受〔2021〕JD0887号 | 高新区遥墙街道办事处蔡家村,村北侧有一处收废品的商户,将废铁钢筋堆放在空地上,加工时有扬尘污染,并且产生噪音,路面上覆盖了许多铁屑,污染环境,在废品北侧堆放了许多类似沙子的粉末,没有覆盖,也存在扬尘污染,影响村民生活。 | 高新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组织遥墙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该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举报反映的收废品商户为郭某某废旧物资回收站,位于蔡家村北侧400米,周围无住户,主要从事废旧钢铁的回收分拣。 2.该废旧物资回收站为人工分拣,分拣过程无扬尘产生,扬尘来源于回收站周边的土质路面道路。路面未发现铁屑。 3.废旧钢铁分拣过程产生噪音。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回收站西厂界1米和南厂界1米处进行了昼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58.9分贝和57.2分贝(该处东侧、北侧无居民,且夜间不生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分贝)要求。 4.回收站北侧土石堆为凤凰路北延项目部建设时地基回填物余料,未进行覆盖。 | 是 | 济南高新管委会责成遥墙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采取如下措施:
1.遥墙街道办事处每天对回收站周边道路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 2.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要求回收站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降低扬尘及噪音对周围的影响。 3.已于5月21日完成回收站北侧沙石堆防尘网覆盖。 | 无 | |
100 | 访受〔2021〕JD0896号 | 大正路3000号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威立雅公司在运作,该公司的原材料没有车间,露天存放,使用时扬尘污染严重,厂内使用碎木料等废物燃烧发电,燃烧时造成污染。 | 高新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大正路3000号,从事生物质发电、供热,委托威立雅(中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运维。 1.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材料储存在封闭储料库,储料库配套建设喷淋及除尘设施,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存放现象。该公司每季度对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2.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碎木料作为燃料,符合环评要求,且该单位对废气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传输监测数据。经查询在线监测日均数据值,该公司各项污染物指标稳定,排放达标。 | 否 | 无 | 无 | |
101 | 访受〔2021〕JD0898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开设的厂房没有环评手续加工煤炭,污染周围的道路和农作物,影响村民生活,要求亲自查办。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900、0908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村北侧厂房”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污染周围的道路和农作物”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02 | 访受〔2021〕JD0900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煤炭加工,设置在村北侧羊丘山脚下,厂内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且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至耕地内,农作物无法生长,污染地下水,果园内的果子碳类的污染物超标,无法售卖,并且存在扬尘污染,厂内一直在生产,要求尽快制止并取缔。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898、0908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至耕地内,农作物无法生长,污染地下水,果园内的果子碳类的污染物超标,无法售卖,并且存在扬尘污染,厂内一直在生产,要求尽快制止并取缔”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03 | 访受〔2021〕JD0903号 | 章丘区黄河镇临济村,村南侧占用村内的可耕地约200多亩建设垃圾处理场,并且挖粉灰掩埋池,扬尘污染严重,破坏土地的生态平衡,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的生活。 | 章丘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环卫管护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中“垃圾场"实为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位于章丘区黄河街道道店子村南,临济村西南侧。于2018年10月取得《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环评批复(济环报告书【2018】25号)。 1.举报件中“占用村内可耕地约200亩,建设垃圾填埋场”问题。该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项目,总占地约100亩,并非占用200耕地建设垃圾处理场。土地已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鲁政土字【2020】711号)。占用土地为黄河街道店子村、临济村土地。 2.举报件中“挖粉灰掩埋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破坏土地生态平衡”问题。该项目因审核追加投资造价问题已停止施工,在前期基础施工过程中已采取抑尘措施,并未进行填埋飞灰。现场发现,该场地已生长大量植被,无破坏生态平衡问题,有少量土地存在裸露现象。 3.举报件中“污染地下水”问题,5月20日下午,由济南市章丘环境监控中心在距该项目东南100米处的机井提取水样,5月22日《地下水水质检测报告》(章环监(水)字2021年第12号)显示,24个检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GB/T14848-2017)。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环卫管护中心立即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2021年5月20日已覆盖完毕。下一步章丘区环卫管护中心将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104 | 访受〔2021〕JD0906号 | 槐荫区张庄街道办事处张庄村,槐荫法院北侧堆放了许多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水遍地,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槐荫区 | 固废污染 | 与第3批JD0204号转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区域问题。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张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张庄拆迁区域,目前拆迁遗留的建筑废弃物尚未清运,掺杂少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2、该片区域因未拆迁完毕,拆迁垃圾无法集中进行清运,前期已对拆迁区域采取覆盖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方式进行扬尘治理。经了解,有部分区域由于拆迁村民车辆碾压导致防尘网破损,产生扬尘问题。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张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5月20日,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制作喷洒抑尘剂的公示牌并安装完成,同时对该区域周边居民进行宣传。确保按照抑尘剂规范要求定期喷洒。 2、5月21日,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保洁员对该拆迁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捡拾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3、张庄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由办事处聘用保安对该区域进行昼夜巡查盯守。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巡查检查,发现渣土和扬尘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无 | |
105 | 访受〔2021〕JD0907号 | 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营而村和平花苑小区,小区内靠近山体处破坏山体建设别墅和洋房,距卧虎山水库岸边仅200米,违建将通往后方九个村的道路严重遮挡,位于穆家桥北30米处,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污染水源,要求拆除违建恢复绿化,消除水源地的道路交通隐患。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规划发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仲宫街道办事处营而村和平花苑小区为原济南市市南花卉苗木有限公司(法人徐某某)建设的办公设施、职工宿舍,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历城补国用(2008)第0500167号),批准使用权面积6309.1平方米。2005年9月,该企业根据历城区发展计划局立项批复(济历城计投资〔2005〕第123号)建设办公、食堂、传达等设施,2016年该企业倒闭,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保留至今。该小区周边无山体,不存在破坏山体行为。该小区北侧和西侧为营而至长清界y046乡道,因小区位于转弯内侧,虽已安装道路转弯标志,仍存在建筑物遮挡视野的情况。小区距卧虎山水库约300米,不在2019年调整后的卧虎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小区建有一处污水沉淀池,容积100立方米,污水经沉淀预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抽运(有抽运台账),用于农业灌溉,周围无外排污水口,不存在污染水源的情况。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转运协议,并完善转运台账。 2.责成农村公路养护站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弯道外侧加装道路凸面镜,扩大视野范围,保障出行安全。 | 无 | |
106 | 访受〔2021〕JD0908号 | 莱芜区寨里镇大渔池村,村北侧有一家煤场,每天生产加工煤炭进行拉运,扬尘污染严重,导致村内果园的果子煤炭含量超标,无法售卖,影响村民生活。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寨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898、0900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煤场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每天生产加工煤炭进行拉运,扬尘污染严重,导致村内果园的果子煤炭含量超标,无法售卖,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07 | 访受〔2021〕JD0909号 | 历下区花园路东段111号假日丽景小区,小区内的自来水烧水后水垢很多,饮用自来水导致牙齿变黄,认为水质存在问题,希望进行检测。 | 历下区 | 涉水污染 | 5月21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组织济南水务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5月21日,济南水务集团对假日丽景小区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硬度365mg/L,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硬度<450mg/L,氟化物0.19mg/L,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氟化物<1.0mg/L要求,水质合格。 2.经调取山东省(济南)供排水监测中心、市水务集团相关监测资料,牛旺庄水厂出厂水水质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否 | 无 | 无 | |
108 | 访受〔2021〕JD0911号 | 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北董村,村内垃圾站要求将垃圾桶集中存放,村民倾倒垃圾不便导致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生活环境,要求将垃圾桶平均分布在村内。 | 天桥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环卫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北董村内垃圾桶集中存放情况,村内垃圾桶分布均匀,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行为。 | 否 | 天桥区政府责成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下一步,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将会同区环卫中心进一步加大对北董村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及巡查力度,精细化管理,合理设置垃圾桶,方便居民倾倒垃圾。 | 无 | |
109 | 访受〔2021〕JD0914号 | 槐荫区经二纬九舜食坊餐馆,每天18:00左右开始店外经营烧烤,油烟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整治。 | 槐荫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经现场检查,该餐饮单位位于商住综合楼一层,二层是商业房,三层到七层是住宅,经营面积36平方米,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济南槐荫成洪快餐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都齐全,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 2、2021年5月2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油烟进行检测。 3、未发现店外经营烧烤现象。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使用的检查力度,督促其建立油烟清洗记录,加强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油烟净化设备排放超标的依法进行处罚。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建档管理工作,做到一个餐饮一套档案的建立,加强事中监管。因其经营场所所处位置,不得经营烹炒、油炸类项目。 3、2021年5月2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山东碧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油烟进行检测,检测数值为0.01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 无 | |
110 | 访受〔2021〕JD0915号 | 槐荫区经三路纬十一西头,每天18:00开始在道路上有出售臭豆腐的商贩经营,油烟扰民严重,影响附近生活。 | 槐荫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城管局执法人员前往举报人投诉地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经营臭豆腐的流动商贩。 2、前期执法人员配合办事处于5月7日进行联合整治,曾发现该流动商贩,对其教育警告、劝离。 | 是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占道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早、中、晚路段的出现易反弹易反复地点的盯守。 2、对多次劝阻仍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洁有序。 | 无 | |
111 | 访受〔2021〕JD0918号 | 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丽园小区东侧及北侧的山上,山体裸露,没有植被,影响生态环境,希望能够种植绿植。 | 历下区 | 生态 | 2021年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中提及的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丽园小区东侧及北侧为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待开发建设地块,该地块为国有储备用地。 2.关于“山体裸露,没有植被”的问题。2020年8月份历下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该地块采取了种草和种植格桑花的措施,现因季节原因,绿植为发芽期,远观像一大片未覆盖裸土。 | 否 | 无 | 无 | |
112 | 访受〔2021〕JD0922号 | 历下区燕子山西路燕子山东侧山脚下,此处破坏山体修建了6栋别墅,山西侧山脚下修建了3栋别墅,都是破坏山体进行修建的,影响生态环境。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历下区燕子山西路燕子山东侧山脚下,此处破坏山体修建了6栋别墅,山西侧山脚下修建了3栋别墅,都是破坏山体进行修建的,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经现场核实,6栋别墅于2006年6月23日办理了历下国用(2006)第01001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山东时代发展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在建设规划的红线范围内进行,不存在破环山体影响生态的情况。 2.山西侧3栋别墅于2001年12月办理了历下国用(2001)字第01003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人为济南汇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均在建设规划的红线范围内进行,不存在破环山体影响生态的情况。 | 否 | 无 | 无 | |
113 | 访受〔2021〕JD0931号 | 钢城区钢都大街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对面,此处是一条臭水沟,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且此处蚊虫较多,影响环境。 | 钢城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城乡水务局、艾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反映的臭水沟实为双山河,位于钢都大街南侧,创业园小区北面。该处河段上下游皆覆盖,其中上游河道封盖约430米,下游河道封盖约380米。为不影响行洪,在该处开设一处露天开口,河道内为长流水,未有停顿滞留情况,有蚊虫聚集。 2.经核实,产生的异味是由该河道封闭后清淤不及时气味从露天开口处散发造成的。 | 是 | 钢城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艾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人员对该河段进行清淤,消除异味。 2.对露天开口处经常喷药消杀,保持卫生清洁,防止蚊蝇滋生。 5月23日,经现场复查,区水务局已对该河段清淤完成。 | 无 | |
114 | 访受〔2021〕JD0933号 | 历城区开源路香溢澜庭小区15号楼南商铺,此处有烧烤等多个餐饮店,餐饮店营业时会有机器产生噪音,并且在营业时向外排放黑烟,将墙壁全部熏成黑色,污染严重。 | 历城区 | 噪声污染 | 5月2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历城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历城区工信局、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历城区行政审批局、王舍人街道进行核实,情况如下:
王舍人香溢澜庭小区15号楼南侧为独立的三层沿街商业楼,共有四家餐饮店: 1、“臻好私房菜”,企业名称为历城区臻好家常菜馆;“宴宾烧烤”,企业名称为历城区铭静烧烤店;“老锅头铁锅炖”,企业名称为历城区老锅头铁锅炖店、“诚源烧烤涮羊肉”,企业名称为历城区诚源涮羊肉火锅店。以上4家餐饮店均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现场核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有噪音产生,未发现向外排放黑烟,墙壁为黑黄色。 2、2021年3月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历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老锅头铁锅炖”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其油烟、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 是 | 历城区政府责成历城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王舍人街道采取以下措施:1、历城区城市管理局、王舍人街道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臻好私房菜、宴宾烧烤、老锅头铁锅炖、诚源烧烤涮羊肉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督促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保养,防止油烟扰民。要求其将墙壁清理干净。2、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已于2021年5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臻好私房菜、宴宾烧烤、诚源烧烤涮羊肉进行了餐饮油烟和噪声检测,5月25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 | 无 | |
115 | 访受〔2021〕JD0935号 | 东城逸家小区东荷路与舜宁路交叉口向东50米处国家电网汽车充电站,位置在居民楼下,充电站持续不断的发出噪音,汽车在此处充电时,会出现车主发动汽车、开关车门、按喇叭、喧哗的噪音,夜间较为明显,影响居民休息,且充电站有辐射隐患,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充电站时没有规划的。 | 高新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该公共电动车充电站位于东荷路与舜宁路交叉口向东50米南侧人行道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时产生电流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充电站昼夜间噪声和充电站辐射水平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噪声检测结果为昼间71.2分贝、夜间72.3分贝,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排放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要求11.2分贝、22.3分贝;东城逸家充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为0.05V/m~0.07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053μT~0.0527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13号),建设此类充电站不需要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 是 | 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做好如下事项:
1.针对该充电站噪声超标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于5月24日对济南供电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暂停充电站运行,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运行。 2.该公司已暂停该站运行,所有设备断电,并张贴设备检修维护和客户引导标示,引导有需求的电动汽车车主去临近充电站充电。目前供电公司正组织充电桩厂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于6月5日前在设备围栏内再增加一层隔音板,进一步提升隔音吸音效果。 | 无 | |
116 | 访受〔2021〕JD0937号 | 历下区锦屏花园小区53号楼外围的明喜家常菜馆门头房,每天11:00开始,会发出排风机工作的声音,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进行整改。 | 历下区 | 噪声污染 |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转办件所述明喜家常菜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锦屏家园商业街公建9-4-2号,在锦屏花园小区53号楼北侧约15米处,该店证照齐全。 2.关于“每天11:00开始,会发出排风机工作的声音,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店营业时间为9:30-13:30,16:30-21:30,其楼顶东南侧安装有一台引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经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检测,昼间噪声值57.1分贝,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明喜家常菜馆5月25日已安装完成隔音板,在达标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风机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龙洞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强化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 无 | |
117 | 访受〔2021〕JD0946号 | 钢城区汶源街道镇政府办公大厅向西300米路南侧金源汽修钣金喷漆,向外散发喷漆的气味,污染严重。 | 钢城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钢城区政府组织汶源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维修厂法定代表人为杨某华,面积约360平方米,2019年8月30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备案号:201937120300000501),该项目不含喷漆工序。 2.现场检查时,存在喷漆房一处,面积约20平方米,正在进行维修作业,没有进行喷漆作业,但有异味,且有喷涂痕迹。 | 是 | 钢城区政府责成汶源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提出以下措施:
1.责令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废气有效收集处理,消除异味,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5月21日,经现场复查,该维修厂已自行拆除喷漆房。 | 无 | |
118 | 访受〔2021〕JD0949号 | 槐荫区经二纬九路口有两家烧烤店(西北公社、烧烤涮煮),烧烤店的烟道安装到三楼,烧烤店营业产生油烟,污染严重。 | 槐荫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该处有两家经营业户分别是“西北公社”、“胖子烧烤涮肚”。其中西北公社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济南槐荫吉祥三宝快餐店”,经营范围主要为小型餐饮。胖子烧烤涮肚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济南槐荫李绪军饭店”,经营范围主要为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齐全。 2.济南槐荫吉祥三宝快餐店(西北公社):此处位于一座商业楼的错层一二两层,排烟管道位于二楼楼顶平台,未直冲居民楼排出,且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设有4个炉灶和1个环保烧烤炉,配建有油烟净化设施3组,设施型号为LJPD-GB-20(20000m³/h)静电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设备运行及清洗维护记录完整。 3.济南槐荫李绪军饭店(胖子烧烤涮肚):此处位于一座商业楼的错层一二两层,排烟管道位于二楼楼顶平台,未直冲居民楼排出,且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设有1个炉灶1个环保烧烤炉,配建有油烟净化设施2组,设施型号为MRT-FH(≥12000m³/h-20000m³/h)型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设备运行及清洗维护记录完整。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五里沟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使用的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做好清洗记录,防止油烟扰民现象发生;对油烟净化设备排放超标的依法进行处罚。 2.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建档管理工作,做到一个餐饮一套档案的建立,加强事中监管。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移送城管部门处理。 3.2021年5月21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第三方山东碧轩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济南槐荫吉祥三宝快餐店(西北公社)检测数值为0.02mg/m3,0.06mg/m3,0.05mg/m3,济南槐荫李绪军饭店(胖子烧烤涮肚)检测数值为0.07mg/m3,都符合排放标准。 | 无 | |
119 | 访受〔2021〕JD0951号 | 章丘区龙山街道龙山村,村南侧铁路南侧有一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大概100米长,5米宽,要求全部清理。 | 章丘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章丘区政府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位置位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一村村南铁路南侧,土堆长100米、宽5米,2018年底,为保障胶济铁路桥墩安全,将该土堆存于此处防止大型车辆撞击,土堆上有装修垃圾及建筑垃圾约30方,未发现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将土堆上面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部清运,于5月20日清运完毕,同时对土堆裸露部分进行了覆盖。
下一步,龙山街道办事处在该处安装摄像头、设立警示牌,并安排人员加强夜间值守,杜绝非法倾倒垃圾问题发生。 | 无 | |
120 | 访受〔2021〕JD0952号 | 商河县许商街道春风玉湖小区,小区内的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合在一起,且没有向外排放的管道口,导致各种水混合在一起,气味难闻,要求增加排水口。 | 商河县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商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商河县温泉旅游综合区项目指挥部、许商街道办事处、商河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春风玉湖小区位于北纬37°温泉小镇园区内,为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春风颐园二期项目。小区内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完备,已实现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流入小区西侧河道。因春风玉湖小区外的区域涉及济南济商运营有限公司破产遗留问题未解决,导致该小区污水管道至今未与北纬37°温泉小镇园区内整体污水管网配套连接,造成污水无法外排,全部积存在化粪池和污水管道内。小区物业通过车辆定期将污水转运到小区外的污水管网内,由于清运不及时,化粪池和污水管道液位较高。 2.该小区12号楼为一楼带小院户型,每两户之间有1个污水检查井。部分住户将污水检查井误认为雨水井,自行将院内雨水篦子管道接入污水检查井,出现部分雨污混合的情况。 3.由于化粪池和污水管道长时间积存大量污水,气温升高后散发恶臭,导致出现气味难闻的问题。 | 是 | 商河县人民政府责成商河县温泉旅游综合区项目指挥部、许商街道办事处、商河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小区物业已抽取积存在化粪池和污水管道内的污水,降低污水管网液位,减少异味产生。 2.责令济南鼎鑫置业有限公司于6月1日前将小区污水管网与北纬37°温泉小镇园区整体污水管网连接,从根本上解决小区污水排放的问题。 3.责令小区物业对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部分住户将雨水管道接入污水井的问题已于5月25日完成清理,避免出现雨污混流问题。 | 无 | |
121 | 访受〔2021〕JD0957号 |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东城逸家逸士园1区3号楼,3号楼南侧广场上堆放一堆树枝、残木,占了半个广场,已经两个月左右未清理,容易滋生蚊蝇,且影响美观,要求立即清理。 | 高新区 | 固废污染 | 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东城逸家逸士园1区3号楼南侧广场,物业将小区绿化修剪后的树枝、残木存放在此处,未及时清理,影响小区环境。 | 是 | 济南高新管理委员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物业公司清理3号楼南侧广场树枝、残木,不得再在此处存放修剪后的树枝、残木以及其他垃圾。 2.2021年5月20日经现场复查,现场树枝、残木已清理,完成整改。 | 无 | |
122 | 访受〔2021〕JD0958号 | 长清区文昌街道长能明珠小区,小区内有家幼儿园目前正在施工,施工的垃圾运到幼儿园房顶堆放未覆盖,导致刮风时尘土飞扬,要求将垃圾尽快清理或者进行覆盖,解决扬尘问题;小区东侧有家启航幼儿园,高音喇叭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 长清区 | 固废污染 | 5月21日,长清区政府组织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幼儿园为长清区长能明珠童乐园幼儿园,尚未交付使用,房顶存放的是施工用建筑材料,未覆盖。 2.小区东侧的启航幼儿园在楼道内设置有高音喇叭,使用时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 | 是 | 长清区政府责成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督促:
1.长清区长能明珠童乐园幼儿园在建筑材料未使用前,对堆放的物料进行全覆盖; 2.启航幼儿园将高音喇叭更换为小型喇叭,并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扰民。 两家幼儿园立行立改,已于5月21日完成整改。 | 无 | |
123 | 访受〔2021〕JD0962号 | 天桥区新黄路与顺河高架桥西侧向北小路路东侧,之前有20米左右的垃圾堆放在此处,垃圾已经清理,但是之后还会有人在此处倾倒垃圾,建议在此处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 | 天桥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泺口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举报件内容与5月18日访受〔2021〕JD0607号转办件问题位置相同,18日该处曾有两堆装修垃圾,约50立方米,已组织人员于5月19日凌晨清理完毕。 | 是 | 天桥区政府责成泺口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针对居民在此处设置垃圾桶的建议,经现场走访了解,该处道路周边无居民小区。距离此处最近的加州启城小区由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内设置了垃圾收集点位,可供小区居民投放垃圾。此处西南侧较远距离有部分仓储业户,产生的垃圾由泺口街道办事处李庄社区定期收集清理。综合上述原因,此处作为公共道路且附近无居民小区,不适宜单独放置垃圾桶。 下一步,将加强此路段的巡查清扫力度,严查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 无 | |
124 | 访受〔2021〕JD0965号 | 市中区舜耕街道舜德路紧挨旅游路北段,道路两侧未进行绿化,而是用围挡挡了5年,围挡内全是垃圾,要求拆除围挡,清理垃圾,进行绿化;市中区兴济河(裕兴路向东到舜世路对应的河段),河段污染,臭气熏天,无人管理。 | 市中区 | 固废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的反应的舜德路西侧围挡内区域及旅游路北侧围挡内的土地产权均为山东三联集团(土屋拆迁地块),均属于建设用地。因该公司资金链断裂,拆迁区域内未能拆迁完毕,整个片区土地已被质押,现处于待拆、待开发状态。为保障该片区整体环境治理,围挡暂时无法拆除。存在未绿化、部分生活垃圾的情况。3月5日舜耕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更换了破损的防尘网。舜德路紧挨旅游路北段道路东侧围挡地块为济南市建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长期租用的场地,用来停放车辆及存放物资,该区域不存在堆放垃圾情况。 2.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河段现状水质清澈,未发现水体变黑发臭的情况。5月20日,区水务局委托山东鲁控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段水质进行检测[编号:(SDLK-HJ-20210202],检测结果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3.2020年5月区水务局招标了专业保洁队伍济南中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该段河道的保洁管护工作,每日进行清理,不存在无人管理的问题。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0日舜耕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已该区域存在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同时继续协调三联集团对北侧围挡区域进行清理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日查日清。 2.舜耕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东侧租用地块的巡查,监督协调济南市建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做好东侧围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清洁无垃圾。 3.加强该区域河段的巡查保洁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 无 | |
125 | 访受〔2021〕JD0967号 | 历下区龙洞街道鼎秀家园小区南区,36号楼到37号楼东侧的山体没有进行绿化,有落石的危险,因为山下就是人行道,存在隐患,要求固定山体并进行绿化。 | 历下区 | 生态 | 2021年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该处山体位于鼎秀家园小区南区36号楼到37号楼东侧,长约500米,高约10余米。2021年4月份,区自然资源局已安排施工人员将山体碎石进行了全面清除清理,消除了山体安全隐患。经现场核实,位于山体中、上部具备绿化条件的地块已全部种植苗木进行了山体绿化,但裸露山石不具备种植绿化条件。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
1.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2.对已绿化区域加强养护、管护,不断美化、优化周边生态环境。 | 无 | |
126 | 访受〔2021〕JD0970号 | 市中区陡沟街道岳儿庄村,村北侧有座山,山上堆积了一堆建筑使用的泥土,裸露在外,每次下雨泥被冲到山下,且泥土还压倒山上树木,破坏山上植被,要求将泥土利用起来恢复绿化或者清理泥土。 | 市中区 | 固废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投诉反映的该区域存在部分裸露的泥土的情形,泥土约3000平方米。2017年8月济南华海实施岳儿庄村旧村改造项目,在挖地基工序阶段产生部分泥土,大部分泥土已回填使用,剩余的泥土暂存于该区域,前期陡沟街道办事处已多次对此处泥土进行了覆盖。存在雨季部分泥土随雨水流淌的情况,前期施工过程中存在暂存的泥土压倒山上树木、破坏植被情况,施工结束后已清理完毕。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2日,陡沟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区域进行绿化,5月24日已完成。 2.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每天不定时巡查一次,重点巡查绿化区域效果、有无破坏植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无 | |
127 | 访受〔2021〕JD0972号 | 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兴济河(卧龙路向南向北各1000米左右的河段),河水颜色泛黑,水草泛滥,有异味,要求治理河道,恢复河道环境。 | 市中区 | 涉水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河段现状水质清澈,河底有少量底泥,附着水生植物,该水生植物具有净化水质、提升水环境的作用;河面有少量浮萍。未发现水体变黑发臭的情况。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兴济河断面水质每月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全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2日区水务局组织保洁人员对该区域河段浮萍进行了打捞,并对水草进行修剪。。 2.加大河道巡查保洁管理力度,每日定期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无 | |
128 | 访受〔2021〕JD0978号 | 槐荫区经七纬七131-1号1楼101室,101室在居民区内,但是现在在经营羊肉汤、烤饼、扎啤、炒菜等,产生的油烟扰民,食客随地大小便,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影响周边环境,且在居民区不应该经营饭店,要求取缔。 | 槐荫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5月2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店位于经七纬七路131-1号101,经营范围为羊汤、凉菜等,无烹炒、油炸类项目。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手续已申报,正在办理过程中,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未正式营业。 2、该店厨房操作间内用一口天然气加热锅,用于加热羊汤使用,室内无炒菜炉灶,在操作间南墙上安装排集烟罩,用于排放蒸汽,在墙外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能正常使用,设备合格证齐全。 3、该店位于住宅楼一层,店内有卫生间,未发现室外有随便大小便现象。 | 是 |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使用的检查力度,防止油烟扰民现象发生。 2、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建档管理工作,做到一个餐饮一套档案的建立,加强事中监管。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移送城管部门处理。 3、要求该店铺在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4、因其经营场所所处位置限制,不得经营烹炒、油炸类项目。 5、2021年5月1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数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0.02mg/m3,符合排放标准。 | 无 | |
129 | 访受〔2021〕JD0979号 | 商河县许商街道水木清华小区,小区东区西侧有两家饭店(醉香食府,小城大事川菜馆),油烟很大,且污水向小区内排放,导致小区地下道水变成红色,要求解决油烟和排水问题。 | 商河县 | 大气污染 | 5月21日,商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商河县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两家饭店位于水木清华东区临街楼,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醉乡食府的油烟排放口位于临街楼西侧(小区外),小城大厨川菜馆(原名聚湘缘饭店)的油烟排放口位于临街楼东侧(小区内)。 2.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醉乡食府油烟检测值0.31mg/m³,达标;聚湘缘饭店油烟检测值0.52mg/m³,达标。 3.经排查,两家饭店的污水均排入水木清华小区自建配套污水管网,经田园路东侧7号污水支管井接入市政主管网,无乱排问题。 4.经对小区内雨污水管网排查,发现14号楼南侧车库门前雨水沟内有污水排入,颜色发红,气温难闻。经查,临街楼3楼贝儿佳托辅中心私自改造厨房下水道,从3楼墙外安装排水管将餐厨污水排入小区内14号楼南侧车库门前雨水沟。 | 是 | 商河县人民政府责成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商河县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小城大厨川菜馆5月23号已将油烟排放口改至临街楼西侧(小区外),整改完毕。 2.责令两家饭店在经营过程中,按时开启并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检测公司对两家饭店进行油烟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针对贝儿佳托辅中心在小区内部雨水、污水分流场所擅自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商河县水务局已责令物业及商户立即整改:(1)商户污水临时接入由小区物业指定的小区内污水井,不得排入雨水管网,当前雨水管网内的红色污水由物业全部清运至污水管网。该项工作5月22日已完成。(2)责令商户立即改建污水管道并按要求接入小区内污水管网,6月1日前整改完成。 | 无 | |
130 | 访受〔2021〕JD0986号 | 南部山区柳埠街道香附崖村,村中间有条河,河道正在治理,治理过程中拓宽河道,破坏周边环境,影响河道两侧的居民,特别是下雨的时候,要求更改治理河道的方案。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香附崖村的亓城峪河生态治理工程,系经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组织专家评审、批复的河道治理工程,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平整工程、岸墙工程、拦河建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为满足河道10年一遇的行洪要求,对部分河段进行了拓宽,拓宽河道是为了雨季行洪更加通畅,减小雨季河水上涨对河道两侧居民的影响,更好的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存在非法施工行为,没有破坏周边环境。为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因该实施方案是经过专家评审、征求村两委意见并符合河道治理实际情况,无需更改治理河道方案。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严格按照省、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同时,积极倾听群众意见,妥善处理因施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不便。该河道治理工程于2021年6月31日前完成。 | 无 | |
131 | 访受〔2021〕JD0987号 | 章丘区双山街道馨园小区,小区西临平房,平房的垃圾都流到了小区内,导致小区挨着10号楼的西墙和地面全是米汤和菜叶,影响小区内卫生环境,要求解决平房倾倒垃圾的问题。 | 章丘区 | 固废污染 | 5月20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明水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中馨园小区位于双山街道鲁宏大道南侧,西邻围墙处有2处老旧二层房屋,围墙处有排水痕迹。一处为二层房屋,居民在窗台处将洗衣用水直接倒于房后滴水檐,污水通过滴水檐直接排至馨园小区围墙内;另一处因二楼住户吴某家中卫生间洗刷污水管直接通向围墙外所致;现场未发现地面有米汤和菜叶存在。 | 是 | 章丘区政府责成明水街道办事处对该案件整改如下:
1、明水街道办事处现场督促吴某对卫生间外排管道进行了封堵,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环境。 2、明水街道办事处要求小区物业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禁止居民随意倾倒生活污水。 | 无 | |
132 | 访受〔2021〕JD0993号 | 历城区翡翠外滩小区,在小区南侧有条小清河(前进桥底下向东向西各400米处的河段),小清河的水浑浊,要求治理小清河。 | 历城区 | 涉水污染 | 5月21日,济南市城乡水务局组织天桥区城乡水务局、历城区城乡水务局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未发现前进桥两侧排水口出现溢流现象,周边水域水质感官清澈。 2.2019年以来小清河水质指标年均值达四类水标准,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省、国家监测数据均表明小清河水质稳定达标。 | 否 | 无 | 无 | |
133 | 访受〔2021〕JD0995号 | 历城区龙祥华府小区,小区东门与张马大街相连,道路被封,导致道路有很多垃圾,脏乱差,无人清理,且垃圾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及时清理垃圾。 | 历城区 | 固废污染 | 此件反映的问题与第5批访受〔2021〕JD0572号反映的问题基本相同,2021年5月17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历城区城市管理局、唐冶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龙祥华府小区东门张马大街断头路位于张马屯安置一区五村拆迁整合片区内,道路两侧存在少量装修垃圾、狗粪未清理。 | 否 | 历城区政府责成历城区城市管理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王舍人街道已于5月19日对道路两侧的垃圾及狗粪清理干净,并对裸露的渣土进行了覆盖。安排专职保洁员对此段道路实行一日两普扫、全天捡扫、捡拾,提升道路保洁水平。 2、历城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市级要求作业标准,不定期对该道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巡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王舍人街道办事处进行整改。 | 无 | |
134 | 访受〔2021〕JD0998号 | 历下区智远街道奥体西路与轻风路交叉口西北侧施工工地,工地每天5:00-22:00之间施工,施工噪音很大,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要求解决噪音和扬尘问题。 | 历下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涉及的建筑工程为银丰历下区盛福片区奥体西路东A地块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济南银丰盛奥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济南川丽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经现场检查,该项目现为基础施工阶段,未施工区域已覆盖,但有部分覆盖不严现象,其他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3.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施工现场未进行土石方外运作业,区城市管理局于5月21日凌晨05点09分到达此处巡查,现场未发现有任何施工作业。 4.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该工地昼间施工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6.1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昼间排放限值。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施工方对施工场所进行全部覆盖,现已整改完成。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对此项目的日常监管,发现施工导致扬尘污染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3.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巡查管控,确保该项目在敏感时间段不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 | 无 | |
135 | 访受〔2021〕JD1000号 | 钢城区颜庄镇中当峪村,村民李某元在村里养猪,导致村里散发难闻的气味,滋生蚊蝇和老鼠,要求查处,解决养殖产生的气味问题。 | 钢城区 | 大气污染 | 5月20日,钢城区政府组织颜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该养猪场位于中当峪村南,距离村庄约40米,不在禁养区,面积约400平方米,为自留地。业主为李某元,属养殖散户,现有猪圈260平方,栏内现有肥猪24头。 2.该养猪场建有污水池约6立方,粪便储存池约30平方。现场检查时,粪污未及时清运,发酵产生明显异味,有蚊蝇聚集。 | 是 | 钢城区政府责成颜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李某元清理现场污水、粪便,并要求粪便垃圾日产日清。 2.要求李某元对污水池、粪便储存池进行蓬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月21日,经现场复查,养殖污水、粪便已清理完成。 | 无 | |
136 | 访受〔2021〕JD1004号 | 市中区九曲庄路中海雍景郡小区,小区南门的城市休闲花园一直无人管理,花草枯死,垃圾遍地,由于花园内未设置公厕,随地大小便现象严重,且花园长期疏于管理,车辆停放严重,损坏花草树木。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区域为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休闲公园,由中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和宠物粪便,枯枝杂草较多,有社会车辆在此处停放。 2.前期该区域建设过公共卫生间,后遭到居民反复投诉和强烈反对已拆除,在该公园北侧500米建有一处公共卫生间,满足市民需求。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21日七贤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已将该区域内枯枝杂草和生活垃圾清扫完毕。 2.要求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日常养护和卫生清理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防止不文明行为和车辆随意停放。 3.加强对该区域长效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137 | 访受〔2021〕JD1007号 | 市中区七贤社区阳光新路中海国际社区雍景郡小区,小区南门两侧位置前期规划建成是花园,但现在垃圾遍地,杂草丛生可达1米高,车辆直接停放在草地上,约1000平方米存在此现象,且小区内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小区北侧位置,无人处理,臭味难闻;小区西侧山体裸露严重,前期此处进行楼房建设,目前已停工,但未对山体进行修复,每逢刮风时扬尘严重,且山体存在石头裸露有安全隐患。 | 市中区 | 生态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投诉反映的休闲公园由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和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杂草、车辆停放在绿化带边缘的情况。小区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未发现污水横流、气味难闻现象。 2.信访投诉反映的该处山体裸露,为已关停的原石料厂。2020年3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了该区域山体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对山体坡面进行了排险、挂设防护网,同时在山体上部和山体坡脚进行了绿化提升。该项目工程2020年12月竣工验收。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扬尘情况。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市中控股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5月14日七贤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公园内存在的少量生活垃圾、杂草进行了清理,并对停在此处的车辆进行清理。 2.要求济南中海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养护和卫生清理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防止不文明行为和车辆随意停放。 3.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后期苗木养护工作,提高苗木成活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138 | 访受〔2021〕JD1009号 | 市中区望岳路1777号唐人中心小区一区至五区,目前小区内使用的自来水不是市政供水,且入住至今未缴纳过水费,不清楚供水来源,前期小区内的幼儿园出现过集体饮水后拉肚子现象,认为水质存在问题。 | 市中区 | 涉水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该小区于2015年5月份开工建设2020年7月交付使用。公共供水管网尚未覆盖,不具备接入条件,济南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6月底缴纳配套费,目前该小区生活用水为自备井供应。该小区自备井已在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办理了取水备案。5月13日区城乡水务局委托山东丰舜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小区自备井取水检测(编号:SDFSSZ202105047),检测报告显示所检项目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每月1次对自备井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2.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区自备井封停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的要求,该小区已经列入2021年封停自备井封停计划,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乡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缴纳配套费,尽快接入市政供水。 | 无 | |
139 | 访受〔2021〕JX0036号 | 山东寿凯煤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常年经营高污染不达标的散煤;该厂区紧靠市中区后花园玉符河河道仅100米,生产经营的工业污水直接流到玉符河河道内,且该厂卫生条件脏乱差,希望政府对散煤经营场所进行有效治理。 | 市中区 | 涉水污染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寿凯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玉符河西岸,证照齐全,营业范围为销售煤炭,没有生产加工工艺,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该单位设有化粪池,经营期间产生部分生活污水流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未发现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情况。 2.2020年11月22日品泰煤炭化验中心对山东寿凯煤业有限公司商品煤煤质出具的分析报告显示商品煤样品硫份(St,d)为0.25%、灰份(Ad)为11.87%;2020年11月26-12月8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东寿凯煤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煤炭进行检验(报告编号:DAJC-201003-2020),检验报告显示,检验样品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无烟煤1号的要求。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商品煤质量指标要求的通告》(济政发[2018]9号)中民用散煤的要求。散煤销售对象为禁燃区外的村民。 3.该单位存在卫生较差情况。 | 是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党家街道办事处已督促该单位对厂区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并要求该单位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2.区城乡水务局配合市玉符河管护中心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及时处置。 | 无 | |
140 | 访受〔2021〕JX0038号 | 千佛山、大明湖、百花公园等风景区内,依然保留着多家高档饭店,希望尽早关闭公园内的饭店,恢复公园本来的功能。 | 济南市 | 生态 |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5月21日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实,大明湖、千佛山、泉城公园、百花公园内共有明湖楼、阳光家常菜等餐饮设施14处。 2、上述餐饮设施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相关规定及公园规划,无高档餐馆,无最低消费限制、无只对少数人开放的情况。所有餐饮项目均面向大众提供餐饮服务,所有菜(饮)品已明码标价,价格以低中端为主,能够满足广大市民游客在公园“吃得起、吃得饱、吃得舒心”的需求期盼。 | 否 | 无 | 无 | |
141 | 访受〔2021〕JX0040号 | 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恒大龙奥御园小区南侧、东侧、西侧、环山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该环山路建成后,两侧的空地路旁的植被绿化一直未按照工程予以落实,建议马上实施环山路两侧绿化行动,一是清除场地内废弃砖块、石子等建筑垃圾,覆盖利于树木根基存活的熟土厚度,保证土壤质量;二是衔接好植被绿化时间、标准,尽快实现环山路两侧路旁空地绿化全覆盖;三是施工过程中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四是持续性的做好绿化维护,保证存活率;五是请相关部门全过程监管到位。 | 历下区 | 生态 | 5月2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此处为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代建环山道路外侧绿化工程,位于恒大龙奥御园小区东侧、南侧、西侧,道路两侧留有空地待绿化。2021年4月份,代建单位已对环山道路外侧空地进行了覆盖种植土施工,根据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绿化计划,定于六月初开展一期绿化施工约1.5万平方米,工期45天;二期绿化约0.5万平方米,6月底启动,工期60天。 2.关于“清除场地内废弃砖块、石子等建筑垃圾,覆盖利于树木根基存活的熟土厚度,保证土壤质量”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道路两侧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发现废弃砖块、石子等建筑垃圾,道路外侧空地已覆盖种植土。 | 是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龙洞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清除道路两侧垃圾,5月24日已整改完毕。 2.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计划6月初对该处进行苗木绿化,计划于9月1日前完成。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加巡查频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扬尘污染控制。 4.龙洞街道办事处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济南东进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做好绿化养护,确保存活率。 | 无 | |
142 | 访受〔2021〕JX0041号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曲吕峪水库北岸放水洞东,有村民建设一幢深入水中的房屋,污染水库水源,要求查处,另水库东、尾部里北部有五、六幢木质别墅,位置隐蔽,破坏耕地建设。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规划发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柳埠街道办事处曲吕峪水库北岸放水洞东房屋,面积约120平米,所有人为曲吕峪村民张某某,现由赵某某承租。该处房屋的阳台,半悬于水面上方,由位于岸边浅水处四根水泥柱支撑,赵某某仅在节假日在此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且院内建有长2.5米、宽2.5米、深2米的防渗水化粪池,有入口和沼气排放口,并与柳埠街道办事处中土物业公司签订了抽运合同,定期抽运清理,有抽运记录,抽运后用于果树灌溉,不存在污水直排水库行为。 2.反映的“水库东、尾部里北部有五、六幢木质别墅”实为四个木屋,简易结构,每个面积95平方米,2005年,陈某某与曲吕峪村签定《土地使用协议书》后建设,现用于经营民宿,建有防渗化粪池,并与柳埠街道办事处中土物业公司签订了抽运合同,定期抽运清理,有抽运记录,抽运后用于果树灌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2007年4月20日向原柳埠镇土地管理所缴纳土地登记费5000元。该处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破坏耕地的情况。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陈某某及赵某某保护好水库周边环境卫生,严禁生活垃圾倾倒,并于2021年5月23日与其签订了环境卫生责任书。 | 无 | |
143 | 访受〔2021〕JX0042号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国有柳埠林场袁洪峪度假村,荣誉庄园占用柳埠林场林地(为自然保护区一部分),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规划发展局、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袁洪峪度假村系原国营八0七一厂(山东电讯一厂),后于1982年划拨给济南铁路局所属的山东中铁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袁洪峪会议中心,该单位现有建筑均为原国营八0七一厂时期的建筑。该单位用地为建设用地,未占有柳埠林场林地,经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调查核实,该处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荣誉庄园实际名为荣誉山庄,是原柳埠镇招商引资建设项目,2005年柳埠镇建设开发办公室与亓城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亓城村荒山进行招商引资建设荣誉山庄,未占用柳埠林场林地,经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该处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 否 | 无 | 无 | |
144 | 访受〔2021〕JX0043号 | 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龙门村环联生态园,以农业园区的名义大肆建设联排别墅,开挖山体,侵占山体红线,大肆修建水泥路毁林,现在山顶破坏林地,建钢结构。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规划发展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环联生态园项目系历城区政府招商引资农业综合体项目。2014年1月取得了历城区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项目用地的批复(济历城政字〔2014〕3号)。 2021年5月20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环联生态园,以农业园区的名义大肆建设联排别墅”的问题,环联生态园不存在建设联排别墅现象,现有建筑房屋是办公区及员工集体宿舍等附属设施。 2.关于“开挖山体,侵占山体红线,大肆修建水泥路毁林,现在山顶破坏林地,建钢结构”的问题,修建的水泥路和钢结构为2020年经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复的一条防火通道及两处防火护林房,使用林地面积1.8公顷,所经区域无立木,不存在毁林行为,此项目正在施工中。经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国土部门调查,防火通道及两处护林防火房在山体红线内。根据《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山体保护范围内可以依法建设批准的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消防、通信、气象、地震监测、景观游赏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不存在批复范围之外开挖山体行为。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柳埠街道办事处加强施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出现非法开挖山体、非法采伐、破坏植被行为。防火通道和护林房建设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 无 | |
145 | 访受〔2021〕JX0044号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林场湧泉书院侵占湧泉竹林,圈入院内,侵占竹林,将湧泉景区部分圈入私人院落,建设大面积私家园林建筑,中央环保督察来后曾举报过,又在2019年继续建设仿古建筑,对湧泉原有大树圈入书院内,要求拆除违建,保护自然保护区。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规划发展局、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涌泉书院项目系2006年4月深圳市蚂蚁阿诺儿童有限公司与柳埠镇南山村签订《土地征用合同书》,违法占用柳埠镇南山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涌泉会馆。2008年3月6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做出如下处罚:一是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是对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处以罚款173360元。目前涌泉书院仍处于历城区政府罚没状态,地上物归属历城区财政局,并非私人院落也不是私家园林。现涌泉书院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自2019以来,没有建设仿古建筑。 2.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举报人反映的“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涌泉书院侵占柳埠林场自然保护区建设私家会所,高墙大院,供私人享用”问题,已办结并销号。 3.涌泉书院内原有大树为南山村集体所有,于2006年流转给深圳市蚂蚁阿诺儿童有限公司,非柳埠林场所有。 4.经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调查核实,该处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存在侵占竹林。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进一步加大对涌泉书院的巡查、检查力度,严禁破坏生态、侵占林地等行为。 | 无 | |
146 | 访受〔2021〕JX0045号 | 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办事处石尧村嘎啦峪子,济南市民陈某某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建设数十幢房屋,没有任何手续,破坏山体,为逃避监管,将违建屋顶用土覆盖,通过南山管委会申报民宿,其范围占用柳埠自然保护区林地、集体耕地,破坏山体植被。 | 南部山区 | 生态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局对该信访件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陈某某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建设数十幢房屋,没有任何手续,破坏山体”问题,2011年陈某某与柳埠街道办事处石尧村村两委协商签订了承包协议。2012年8月15日,陈某某取得该地块林权证(济历林证字(2012)第13号)。2014年办理了营业执照。2021年5月20日经现场核查,此处共有9栋独立建筑,是利用原有看护房、护林房、羊圈等改建而成,不存在破坏山体行为。 2.关于“为逃避监管,将违建屋顶用土覆盖,通过南山管委会申报民宿”问题,陈某某为打造特色生态民宿风格,将其中三幢房屋屋顶进行了覆土,用于栽植花草植物,绿化美化环境,不存在逃避监管的行为。经现场工作组工作人员调查,2019年陈某某向南部山区民宿联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发展民宿申请,2019年12月,通过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民宿联审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查,该处符合民宿经营条件。 3.关于“其范围占用柳埠自然保护区林地、集体耕地,破坏山体植被”问题,陈某某签订承包协议后积极绿化山体,修建6处蓄水池,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没有破坏山体植被行为。经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该处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 是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占用林地和耕地、破坏山体植被行为。 | 无 | |
147 | 访受〔2021〕JD1098号 | 莱芜区寨里镇大鱼子村村西,有一家无名煤炭厂,加工煤炭扬尘扰民。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898、0900、0908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无名煤碳厂”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加工煤碳扬尘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48 | 访受〔2021〕JD1204号 | 莱芜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侧有一处煤厂没有环评手续加工煤炭,村民种植的果树被煤灰污染,道路被压坏煤粉遍地,道路两侧的草也被染成黑色,要求尽快关停。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898、0900、0908号、第九批访受〔2021〕JD1098号、第十批访受〔2021〕JD1256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煤厂”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村民种植的果树被煤灰污染,道路被压坏煤粉遍地,道路两侧的草也被染成黑色,要求尽快关停”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附近种植作物有大蒜、藕、樱桃、桃、生姜、花生等,樱桃已接近成熟,果实未见异常,桃正在坐果,农作物长势均未见异常。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
149 | 访受〔2021〕JD1256号 | 莱芜区寨里镇鱼池家园小区,小区西侧1华里有果园,果园南侧有一个煤碳厂,每天煤厂向外排放灰尘,导致果园果树上全是煤灰;煤厂来往的大车压坏周王许村的生产路,因为生产路道路有煤灰,导致到处是扬尘和煤灰。 | 莱芜区 | 大气污染 |
5月1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批访受〔2021〕JD0151、0159号、第三批访受〔2021〕JD0213号、第四批访受〔2021〕JD0341、0380、0396、0470号、第五批访受〔2021〕JD0558、0573号、第六批访受〔2021〕JD0634、0638号、第七批访受〔2021〕JD0770、0774、0775、0777、0822、0824号、第八批访受〔2021〕JD0898、0900、0908号、第九批访受〔2021〕JD1098号、第十批访受〔2021〕JD1204号件内容基本一致。 1.反映的“煤碳厂”为莱芜市昊祥成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莱芜农高区寨里镇周王许村村北,租用寨里镇政府原莱芜市第一炭黑厂从事经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MA3MP8WT10,主要从事煤炭储存销售,无规划、环保等手续。 2.反映的“每天煤厂向外排放灰尘,导致果园果树上全是煤灰;煤厂来往的大车压坏周王许村的生产路,因为生产道路有煤灰,导致到处是扬尘和煤灰”问题: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未从事装卸及运输作业,封闭车间内存煤约4000吨,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经查看,其用水环节为车间与厂区的降尘喷淋和洒水,煤炭存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进出厂区路面附着黑色积尘。 | 是 | 莱芜区政府责成寨里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经调度检查,企业决定自行关停,停止进料,逐步消减库存煤炭。 2.责令企业清运现有存煤。 5月25日复查,已清理完毕。 3.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附近水井取样检测。 5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pH值7.03(无量纲)、耗氧量0.87㎎/L、氨氮0.308㎎/L、挥发酚未检出、硫化物未检出、总硬度77㎎/L、溶解性总固体440㎎/L、氟化物0.72㎎/L、亚硝酸盐氮未检出、氯化物79.4㎎/L、硫酸盐28㎎/L、硝酸盐氮1.3㎎/L、铜0.528㎎/L、铅未检出、铁未检出、锰未检出、锌0.286㎎/L、镉未检出、镍未检出、汞未检出、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20MPN/L、色度未检出、浊度未检出、臭和味等级0、无肉眼可见物、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氰化物未检出、细菌总数20CFU/m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未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硒未检出、铝未检出、钒未检出、铍0.065μ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加强监管,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无 |
编辑:宫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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