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7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
发布日期:2021-08-16 15:05 信息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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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畅通市场准入

(一)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除法定不公开外,应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平台,分批次、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建设规划、招投标等投资信息。

(二)保护民企投资权益。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重大投资、资产整合;国有资本在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基础上,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持股比例,依法维护各方股东合法权益,提高盈利水平。

(三)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混合所有制或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等领域建设。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为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协同配套产品,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二、重点支持领域

(五)“四新”经济。培育特色创新型人工智能领军企业、行业领先的智能工厂和特色鲜明的数字化车间;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开展技术应用、产品推广和创业辅导,推动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工程等新型基建,加速抢占5G、关键元器件、应用场景、终端等产业制高点。

(六)能源环保。重点围绕建设氢能源、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清洁高效煤电和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电网、油气管网、煤炭储运设施建设运营。

(七)文旅教育。重点支持发展网络直播和电音电竞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扶持发展直播电商、娱乐直播及网络短视频等网红经济;推动大型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高端休闲度假旅游、海上娱乐等海洋旅游业态,探索打造海岛休闲旅游特色产品。

(八)汽车装备。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本地化配套,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他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产业链配套项目;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交通设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及配套服务的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规划建设以铁路车站为载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对机场周边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综合开发。

(十)农业产业。重点扶持对稳产保供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健全乡村产业链,着力构建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十一)现代海洋。鼓励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人才依规发挥自身优势,创办招商平台;推动区域产业差异化发展,培育壮大涉海企业,推动创投风投机构与涉海初创企业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十二)生物医药。搭建智能超算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质子治疗、人工心脏、可穿戴医疗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加快布局精准医疗产业,建设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与大健康数据中心,促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系统发展。

三、强化促进保障

(十三)降低用地用能成本。加大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发展高层工业楼宇;支持建设配套服务完善的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园区,通过按揭贷款支持等措施使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十四)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留抵退税、降低印花税税负、货运车辆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和企业创新税收等优惠政策。

(十五)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落实“青岛创投风投十条”政策,政府引导基金要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创业创新、新基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动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交易。

(十六)健全融资促进体系。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突出担保增信,降低担保费率,创新融资产品,健全监管制度,科学划分担保资金风险分担比例,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

(十七)建立促进保障机制。建立由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参与的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促进民间投资领域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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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17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

市政府研究室 2021-08-16 15:05:10

一、畅通市场准入

(一)公开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除法定不公开外,应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平台,分批次、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建设规划、招投标等投资信息。

(二)保护民企投资权益。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企混改、重大投资、资产整合;国有资本在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基础上,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持股比例,依法维护各方股东合法权益,提高盈利水平。

(三)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混合所有制或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等领域建设。

(四)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为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协同配套产品,鼓励国有大企业集团、大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民营和中小企业配套产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二、重点支持领域

(五)“四新”经济。培育特色创新型人工智能领军企业、行业领先的智能工厂和特色鲜明的数字化车间;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开展技术应用、产品推广和创业辅导,推动人工智能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工程等新型基建,加速抢占5G、关键元器件、应用场景、终端等产业制高点。

(六)能源环保。重点围绕建设氢能源、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清洁高效煤电和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电网、油气管网、煤炭储运设施建设运营。

(七)文旅教育。重点支持发展网络直播和电音电竞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扶持发展直播电商、娱乐直播及网络短视频等网红经济;推动大型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高端休闲度假旅游、海上娱乐等海洋旅游业态,探索打造海岛休闲旅游特色产品。

(八)汽车装备。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支持本地化配套,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他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燃料电池系统相关辅件、车载储氢系统等产业链配套项目;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加氢站、充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九)交通设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及配套服务的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规划建设以铁路车站为载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机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对机场周边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综合开发。

(十)农业产业。重点扶持对稳产保供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健全乡村产业链,着力构建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十一)现代海洋。鼓励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人才依规发挥自身优势,创办招商平台;推动区域产业差异化发展,培育壮大涉海企业,推动创投风投机构与涉海初创企业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十二)生物医药。搭建智能超算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质子治疗、人工心脏、可穿戴医疗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加快布局精准医疗产业,建设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与大健康数据中心,促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系统发展。

三、强化促进保障

(十三)降低用地用能成本。加大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发展高层工业楼宇;支持建设配套服务完善的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园区,通过按揭贷款支持等措施使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得经营用房;服务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十四)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留抵退税、降低印花税税负、货运车辆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和企业创新税收等优惠政策。

(十五)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落实“青岛创投风投十条”政策,政府引导基金要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创业创新、新基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设立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动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交易。

(十六)健全融资促进体系。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突出担保增信,降低担保费率,创新融资产品,健全监管制度,科学划分担保资金风险分担比例,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

(十七)建立促进保障机制。建立由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参与的支持民间投资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促进民间投资领域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民间投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