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日,重庆高新区发布了西部(重庆)科学城“金凤凰”政策,该政策围绕人才、创新、产业、金融四大领域,推出40条含金量十足的扶持激励政策。
西部(重庆)科学城发布“金凤凰”政策40条
一、“金凤凰”人才10条政策。①加快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给予3000万元支持;其他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给予1000万元支持。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科学城独立或联合设立市场化运行的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建设实际成本费用的25%给予支持。③设立专业孵化器引进、入孵、培育奖励。对入驻专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的高校优秀学生(团队)给予10万元支持;专业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独角兽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④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新设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设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学科)与科学城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长期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的,给予高校(学科)50万元支持。⑤鼓励创新团队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对落户的优秀创新团队(群体),给予100-500万元经费支持。对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团队,按照项目实际到账国拨经费的1:1予以经费配套。⑥推动校地院地协同创新。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收益的95%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市属高校对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工作量和相应绩效给予同等认可。⑦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成果转化。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好的项目,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直接投资;获得创业投资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根据企业意愿跟投;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首笔贷款政府全额贴息补助。各类人才以科研成果在科学城创办企业的,根据实际需求3年内免费提供创业场地或全额房租补贴。⑧构建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集中建设高端人才房和人才公寓,可通过“免租、成本价购买、购房补贴、赠送”等形式保障供给。未享受人才社区住房且首次在科学城内购买自住用房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⑨打通一站式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各类人才享受医保、体检、疗养等健康服务和“专人对接”“全程代办” “一窗通办”“一次办结”等政务服务。⑩加大人才引育激励力度。设定“金风凰成就奖”和“金风凰成长奖”,每年分别评选2名、10名,每人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绩效奖,对园区内年度引才绩效排名前3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奖励。
二、“金凤凰”创新10条政策。①加快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对内部研发投入总额达2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有增长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3500万元奖励。②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对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占比较高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③鼓励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对新获得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分别给予奖励。④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对成立时间在3个会计年度内且发展良好的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⑤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贷款贴息等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⑥着力扶持瞪羚企业。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80万元。⑦打造独角兽生态乐园。对经认定的独角兽体系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⑧聚焦赋能高能级领军企业。对经认定的高能级领军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采购补贴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900万元。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技术输出方、技术购买方,分别每年给予奖励;对促成区内技术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⑩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对外资在高新区新设立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新设立研发机构的区内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金凤凰”产业10条政策。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绿色工厂,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②支持5G关键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高端元器件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通信模组向高集成化、高移植性和低功耗方向发展,支持5G无线通信在大数据等应用领域的设备设施关键器件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的20%、不超过200万元的次性补助。③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对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项目一次性补助。④支持大健康产业全周期发展。企业自主研发并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第三类医疗器械,单品种全周期给予补助。⑤支持大健康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建设大健康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最高按平台投资额30%给予补助。⑥支持软件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首次入选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等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和年度经营补助。⑦支持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入驻重庆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且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企业,给予装修补助和租金补助。⑧支持外资外贸发展。新注册符合大健康等主导产业方向的外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外资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的奖励。⑨鼓励科技服务企业设备更新升级。企业购置用于科技服务的仪器设备,按其实际购买支出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⑩支持特色文创项目发展。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获得国家、重庆市产业扶持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市级补助全额的100%、50%给予配套补贴。
四、“金凤凰”金融10条政策。①支持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对金融机构新设立或迁移全国性总部,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区域性总部,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②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对银行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年度发放信用贷款总额的5%给予补贴。③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加快发展。对在高新区新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原有基金、基金管理人进行增资的,按实缴资本一定比例给予奖励。④支持创投风投机构积极投资。对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基金,按投资额的5%一次性给予奖励,每家基金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⑤分担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风险。对注册在高新区的基金,投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失败的,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⑥支持上线企业获取融资。对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取得的贷款,按普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以不同比例贴息。⑦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上市给予700万元一次性奖励,前三家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企业分别额外给予奖励。⑧支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在新三板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企业,按照挂牌市场的不同分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⑨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企业将上市首次募集资金,再融资资金投资于高新区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贴息。⑩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高端人才,按个人年工资薪金的3%给予奖励。(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市政府研究室 2021-08-16 15:18:59
按:近日,重庆高新区发布了西部(重庆)科学城“金凤凰”政策,该政策围绕人才、创新、产业、金融四大领域,推出40条含金量十足的扶持激励政策。
西部(重庆)科学城发布“金凤凰”政策40条
一、“金凤凰”人才10条政策。①加快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给予3000万元支持;其他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给予1000万元支持。②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科学城独立或联合设立市场化运行的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建设实际成本费用的25%给予支持。③设立专业孵化器引进、入孵、培育奖励。对入驻专业孵化器创新创业的高校优秀学生(团队)给予10万元支持;专业孵化器每孵化培育1家独角兽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奖励。④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新设国家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设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学科)与科学城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长期博士后联合培养机制的,给予高校(学科)50万元支持。⑤鼓励创新团队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对落户的优秀创新团队(群体),给予100-500万元经费支持。对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团队,按照项目实际到账国拨经费的1:1予以经费配套。⑥推动校地院地协同创新。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所获收益的95%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市属高校对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工作量和相应绩效给予同等认可。⑦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成果转化。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好的项目,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可直接投资;获得创业投资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根据企业意愿跟投;获得银行贷款的,享受首笔贷款政府全额贴息补助。各类人才以科研成果在科学城创办企业的,根据实际需求3年内免费提供创业场地或全额房租补贴。⑧构建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集中建设高端人才房和人才公寓,可通过“免租、成本价购买、购房补贴、赠送”等形式保障供给。未享受人才社区住房且首次在科学城内购买自住用房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⑨打通一站式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各类人才享受医保、体检、疗养等健康服务和“专人对接”“全程代办” “一窗通办”“一次办结”等政务服务。⑩加大人才引育激励力度。设定“金风凰成就奖”和“金风凰成长奖”,每年分别评选2名、10名,每人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绩效奖,对园区内年度引才绩效排名前3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奖励。
二、“金凤凰”创新10条政策。①加快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对内部研发投入总额达2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度有增长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3500万元奖励。②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对研发人员全时当量占比较高的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③鼓励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对新获得国家、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分别给予奖励。④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对成立时间在3个会计年度内且发展良好的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⑤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贷款贴息等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⑥着力扶持瞪羚企业。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180万元。⑦打造独角兽生态乐园。对经认定的独角兽体系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⑧聚焦赋能高能级领军企业。对经认定的高能级领军企业,给予首次认定、贷款贴息、采购补贴等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达900万元。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技术输出方、技术购买方,分别每年给予奖励;对促成区内技术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⑩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对外资在高新区新设立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新设立研发机构的区内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金凤凰”产业10条政策。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绿色工厂,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②支持5G关键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高端元器件研发与产业化,支持5G通信模组向高集成化、高移植性和低功耗方向发展,支持5G无线通信在大数据等应用领域的设备设施关键器件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给予项目投资额的20%、不超过200万元的次性补助。③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对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项目,给予项目一次性补助。④支持大健康产业全周期发展。企业自主研发并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第三类医疗器械,单品种全周期给予补助。⑤支持大健康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建设大健康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最高按平台投资额30%给予补助。⑥支持软件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首次入选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等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和年度经营补助。⑦支持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入驻重庆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且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企业,给予装修补助和租金补助。⑧支持外资外贸发展。新注册符合大健康等主导产业方向的外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外资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最高1000万的奖励。⑨鼓励科技服务企业设备更新升级。企业购置用于科技服务的仪器设备,按其实际购买支出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⑩支持特色文创项目发展。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获得国家、重庆市产业扶持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家、市级补助全额的100%、50%给予配套补贴。
四、“金凤凰”金融10条政策。①支持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对金融机构新设立或迁移全国性总部,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省级区域性总部,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②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对银行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纯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年度发放信用贷款总额的5%给予补贴。③支持创投风投机构加快发展。对在高新区新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原有基金、基金管理人进行增资的,按实缴资本一定比例给予奖励。④支持创投风投机构积极投资。对投资高新区内企业的基金,按投资额的5%一次性给予奖励,每家基金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⑤分担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风险。对注册在高新区的基金,投资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失败的,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⑥支持上线企业获取融资。对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取得的贷款,按普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以不同比例贴息。⑦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上市给予700万元一次性奖励,前三家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企业分别额外给予奖励。⑧支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在新三板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企业,按照挂牌市场的不同分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⑨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企业将上市首次募集资金,再融资资金投资于高新区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贴息。⑩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高端人才,按个人年工资薪金的3%给予奖励。(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