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495180874F/2021-0044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08-05
- 发布机构: 济南社会科学院
- 标题: 关于开展济南市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工作的通知〔2021〕—144
- 发文字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济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8月5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安排专业课补学(申报人员需在报送材料截止日前完成专业课目学习)。
二、学习内容和要求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专业课学习。2021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形式和途径
(一)线上方式: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简称继续教育平台,
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进入“专业课广场”栏目下的“社会科学研究”子栏目,完成60学时。
(二)移动端方式:在继续教育平台扫码下载“泉城专技学堂”手机APP进行远程学习,完成60学时。
四、培训费用
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25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为加强资金监管,专业课培训期间需进行人脸识别,确保实名制培训。
五、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努力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应学尽学”。
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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