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日,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项重点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现摘要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对文化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的分析归纳,以应用为驱动、市场为导向,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打破部门界限、行业壁垒、思维隔阂,重点解决政策资源分散、成果转化不够等问题,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数字化转型。瞄准未来数字城市特征和趋势,加快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用数字化转型推动技术创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
坚持高质量融合。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跨行业、跨部门渗透融合,通过创新链拓展产业链,不断改造传统业态,催生新兴业态。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发展美学计算、情感计算、社会计算等新兴交叉学科和数字文化保护、大数据应用算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开展智能创作、辅助创排、舞台表演综合设计仿真、大规模复杂场景渲染等艺术创作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智能场景感知、用户行为分析、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沉浸式演出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发。
(二)统筹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开展珍贵文物的高精度数据采集,实现文化数据多维度标识与关联。分阶段推进文化数据库建设,逐步连接打通各类文化数据库。建设市级文化专网和云平台。推进文化数字体验馆(园)示范点建设。
(三)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支持打造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加快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培育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民生、财经、科技、外宣全媒体矩阵。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区级融媒体中心“新闻+政务+服务”功能,打造各区新闻资讯集散地。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无接触服务”,倡导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无障碍”。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与管理系统,推动优化各类线上文化平台功能,打造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微视(音)频、慕课等资源建设力度,完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数据,加强公共文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
(五)实施优势文化产业科技赋能。大力发展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定制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与高科技舞台技术以及数字虚拟技术融合的文化演出,开辟网络直播展演市场。支持科普游戏、5G云游戏的研发,加快电竞行业标准制定。支持优秀原创网络剧、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在沪制作发行。推进创意设计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行业创新中心、产业链设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
(六)开辟文化新技术应用场景。建立文化数字化转型标杆场景构建的“揭榜挂帅”机制。推动“互联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格局全面覆盖。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场等文化场馆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加强“建筑可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商体旅+在线新经济”“网络体验+生活消费”“无人经济”等模式创新。
(七)提升文化装备智造技术水平。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文化装备企业。加大对文化装备集成服务企业扶持力度。对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给予优先支持。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文化装备研发实训基地。搭建数字文化装备创意与技术交易孵化平台。推动上海成为数字文化装备的重要集成和展示采购中心。
(八)加强文化科技融合载体建设。支持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做强做大。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顶尖的文化科技成果。打造技术服务、产权保护、成果交易、活动展示、金融投资等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文化科技企业提供设备保税租赁、海外渠道拓展等专业化服务。鼓励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文化科技新地标。
(九)完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各类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先行先试。建立重大项目合作机制。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十)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培育和发展从事文化产业创新的科技咨询、技术评估、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服务的机构。建立文化科技成果的交易市场体系。打造最新科技成果展示平台、企业创新成果需求对接平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首发首购平台。
(十一)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研制与推广。推动上海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十二)加强文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完善文化科技融合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设立数字著作权登记中心。探索建立数字版权交易的相关标准、操作流程、制式范本等。推动构建覆盖文化科技全领域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紧密对接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争取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落户上海。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文化类科技企给予优先支持。落实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健全文化科技领域“补、贷、投、保、担”联动机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专业化治理。对文化科技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
(四)加强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建立常态化专家咨询机制。重点加快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建设高层次文化科技跨界人才信息库。
(市政府研究室)
市政府研究室 2021-09-13 16:15:33
按:近日,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二项重点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现摘要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对文化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的分析归纳,以应用为驱动、市场为导向,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服务模式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打破部门界限、行业壁垒、思维隔阂,重点解决政策资源分散、成果转化不够等问题,用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数字化转型。瞄准未来数字城市特征和趋势,加快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用数字化转型推动技术创新、拓展文化发展空间。
坚持高质量融合。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跨行业、跨部门渗透融合,通过创新链拓展产业链,不断改造传统业态,催生新兴业态。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发展美学计算、情感计算、社会计算等新兴交叉学科和数字文化保护、大数据应用算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开展智能创作、辅助创排、舞台表演综合设计仿真、大规模复杂场景渲染等艺术创作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智能场景感知、用户行为分析、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沉浸式演出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技术研发。
(二)统筹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开展珍贵文物的高精度数据采集,实现文化数据多维度标识与关联。分阶段推进文化数据库建设,逐步连接打通各类文化数据库。建设市级文化专网和云平台。推进文化数字体验馆(园)示范点建设。
(三)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支持打造新型网络传播平台,加快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培育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民生、财经、科技、外宣全媒体矩阵。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强化区级融媒体中心“新闻+政务+服务”功能,打造各区新闻资讯集散地。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场馆“无接触服务”,倡导公共文化服务“数字无障碍”。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与管理系统,推动优化各类线上文化平台功能,打造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微视(音)频、慕课等资源建设力度,完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数据,加强公共文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
(五)实施优势文化产业科技赋能。大力发展艺术品在线展示、交易、定制等新业态。打造一批与高科技舞台技术以及数字虚拟技术融合的文化演出,开辟网络直播展演市场。支持科普游戏、5G云游戏的研发,加快电竞行业标准制定。支持优秀原创网络剧、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在沪制作发行。推进创意设计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行业创新中心、产业链设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
(六)开辟文化新技术应用场景。建立文化数字化转型标杆场景构建的“揭榜挂帅”机制。推动“互联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格局全面覆盖。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场等文化场馆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加强“建筑可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商体旅+在线新经济”“网络体验+生活消费”“无人经济”等模式创新。
(七)提升文化装备智造技术水平。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文化装备企业。加大对文化装备集成服务企业扶持力度。对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给予优先支持。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文化装备研发实训基地。搭建数字文化装备创意与技术交易孵化平台。推动上海成为数字文化装备的重要集成和展示采购中心。
(八)加强文化科技融合载体建设。支持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做强做大。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顶尖的文化科技成果。打造技术服务、产权保护、成果交易、活动展示、金融投资等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文化科技企业提供设备保税租赁、海外渠道拓展等专业化服务。鼓励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文化科技新地标。
(九)完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各类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先行先试。建立重大项目合作机制。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十)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培育和发展从事文化产业创新的科技咨询、技术评估、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服务的机构。建立文化科技成果的交易市场体系。打造最新科技成果展示平台、企业创新成果需求对接平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首发首购平台。
(十一)强化文化技术标准研制与推广。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文化技术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研制与推广。推动上海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十二)加强文化科技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完善文化科技融合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设立数字著作权登记中心。探索建立数字版权交易的相关标准、操作流程、制式范本等。推动构建覆盖文化科技全领域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紧密对接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争取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项目落户上海。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文化类科技企给予优先支持。落实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健全文化科技领域“补、贷、投、保、担”联动机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专业化治理。对文化科技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促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
(四)加强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建立常态化专家咨询机制。重点加快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建设高层次文化科技跨界人才信息库。
(市政府研究室)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