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济南市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23 09:36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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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我市 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覆盖自查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部署

此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6日至9月10),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意见等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第二阶段(9月10日至9月14日),利用第三方监测工具和人式巡检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并将不合格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第三阶段(9月15日至9月18日),对反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形成《2021年济南市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在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此次检查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登记数据为底数,共排查61家政府网站(按上级要求济南政务服务网合并到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故本次检查网站数量比上季度减少1家)。共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政府网站4家(见附件1),合格率达 93.4%,全部整改合格。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本次检查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登记数据为底数,共排查政务新媒体账号1003个,其中正常运行的账号755个,关停账号44个,待审核账号14个,去重及监测范围以外账号189个。本季度新增政务新媒体账号57个。共排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账号19个(见附件2),合格率达 97.5%,已完成整改10个,仍需督促整改账号9个。

三、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

个别网站动态信息2周以上未更新,政策文件缺少解读、解读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个别页面存在暗链、错链,办事服务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二)政务新媒体

一是内容更新不及时。根据《检查指标》要求,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为不合格。19个问题账号中,有1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超过两周无内容更新。

二是登记信息不准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要求,各地市要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强化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本次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操作不规范,未在政务新媒体账号启用、关停或账号名称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关停或变更操作,导致账号实际状态与系统不一致。本季度,全市对57个账号进行了补登;对2个运维频次不达标,网民关注度低的账号予以关停。在19个问题账号中,有8个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因登记信息填报信息不准确被驳回。

三是监督整改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排查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县政府及市直部门作为本级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管理者,监管本级所属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不全面不细致。如在国办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有个别账号因添加时填报信息不完备或者不准确,被上级审核部门驳回,但驳回后,相关单位对账号信息一直没有完善。再如4月份,通过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我市对市中区“掌上舜玉”等账号反馈了整改要求,但本次检查中发现其未落实关停注销要求,且4个月内未更新信息,经督促整改,账号已进入注销冻结流程。

四、整改措施

(一)政府网站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精神,加强网站群管理,及时传达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有效利用全国政府网站报送系统和第三方监测机构,强化日常监测,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在季度网站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月度网站内容安全检查。积极推进网站群内容集约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政务资源共享。

(二)政务新媒体

一是加强对上级文件的有效落实。在日常工作调度中,加强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的解读指导,要求各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登记、注销、运行等各个环节,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力度。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加大对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频次和季度检查力度,建立全市日常监测台账,对反复上榜的账号,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清理排查,有效控制政务新媒体的数量及质量。

三是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的清理排查工作。政务新媒体平台均为第三方应用平台,要彻底清除政务僵尸号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日常监管中,通过第三方监测软件及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僵尸账号的排查力度,及时上报清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人员的队伍建设,利用工作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政务新媒体运维人员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矛盾和问题,为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附件:1、政府网站检查结果信息表.docx

          2、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信息表.docx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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