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7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2-10-10
  • 标题: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解读《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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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解读《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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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2〕18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满足人民健康需要的重要支撑,也是济南市重点发展的四大主导支柱产业之一。2018年以来,为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济南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强市1+N系列政策和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等,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收到了预期效果。但随着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发展形势和环境的变化,通过持续的政策跟踪问效发现,既有政策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产生了新的差距,特别是近年来,为抢抓“后疫情时代”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新机遇和“健康中国2030”重大发展机遇,国内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进入新一轮竞相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一些城市相继推出支持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创新举措,我市的政策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基于以上情况,为使政策促动更加有力,落实更加高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需求导向,持续加强政策的需求侧管理,始终坚持问需于企业、问计于社会,立足济南实际,深入调研企业和产业需求,开门问策,学习借鉴部分城市先进做法,对既有政策进行逐条梳理、细化完善、整合提升,在充分征求部门、企业和行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决策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山东省医药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办发〔2021〕6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立足建成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外包与服务中心的目标定位和围绕“全域生态健康宜居康养地,国际品质智慧创新医疗城”的战略定位,为加强企业研发创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实现我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若干政策》共五个部分17条:一是加大研发创新支持力度。通过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支持中药传承与创新、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机构)开展资质认证四个方面的细化奖励政策,进一步引导支持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增强产业创新策源能力。二是支持创新成果加快产业化。通过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支持产品推广应用四个方面的政策举措,着力打通生物医药生产、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堵点、痛点,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科技转化能力和产医融合发展水平。三是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包括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等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目的是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水平,争创省级、国家级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提升审核审验服务、中医药服务、研发外包服务三个能力,在注册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合作研发、课题资助等方面强化了政策支持举措。五是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才支撑、统筹资金支持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

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可以说是2019年《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升级版,与之前的政策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支持力度更大。加大了对1类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的支持力度,对新获批上市的1类新药由原有每个品种奖补2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创新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医用设备每个品种由原来的奖补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此外,对处在临床试验研究阶段的1类、2类新药项目,奖补力度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二是支持方向更聚焦。新增了对医美抗衰、防疫物资推广应用的支持政策,首次对细分重点产业链方面进行奖补支持。在保留原有奖励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中药研发的奖励政策,将更加高效地促进我市中药传承与创新。围绕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强化了招商引资的创新举措。与此同时,取消了对2-6类新药取得注册批件产业化等6个方面的奖励政策,有利于集中政策资金投向重点领域。三是支持方式更加精准。在支持产品研发创新方面,聚焦企业研发过程中重要的临床试验研究环节,分阶段、分档次加大了支持力度,更加注重企业在临床研究急需资金环节的支持,不再以产品上市销售作为奖励认定条件。对中药制剂临床试验、经典名方向中药新药递级转化、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研发、中药休眠药恢复生产等,由原来的单一结果奖励改为了结果加引导投入多元奖励。

五、实施程序

根据职责分工,相关牵头部门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区(县)初审、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市财政局按程序下拨资金。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物医药产业处

联系电话:51705767,5170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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