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指出,鉴于当前我市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经研判,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入制。在济人员(包括入济返济人员)未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严禁进入以下公共场所: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筑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场所等。严禁乘坐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运营管理者要严格查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对“超过24小时未做核酸检测人员”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暂停室内娱乐健身场所经营活动。全市各类影剧院、KTV、夜总会、美容院、洗浴中心、足疗、网吧、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室、健身房、体育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室内娱乐健身场所暂停经营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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