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66608327)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济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按照《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强省会”战略重大机遇,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机制,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国特色体育名城和新时代现代化体育强市相适应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领先全省平均水平。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实现市、区县、镇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全覆盖并进一步向基层社区延伸。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更加便利,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达到10个以上、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人以上,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优化体育健身设施布局。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编制实施济南市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合理利用城市空置场所、桥梁桥下空间、建筑物屋顶等,建设便民利民的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商业设施、旧厂房、仓库内转型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依托济南独特的山泉湖河林等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建设登山步道、骑行绿道、自行车道、汽车露营营地、水上运动基地、滑雪基地、航空飞行营地等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构建泉城特色体育健身设施体系。
2.拓展市民体育活动空间。持续完善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加快黄河体育中心建设,优先规划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乡社区健身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足球场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地设施16个以上,力争每个区县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处以上。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提升行动,有计划推进农村健身设施更新换代,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完成500处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提升项目,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100处以上。落实社区体育设施配套要求,到2025年,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有条件区县率先构建“10分钟健身圈”,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服务网络。
3.提高体育健身设施利用率。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的评估督导,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专业化、社会化运营,规范委托运营方式,增强公共体育场馆发展活力。引导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场地支持与服务。推动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有序向社会开放,提升开放服务质量。探索通过配送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加强体育设施更新、维护与日常管理,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确保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规范、加强体育健身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保障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内容均需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提升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扩大队伍规模,提升技能水平。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结构,引导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俱乐部教练等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名挂靠站点制度,完善奖惩机制,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
2.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定期组织国民体质监测,开展建立市民健康档案社区试点工作,提高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推广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搭建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平台,建立覆盖城乡的“点餐式”社区体育服务配送机制。组织编写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3.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国民体质监测、防溺水宣传进校园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扶持政策。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持续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选树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激发体育健身组织活力。
1.健全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持续完善市、区县、镇(街道)三级体育总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支持各行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建立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奖励力度,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2.培育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开展活动。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建设,促进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和健身团队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和规范网络健身组织、草根健身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基层体育健身组织承接符合社区居民健身需求的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3.加强体育健身组织治理。依法履行对体育健身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各类体育健身组织权责明确、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新年登高、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以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办好冬季全民健身运动会、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等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冰雪运动示范项目,巩固拓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创新举办社区运动会,推动社区体育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
2.打造高端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国际冬泳邀请赛、泉城(济南)马拉松、国际定向寻泉大赛、龙舟文化节等重大赛事活动。持续扩大“春渡明湖、夏赛龙舟、秋寻百泉、冬游泉水”泉水主题赛事的品牌影响力,丰富活动内容,塑造“世界泉水运动之都”的城市体育名片。
3.大力推广特色健身项目。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力度,加快推动电子竞技、击剑、跆拳道、马术、轮滑、飞镖、射击射箭、极限运动、德州扑克等具有消费引领性的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支持各区县发展推广地域性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完善“一区一品牌”“一镇一特色”的区域特色品牌发展格局。实施居家健身促进计划,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
4.加强特定人群健身服务。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及各级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协会作用,更加广泛地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继续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统筹规划,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持续办好农民趣味健身运动会,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丰富多彩、贴近农村的健身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妇联、市民族宗教局、市外办)
(五)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发展。
1.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2.锤炼体育文化。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传承和推广龙舟、鼓子秧歌、传统武术、健身气功等济南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开展全民健身基层典型选树活动,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
3.支持文化载体建设。支持体育博物馆等体育文化载体建设,不断丰富泉城体育文化展示馆、皇亭体校校史馆,建设山东泰山足球博物馆。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推进体教融合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加强体教融合,完善政策保障。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开展中小学生普及游泳运动,组织超体重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鼓励开展青少年体育研学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2.推动体卫深度融合,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范围试点以及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工作;建立健康济南行动全民健身专家库,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5所以上体医融合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3.促进体旅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山、泉、湖、河、城”等自然资源,开发健身休闲、运动观光、运动康养、竞赛观赏、节庆会展等体育旅游产品,建设1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公共资源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支持社会力量利用水域、空域、森林等自然资源发展水上、山地、冰雪、汽摩、航空等户外运动项目、竞赛表演活动,打造1-2项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鼓励建设一批体育公园、户外运动营地、房车露营基地,支持旅游景区提供徒步、登山、骑行、垂钓、水上、冰雪、航空、赛车、马术等户外运动设施及服务。结合美丽乡村、齐鲁样板村建设,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打造全域体育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户外运动基地”和“运动休闲小镇”,力争建设2个以上绿色生态休闲体育活动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突出数字赋能,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积极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预约制度,完成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充分利用“济南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数字体育、网络赛事、在线健身、线上培训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体育组织和企业策划举办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相互补充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推动企业研发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专业化、个性化、智慧化线上运动场景产品、健身培训课程,促进服务方式和营销模式创新,提升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5.加强协调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黄河生态经济带、省会都市圈体育合作交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推动黄河两岸健身步道、健身长廊、自行车绿道、运动休闲特色风貌带等生态旅游运动长廊建设。积极对接沿黄河城市,联合申办或创办沿黄骑行、健步走等黄河主题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黄河河务局)
6.加强产业融合,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体育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融合发展,加快体育服务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以体育大中型设施为基础,打造3-5个业态融合、功能多元、运行高效的体育服务综合体,5个高端体育休闲健身服务集聚区。定期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体育消费季活动。鼓励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健身休闲服务项目,推广网络健身、智慧健身房等新形式。支持体育在线平台向群众提供场馆预定、健身指导、运动分析、赛事参与、资源交流等综合服务。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规划引导。科学编制市、区县两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全民健身专家库。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投身全民健身事业。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对本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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