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有了政策遵循。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作为本区域、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接得住、落得准、推得开。
这些措施从提升贸易便利度、投资便利度、国际物流便利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法治服务便利度五个方面确定了17项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开展进口贸易创新;发展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拓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大面向港澳的投资开放力度;开展中欧双向投资合作;扩大与日韩的双向投资开放;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模式;推动区港联动协同发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争取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深化法治服务创新;强化仲裁服务保障。
这些措施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彰显济南特色。将数字贸易创新、文化贸易创新、医疗器械贸易模式创新等事项列入其中。二是突出系统集成。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带动国际物流通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发展。三是注重补齐短板。针对济南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不足等问题,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角度出发,集中研究并确定一系列可落地事项。四是确保有效落实。除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等不适用济南片区事项外,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其他措施均明确了有效落实实施主体。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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