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今年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通知》下发后,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即召集业务骨干专题研究,对承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各区县局进行工作部署,大力推广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模式,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简易注销。目前,全市已有上百家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此项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时,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提交申请后,相关信息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自动传输,只需等待税务部门无异议后即可快速简易注销,既减少了个体工商户退市的成本和时间,也提高了审批办事效率。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网上申报流程
一、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用户登录后,选择【注销登记--简易注销--个体】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经营者身份证号码进行申请。
二、发起申请后等待税务部门10天(自然日)内反馈结果,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提交后等待登记机关进行材料指导。
三、待状态显示“材料签名”时,经营者及经办人进行电子签名,签名完成后提交,待登记机关审核人员审核通后即可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编辑: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