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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研发”政策解读:让综保区企业创新后劲更足
发布日期:2022-03-31 17:30 信息来源:爱济南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中,保税研发业务是经批准允许在综合保税区开展的特色业务之一。

  今天,爱济南小编先带您一起了解下什么是保税研发业务,以及与保税研发政策有关的那些事。

关于保税研发业务
 
 

01、什么是保税研发?

保税研发是指综合保税区为研发活动提供各项保税服务,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综合保税区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工作。保税研发能够促进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设计、研发等保税服务业务,促进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健康发展。

 

02、开展保税研发对企业有何好处?

减缓企业资金压力,享受通关便利,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运营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竞争优势

 

03、哪些企业能够开展保税研发?

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综保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企业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在综保区内以有形料件、试剂、耗材及样品等开展研发业务,能够对研发料件、成品实行专门管理并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备的企业可以开展保税研发业务。

 

04、保税研发企业如何进行保税研发货物账册管理?

经批准的保税研发试点企业向主管海关申领保税研发货物账册,并进行保税料件备案。保税研发货物账册核销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根据实际研发情况向海关如实申报库存、研发实际耗用等数据,办理核销手续。

 

05、保税研发企业以保税方式进口研发料件所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副产品等如何处置?

保税研发企业以保税方式出口研发所得成品,并对剩余的研发料件、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副产品等向海关进行申报退运出境或内销

 

06、研发过程中,如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需要怎样处理?

保税研发企业可向境内区外企业采购并向海关如实申报,非保税料件进入区内即视为出口,其出口企业即可申请出口退税

 

07、开展保税研发商品范围包括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吗?

保税研发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保税研发业务,但允许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业务不按照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执行。

 

08、研发成品是否可以运往境内(区外)进行检测、研发?

研发成品可运往境内(区外)进行检测,出区检测期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物理、化学形态,并应当自运出之日起60日内运回综保区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海关申请,海关可予以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关于保税研发政策
 
 
保税研发政策

  保税研发政策是指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有形料件、试剂、耗件及样品等开展研发业务的政策。该政策为区内企业开展研发降低资金和时间成本,从而推动区内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省时

 除禁止进境的外,研发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物品,免许可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开展保税研发业务。

      省事

 设立专用保税研发电子账册,自主备案研发料件和成品,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情况办理报核手续。

      省钱

 研发设备免税,研发料件保税,研发过程中使用的进口消耗性材料据实核销。

保税研发政策有哪些利好?

 
1、研发监管优惠
 
 

  01资质审批层级下调

  企业在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可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综保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解决了开展研发业务资质审批难的问题。

  02研发用设备免税、料件保税

  区内进口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研发进口料件保税,政策优于区外。

  03进口免证

  区内进口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解决了长期以来研发业务进口货物、物品无法申领许可证,或申领耗时长、手续繁琐的问题。

  04根据耗用核销

  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一方面切实解决了研发企业核销难的问题,另一方面给海关核销提供了政策依据。

  05不受加工禁止类限制

  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海关不按照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实施监管。

  06货物灵活进出

  研发料件、成品、边角料、坏件、废品等,可灵活出境或进入境内(区外),内销以实际报验状态征税。

  07区外检测

  研发成品可运往境内(区外)进行检测,检测期最长90天,检测完运回综保区。

 
 
 
2、高级认证优惠
 
 

  区内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

  高级认证企业能享受哪些联合激励措施?

  2016年10月,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49项联合激励措施。对企业较为实用的措施概括起来有四大类:

  (一)绿色通道及优先类措施。如发展改革委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海关优先受理办理预裁定申请、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缩短提出“预约通关”申请时间;商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等事项时给予优先处理的便利政策。

  (二)减少抽查类措施。如海关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比例、降低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环境保护部日常减少监管频次;工商总局降低市场监管的随机抽查比例。

  (三)简化手续类措施。如在国家税务总局,一般纳税人可一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且资料齐全的,按照需要即时办理。

  (四)重要参考类措施。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此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贷款的重要参考条件;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在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中,可以将申请人信用状况与获得配额难易程度或配额数量挂钩,对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给予一定激励措施。

 
 
 
3、医疗设备免费注册或备案优惠
 
 

  区内企业进口研发用医疗器械免注册,实行备案管理,待设备进入国内销售、使用时再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新政有利于加速国际先进医疗设备技术的吸收和利用,带动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4、创新高地建设优惠
 
 

  新政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创新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目的在于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创新平台和保税监管制度优势,推进各类平台功能叠加、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凝聚改革合力,提升创新竞争力。

 
 

区内企业需具备什么条件
才能享受到上述利好呢?

1

 

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综保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开展保税研发业务。

2

 

海关认定的企业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3

 

具备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备,能够对研发料件和研发成品实行专门管理。

 


编辑: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