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1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2-04-02
- 标题: 《济南市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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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1〕188号)文件要求,通过梳理郑州、临沂、南京、西安等地有关现代商贸流通及物流发展做法进行对标学习,深入研究《山东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对济南的定位,结合国家发改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等28个市直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济南市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此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1〕188号)、《山东省“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流通领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一是强化产业链流通供给能力。立足流通业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的特点,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提升供应链服务能级,打造完备供应链体系,通过资源整合、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打通了流通前后各环节堵点难点,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等领域的有效对接,力求通过供应链的牵引和驱动,提升流通服务产业能力。二是增强省会城市流通战略节点作用。围绕济南“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两大定位,立足大开放大流通,突出了省会城市的流通枢纽功能,通过聚焦国际陆港等重点项目建设,畅通“水、陆、空”物流主干道,密织省会经济圈流通网,突出济南在山东半岛城市群和黄河流域的资源要素集聚辐射带动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以“流通领域主要指标领跑全省”为总体定位,提出争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全省现代流通强县等试点任务,明确了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网络零售额、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货运吞吐量等流通领域经济指标具体预期性目标以及社会物流成本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约束性目标,确保在全省居于领先地位。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省会经济圈辐射作用以及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围绕提升流通服务产业能力、优化流通网络布局、提升流通主体竞争力、加快传统模式转型升级、降低流通环节交易成本五大体系,到2025年,实现争取10家以上企业被认定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中欧班列开行数量达到1000列,培育形成8个超百亿元的专业市场集聚功能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年销售额达到1.4万亿元、零售额突破22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3000亿元,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比重达到20%,重点企业的流通交易成本下降5%以上等预期指标。
(三)重点任务。一是提高产业链流通供给能力,聚焦产业链与供应链融合发展,提升供应链服务产业能级,优化供应链体系,夯实现代流通体系供给侧建设基础。二是构建内联外通的流通网络,打通国际国内流通渠道,发展枢纽型多式联运,全面融入区域发展新布局,增强省会城市资源要素集聚辐射作用。三是强化现代流通体系支撑,做优做强交易市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强流通基础设施、便民商贸设施建设,健全应急物流保障,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提供硬件保障。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硬件保障和内生动力。四是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开展数字赋能流通业发展、鼓励零售业态推陈出新、扩大跨境流通规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等工作,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供软件保障和创新驱动。五是推动城乡流通一体化发展,通过补齐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短板,强化城乡流通联动互补,助力济南城乡要素流动双向化。
(四)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济南市商务局负责解读。
联系人:王英哲 联系电话:5170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