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6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标题: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解读《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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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解读《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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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月2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发〔2022〕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汲佩德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重点集成电路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进入新的重要时间窗口,5G的普及、云计算需求上升、汽车芯片短缺、工业互联网建设等也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抢抓机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我市集成电路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山东省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优化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打造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链群,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三部分共17条。

一是根据产业发展规律,提出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把握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把加快提升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水平作为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强化创新驱动、项目带动、政策促动,锻长板、补短板,加快提升产业能级和竞争力。到2025年,形成500亿级的产业规模,在功率器件、集成电路设计领域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高地和创新发展高地。二是立足产业实际,谋划重点任务。实施设计固链工程、制造补链工程、封测强链工程、材料延链工程、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工程五大工程。三是围绕重点任务,聚焦打造一流产业生态,创新政策措施。主要从房租补贴、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研发工具、流片、封测、应用推广、人才支撑、产业链配套、投融资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具体为:

(一)支持企业集聚发展。

内容概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引导集成电路企业集聚发展,对在集聚区内租赁生产和研发类办公场所的重点集成电路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前三年按照每年实际发生额的70%、50%、30%逐年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

(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升级。

内容概要: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产业联盟、专业机构、园区等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且年度服务企业(收入规模不小于500万元)数量20 家以上的平台,给予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3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扶持1000万元。对原有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平台维护升级年度实际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扶持1000万元。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内容概要:对列入市重点项目库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发生的融资费用,按照年度实际支出融资利息的50%给予贴息,年度贴息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融资成本,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

(四)支持购买研发工具。

内容概要: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工具软件、硬件仿真加速器以及研发仪器设备(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等研发工具,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获得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购买IP(知识产权)开展芯片研发,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30%的资助,每家企业年度获得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EDA实际研发费用30%的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五)支持企业流片。

内容概要: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开展研发的设计企业,给予不超过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费用7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对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设计企业,给予不超过流片费用5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

(六)支持企业开展封装和测试。

内容概要:对完成流片后在本地开展可靠性、兼容性测试封装验证的设计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50%的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获得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

(七)鼓励企业实施应用推广和延伸产业链条。

内容概要:支持制造业企业与集成电路企业合作开发智能化产品,采购芯片或模组产品的,按年度采购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鼓励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产品上市应用,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展产业协同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评选,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

(八)强化人才支撑。

内容概要:鼓励集成电路企业与驻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机构联合开展集成电路人才定向培养业务。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对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按照企业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对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的高端人才,根据引进人才梯次,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和《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济组发〔2019〕17号)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服务对象: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集成电路领域高端人才。

(九)深化产业链配套招商。

内容概要: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实现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以商招商,激发本地企业延链补链强链内生动力,对我市现有集成电路企业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配套企业,按照到位资金的1%给予推荐企业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分二年执行。强化集成电路企业落户保障,新落户的集成电路企业在土地厂房保障、金融支持、财政贡献奖励等方面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服务对象:在济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

(十)完善投融资环境。

内容概要:落实《济南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行动计划》(济政发〔2018〕13号)有关规定,支持各类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我市优质集成电路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我市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对投资期限二年以上且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资多家集成电路企业的,可合并计算;有市、区县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资金参与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剔除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出资部分后的投资额计算),按其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服务对象:在我市注册并投资我市优质集成电路企业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五、实施程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申报指南,企业自行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区(县)初审、市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预算批复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联系电话:51702612,517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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