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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17:08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济财采〔2022〕24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1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教育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聚焦本行业的重点改革事项,采取有力措施,力求新突破,取得成效。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落实购买主体责任,实现从目录管理、预算编制、需求设定、组织实施、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的全流程闭环运作管理。

        三、梳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事项。各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明确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通过预算拨款方式安排、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相关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相应事项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主管部门本级,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分析,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信息统计表、典型案例。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14号).pdf:预览 下载

 

济南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编辑: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