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保护的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今年商河县河长办在前期“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又与公安、自然资源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河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建立并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制度、联络员制度、执法信息互通制度和保障机制。
按照《意见》要求,商河将在各相关单位建立专人联络员,加强生态及涉水违法犯罪信息的常态化搜集、汇总、传递和共享。同时,在定期开展研判会商,通报案件查处、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巡查力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危害生态资源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保障,该县还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技能等方面的联合培训,不断提高联勤联动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
据商河县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理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提供了依据,有利于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活动,维护全县良好生态及水事秩序。
编辑:吴晓璐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
商河城管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活动 08-16
商河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07-30
商河:“一三四六”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06-20
商河打响“交通强县攻坚战” 05-15
商河城管:创新管理举措 合力精准防疫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