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车便民利企新措施10月起实施
发布日期:2022-09-30 07:28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推出了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系列便民利企新措施,进一步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措施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9月2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此次车检服务新举措,进一步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适用车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调整后上线检验周期为: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摩托车调整后上线检验周期为: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其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形不适用新措施: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新措施进一步推进网上预约检验,并优化了车检服务流程。目前,济南市在用检验机构101家,已100%全面实现“交钥匙”服务,而且在有条件的45家机构实现了“上门取车”业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高品质的检车服务。现在济南已有23家检验机构能对二、三轮摩托车进行检验,大大方便了群众办理摩托车检验业务。推出周六周日审车、夜间审车延时服务机制,方便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在检验过程中推行“容缺办”机制,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提高检车群众满意度。

此次,公安交管部门还推出了系列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新措施。我市交管部门将继续大力推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往返办事负担。

编辑:吴晓璐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