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64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1-18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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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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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2023年1月1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肖红解读如下:

问:《规划》的决策背景与编制依据是什么?

进入“十四五”时期,国家、省、市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更高要求,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从单一的流域污染治理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的方向迈进,更加注重生态要素,并且提出了“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新目标。

面向“十四五”,济南市水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7%,省控及以上断面年均水质全部达到“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成为全省第一个消除劣V类水体的城市,全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城市建成区(含县城)黑臭水体全部整治完成。但仍旧存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依然突出,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要求仍有差距,部分省控及以上断面存在水质波动,河湖生态流量无法保障、水体自净能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水环境风险仍不容忽视,风险预防、预警应急能力均需不断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亟需构建水里岸上、陆海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基于以上基础与形势,济南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济南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衔接《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内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市水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在梳理当前全市水生态环境基础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问:《规划》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本《规划》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县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黄河、小清河干流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得到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初步形成,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打造碧水泉城,创建北方城市治理水污染的样板。

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控断面所在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市控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泉城目标基本实现。

问:如何贯彻落实好“十四五”时期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答:“十四五”时期,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持续坚持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的思路,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规划》任务措施与具体工程项目,切实保障全市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水环境方面:完善工业企业污染管理,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管理。推进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开展小清河流域陆海协同共治试点。提升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水平,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全市60%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加快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镇驻地污水处理厂(站)排水监督管理,确保设施出水稳定达标。加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对进水浓度较低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工作。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2025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超过90%。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2024年完成全市城市市政雨污合流管网、县城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25年底基本实现区县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大污水收集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入河。推进污水管网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应急保障能力。2025年底前率先在全省基本构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体系。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建立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底前89%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强镇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底前全面消除现有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进行农田退水治理探索研究和实践。加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初期雨水污染控制与利用和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小清河即将通航河段船舶和港口开展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2025年底前,除地质原因外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农村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好农村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

水资源方面: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河流水系连通工程,优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2025年底前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推进工业企业用水循环利用,加快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加强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推进灌区节水改造。严格产业用水政策,细化工业用水定额。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建设。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实施水源涵养能力建设,提升重要区域水源涵养能力。实施生态缓冲带保护和建设。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定期开展人工湿地环境效益评价,建立健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氧化塘运维管护长效机制。开展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重要湿地保护治理,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在小清河源头。牟汶河等河段循序渐进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工作。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在小清河恢复上世纪赤眼鳟等土著鱼类生境。

水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合规入河排污口审批设置与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智慧流域管理工作。大力开展水质监控,提升预警溯源能力。提高流域智慧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预警-处置-反馈-评估”水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闭环体系。加强水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防范水环境风险。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具体联系人:郭凤凌

咨询电话:0531-5170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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