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59XL/2023-0152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组配分类: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2023-10-28成文日期:2023-10-28
  • 标题: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议题解读:关于《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议题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

二、议题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将制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提高决策质效。

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深入调研、论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渠道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审查阶段,征求并吸收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区县政府及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会签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定(草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议题内容

《规定(草案)》共23条,主要内容有: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建立决策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对司法行政部门、决策机关办公机构及决策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作出规定。二是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判、筛选决策事项的工作机制。三是拓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源头发现路径。

(三)规范决策事项目录编制。

(四)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草案拟定、审查程序和决策事项作出程序的要求。完善决策执行、后评估规定,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全面、及时、准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报告执行情况。

四、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草案)》审查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由市司法局牵头,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有关内容,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及时主动提报2024年度决策事项建议。市司法局要高质量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统筹研究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精准确定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切实提升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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