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004189605T/2023-01121 组配分类: 风险评估
-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日期: 2023-11-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气象局
- 标题: 关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风险评估的说明
- 发文字号:
关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风险评估的说明
为加快推进济南、长清、济阳、莱芜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度,高效利用专家资源,通过专家对专项规划进行风险评估。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单位于2023年5月24日组织召开了济南、长清、济阳、莱芜、平阴、商河6个国家基本气象站专项规划的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来自山东省气象局、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相关专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三、决策履行程序(四)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履行风险评估程序”中要求,“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并有如下说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可以同步进行,也可以分步骤组织实施,前后顺序亦可调换。”我单位采取在专家对专项规划内容论证的同时,一并进行风险评估。故在专家论证意见中,增加了风险评估相应论证结论:“3.《专项规划》旨在促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高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以此完成风险评估程序。
特此说明。
济南市气象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