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槐荫公安分局振兴街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为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审核评议和社会公示,公安部日前决定,命名100个派出所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其中,包括振兴街派出所在内的山东公安系统5个派出所在列。据悉,这也是继历下公安分局泉城路派出所获得第一届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之后,我市第二个获此殊荣的派出所。
据了解,振兴街派出所聚焦“枫桥经验”长效化,6个警务区全部成立“平安警务”功能型党支部,吸纳整合辖区交警、律师、调解员、消防员、网格员等177人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实现社区难点共治、矛盾多元调解。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坚持向改革要警力、向创新要效能,创新“再快一秒”的接处警机制,秉持“时间快一秒、平安多一分”警务理念,值班警力变“坐等警情”为“动中备勤、巡中接警”,机制改革后,到达现场时间平均缩短2.38分钟。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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