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现予转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时完成份额填报。各区、市直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区(县)、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在3月22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预留比例及测算建议见附件),并逐级核实确认。
二、线上方式开展采购。各级预算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农副产品生产周期,提前做好采购计划,依托“832平台”或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农副产品馆”实施采购活动,力争11月底前完成年度预留份额,并按平台最新支付流程进行结算。
三、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市财政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定期通报,并视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各区县、市直各部门也要强化通报、检查、考核等方式应用,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采购农副产品工作,确保按期足额完成年度任务。
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531-51703997
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部:0531-59596651
“832平台”客服电话:4001188832
济财采〔2023〕9号-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盖章合并版).pdf
编辑: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