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14994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12-30
  •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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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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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介绍:陈朋,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城乡规划系主任,长期从事城市更新与建设领域的决策咨询与学术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2023年12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陈朋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一是政策衔接。市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月印发的《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办法和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规定》(济政办发〔2019〕2号),自实施以来,给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了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该文件有效期已满。为做好政策衔接,抓好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意见》。

二是完善用地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保障用地供应、土地复合利用、自有用地增建、超配停车泊位等方面,完善了用地政策。

三是落实奖补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多元化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对按时完成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的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市级财政给予奖补资金50%的资金支持;不能按时完成的,市级不予奖补。

四是规范审批程序。从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专项规划的公共停车设施(不含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和各类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建设项目两方面,规范审批程序。

二、《意见》如何助力强省会建设?

此次发布的《意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实施城市发展战略,以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奖补政策、审批程序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政策创新,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助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

三、《意见》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鼓励多元化投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531-517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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