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0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
发布日期:2023-02-02 10:20 信息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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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印发《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10项行动32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助企纾困行动

1、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半收取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2、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3、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

二、援企稳岗扩岗行动

4、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

5、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6、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改善工作环境。

三、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

7、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和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8、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

9、全面激活文旅市场。组织开展重大节展活动。发放专项消费券,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恢复。支持旅行社发展。

10、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举办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品牌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对2023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补贴。

四、扩大有效投资行动

11、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策划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开展产业生态招商,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动。

12、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开工建设。

13、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推进中心城区零星旧改、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两旧一村”改造。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建立土地、水面积、绿地、林地、征收安置房源、工程渣土消纳指标库。全面推广“桩基先行”,对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推行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单独发放,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设计方案批准文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法定要件,即可申办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础工程施工。

五、外贸保稳提质行动

15、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能级。

16、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精简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优化国家外经贸发展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7、加快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数字贸易、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争创首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六、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

18、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积极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发挥开放型经济优势吸引更多外资。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政策。

19、持续提升总部型经济能级。举办重大外资项目签约等标志性活动。深化落实新修订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事业部总部企业。

20、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重大外资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加快建设和投产,做好外资项目储备工作。

七、产业创新提升行动

21、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

22、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优化创新生态,加快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23、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整车和芯片企业联动计划,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行业扩产增能,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八、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

24、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25、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等领域。

26、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

27、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工作。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九、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

28、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优化战略预留区启用程序,支持符合功能导向的成片战略预留区加快整体启动使用。全面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

29、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多措并举增加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供应。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

30、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

31、加大财政支持稳增长力度。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和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和评价方式,优化企业申报流程,加快各类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

十、重点区域领跑行动

32、加快落实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支持各区发挥比较优势,结合主城区提升中心辐射功能、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功能升级、产业创新和空间转型,加快结构调整增创发展优势。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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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0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

市政府研究室 2023-02-02 10:20:32

近日,上海市印发《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提出10项行动32条举措,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助企纾困行动

1、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半收取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2、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3、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

二、援企稳岗扩岗行动

4、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

5、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6、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改善工作环境。

三、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

7、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和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8、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

9、全面激活文旅市场。组织开展重大节展活动。发放专项消费券,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恢复。支持旅行社发展。

10、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举办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品牌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对2023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补贴。

四、扩大有效投资行动

11、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策划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开展产业生态招商,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动。

12、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开工建设。

13、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推进中心城区零星旧改、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两旧一村”改造。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建立土地、水面积、绿地、林地、征收安置房源、工程渣土消纳指标库。全面推广“桩基先行”,对全市各类建筑工程推行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单独发放,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设计方案批准文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法定要件,即可申办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础工程施工。

五、外贸保稳提质行动

15、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能级。

16、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精简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优化国家外经贸发展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7、加快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数字贸易、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争创首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六、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

18、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积极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发挥开放型经济优势吸引更多外资。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政策。

19、持续提升总部型经济能级。举办重大外资项目签约等标志性活动。深化落实新修订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事业部总部企业。

20、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加强重大外资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加快建设和投产,做好外资项目储备工作。

七、产业创新提升行动

21、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

22、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优化创新生态,加快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23、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实施整车和芯片企业联动计划,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行业扩产增能,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

八、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

24、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改革举措。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25、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等领域。

26、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清单。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

27、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工作。深入推进“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九、加强要素服务保障行动

28、保障优质产业项目用地。优化战略预留区启用程序,支持符合功能导向的成片战略预留区加快整体启动使用。全面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

29、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多措并举增加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供应。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

30、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

31、加大财政支持稳增长力度。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和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和评价方式,优化企业申报流程,加快各类涉企专项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

十、重点区域领跑行动

32、加快落实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支持各区发挥比较优势,结合主城区提升中心辐射功能、五个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功能升级、产业创新和空间转型,加快结构调整增创发展优势。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