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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岗贷”来啦!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23-02-24 12:30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2号)精神,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助力稳市场主体促就业,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现就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一)支持范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

2.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

3.“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

4.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工商注册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成立1年以上,符合经办银行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贷款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4%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企业情况,经办银行提供信用授信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三、办理流程

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办银行为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开展资格审核。可依托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工服务专员队伍,摸排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形成辖区内《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附件1)。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实行“名单制+承诺制”管理,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企业可直接发起授信申请,签署《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附件2)后由经办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每年6月、12月对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就业登记信息,予以动态退出。

未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附件3)。

(二)资格审核。由经办银行核实申请企业是否为成立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并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信息,推送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按照认定标准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留存审核记录,核实无误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反馈经办银行,为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就业登记,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三)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 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

(四)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就业登记信息,予以动态退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统筹抓好部署发动、需求摸排、资格审核等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抓稳抓好。要第一时间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展开合作,明确申请标准,细化办理流程,专人负责,业务相关科室加强配合协作,协调解决好专项贷款资格审核等办理过程中的衔接问题,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推动专项贷款政策落实落地。

(二)强化协作调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与当地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密切对接,在签订保密协议前提下,建立信息推送、共享机制。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迅速开展摸排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工作,分批形成本辖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加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章后报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用工人员进行就业登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区县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区县每月5日前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调度表》(附件4)。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尽可能地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申请办理。要积极运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举办创业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政银合作关系,推动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不断增量扩面。要完善政策直达,主动公布政策清单、办理流程、经办机构、服务电话等要素,方便企业查询办理,发挥金融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支持作用。

(四)提高保密意识。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数据等严格保密,不得将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附件1.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

附件2.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承诺书

附件3. 济南市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

附件4.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展调度表



编辑: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