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播报员 | 哪些人群能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3-03-10 10:26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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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座席

  哪些人群能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市民咨询

  长期护理保险有哪些护理服务形式?

  ●专家解答

  长期护理保险有专护、院护及家护三种护理服务形式。

  (1)医疗专护(专护),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以安宁疗护为主的医疗护理服务;

  (2)机构医疗护理(院护),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3)居家医疗护理(家护),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居家的参保人,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等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市民咨询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护待遇?

  ●专家解答

  参加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以下情况除外: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费用待遇,或第三方已支付护理待遇的。

  ○市民咨询

  市民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专家解答

  参保人(或家属)携带申请资料,自愿选择一家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医护机构会安排医护人员上门初评。初评通过后,由经办机构上门复评,复评通过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申请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新的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或有效的诊断证明。

    ○市民咨询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涉及哪些内容?

  ●专家解答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由定点医护机构初评,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人员复评。目的是在了解申请人病情的基础上,对参保人日常进食、洗澡、穿衣、床椅移动、行走及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进行评定。

  评定采取评分制:判断为功能障碍,需要极大的帮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有重度功能障碍的,可按规定申请长期护理待遇。

  ○市民咨询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如何结算?

  ●专家解答

  参保人与定点医护机构结算时,符合护理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职工参保人由护理保险资金支付90%,个人需负担10%;居民参保人由护理保险资金支付70%,个人需负担30%。

  ○市民咨询

  长护待遇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专家解答

  参保人在享受专护期间,不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统筹等应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在享受院护、家护待遇期间,可同时享受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编辑:郇晓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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