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市气象局开始时间:2023-03-24 结束时间:2023-04-23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征集意见
  • 意见反馈

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按照我市地方立法计划,今年将对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审议。市气象局负责该规定的起草工作,形成了《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起止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修改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jnsqxjfgc@jn.shandong.cn,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建议”。

联系电话:0531-67719130(工作日9:00-17:00拨打)。

特此公告。

附件:1.《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济南市气象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