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12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3-25 发布日期: 2023-03-2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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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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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

二、议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

三、议题目的

紧盯当前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新形势下的智慧监管模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完善我市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体系。

四、议题内容

《实施意见》从改革招投标监管方式、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务实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招投标监管方式。一是进一步明确依法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强化“应进必进”项目监管;二是进一步优化简化招投标程序。招标人承诺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等内容即可自主决定发起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进一步明确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到的截止时间;四是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招投标活动全程网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一是进一步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明确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组织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9类不得违反的市场行为。二是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明确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法。鼓励招标人提高信用评价、团队构成等因素的评分权重,强化评审择优,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督部门应采取随机抽查、一标一评、标后评估等形式,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三)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招标投标公示制度,明确投标人业绩及合同订立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是健全中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动态管理制度。明确中标项目班子主要关联成员及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起止时间,便于市场主体准确把握,减少争议。三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鼓励招标人对信用优良企业免收投标保证及履约保证金。四是建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推进项目建设全过程闭环式监管。

(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明确了招标代理、投标人及评标专家不得违反的市场行为。二是明确了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3类涉嫌串通投标情形,既警醒投标企业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也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三是畅通异议提出渠道,推进在线提出异议、跟踪处理进程,接收异议答复。

五、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更好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要突出关键环节,狠抓源头管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好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要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构建长效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省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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