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58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4-29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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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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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政府要根据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通知,组织市政府各部门报送2023年度承办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战略要求,注重体现济南特色优势,着重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紧密结合我市年度重点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商讨,相关部门沟通论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形成了本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政策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

3.《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四、重要举措

1.明确了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十项,分别是:济南市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承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1月);济南市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承办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8月);济南市城市停车规划(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1月);四、济南市山体保护规划(修编)(承办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五、济南市燃气专项规划(承办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6月);济南市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承办部门: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6月);济南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办部门:市商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0月);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承办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6月);济南市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承办部门:市民营经济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6月);济南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编)(承办部门:市气象局,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1月)。

2.目录公布后,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时出台实施决策事项。

五、关键词诠释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其内涵包括:(1)性质:重大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决策;(2)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3)影响: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有的事项需要进行科学评估和风险控制。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

联系方式:0531-51703077、0531-5170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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