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780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6-21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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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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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殿军,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2023年6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殿军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通知》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工作。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推进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2022年10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22〕110号)。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巩固提升我市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成果,更好地服务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印发了本《通知》。

问:《通知》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通知》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文件。

问:《通知》起草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通知》编制工作启动后,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初稿,并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问:《通知》就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出了哪些任务?

答:《通知》结合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从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同时落实了各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

具体联系人:李惠赟

咨询电话:0531-6235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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