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3-0054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3-06-21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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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现将《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山东时对山东交通运输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山东提出了“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对山东作出了“三个走在前”的指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济南市交通运输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济南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提出,倡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推动公共交通车辆升级,鼓励在城市公交等领域使用新能源车辆,强化公共交通系统保障。为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制定本《通知》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

二、决策依据

(一)《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64号);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3〕29号);

(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

(六)《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鲁交城市〔2023〕3号)。

三、出台目的

印发《通知》主要是为了深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压实各项重点任务,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公共交通为根本出发点,构建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的机动化出行方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新需求,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四、重要举措

(一)关于重点任务

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编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财政投入、路权优先保障、服务品质提升和创新协调发展等六个方面共计25项重点任务分工。

一是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体包括规范规划编制、严格落实规划、加强规划衔接、深化试点建设四方面内容,突出了规划的科学性、衔接性,提出了促进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措施。

二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具体包括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与配套设施建设四方面内容,强调了交通影响评价在城市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五同步”要求,鼓励公交场站的综合开发利用。

三是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具体包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精准财政补贴机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三方面内容,积极推行成本规制管理,要求建立可量化、可考核的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明确了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市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偿,落实好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四是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具体包括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三方面内容,明确公交专用道设置条件,强调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和处罚,积极推进公交信号优先控制的应用,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五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具体包括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深化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三方面内容,提出构建快线、干线、支线、微线等分层服务网络,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差别化的出行需求,持续拓展公交服务广度和深度,从运营、服务、管理三个方面全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六是促进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具体包括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城乡客运公交化发展、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等四方面内容,提出了健全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切实保障行业安全稳定,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城乡客运资源整合,统筹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客运形式的协调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鼓励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激发行业内生动力。

(二)关于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强化社会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方面内容,提出要建立针对城市公交问题的部门联动综合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支撑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标准规范,加大对公交优先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公交优先发展的氛围,加强公交从业人员劳工保护,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一)缓解拥堵与环境污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可以减少城市内交通的拥堵和污染,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这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二)满足居民多样的出行需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公共交通为根本出发点,构建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的机动化出行方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新需求,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三)需要市民积极配合。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

六、执行上级政策

(一)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加快公交充(换)电、加氢等新能源设施建设,新增和更新车辆(除必要应急车辆外)要求全部为新能源车辆,鼓励有条件的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

(二)落实《指导意见》中推进先进技术在公交线网优化、运营调度、服务监管、行业管理和出行服务等全方位的应用,同时在现有一卡通基础上探索支付模式深度融合,提升便捷支付与创新应用能力。

(三)积极推动区县建立公共交通成本规制,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绩效评价体系,提升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财政补贴合理性,建立多层次、差别化、可持续的票制票价体系,建立市、区县两级财政补贴机制。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

具体联系人:李惠赟

咨询电话:0531-6235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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