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创新“四项举措”
发布日期:2023-06-24 08:26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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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有效释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空间,优化土地结构布局,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成为当前用地管理的一项新举措。为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工作力度,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着力提升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组织保障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前提,由区政府统筹谋划,有序开展本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槐荫区成立了区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区级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多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发力,按照各自业务职能做好项目的指导、监督、服务等各项工作,对项目准入、建设、竣工投产、运营监测等阶段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方主体在再开发利用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

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了再开发工作的基本流程,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了有关政策激励措施。制定了相关细则,为槐荫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具体实施措施,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槐荫区成为我市首个制定区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管理细则的行政区,在全市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盘活低效用地离不开数据支撑。槐荫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运用土地变更调查、地籍权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年度供地计划等成果,对存量建设用地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生产运营等信息。经过现场核查和技术处理,初步构建了槐荫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及管理。

同时,以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为依托,对初步划定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采用宏观识别与微观摸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地籍权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及片区发展前景等综合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制定筛选标准,确定了老旧小区、城中村、工业园区三大主要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科学编制了槐荫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对初步筛选完成的地块进行了“标图建库”工作,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果。对数据库图斑按照开发年度和改造类型进行了合理分类,在整体协调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任务,分类分批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完成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提下,围绕产权变不变、性质改不改、建筑拆不拆、强度增不增、业主迁不迁等核心问题,制定“一地一策”的再开发实施方案,精准落实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下一步,槐荫区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在政策机制、措施抓手、激励措施等方面的不断探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土地利用管理方式转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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